“三满意”学习心得(学习心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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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满意”学习心得(学习心得,满意)
近日,我局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全面展开了以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优秀的业绩,达到群众满意、企业满意、组织满意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三优三满意”活动。从而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我认为:自己作为一名基层国土管理员不仅要学习好“三优三满意”活动的理论知识,做好本职工作;更要结合县局开展的“双学、双提、双强化”和韩店分局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年”等一系列活动,积极作为、科学实干、主动服务,将“三优三满意”活动的理论知识运用践行到实际工作之中,即在转变部门做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以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优秀的业绩,达到群众满意、企业满意、组织满意的目标,为此,我打算从自己的本职工作做起、从点滴的小事做起,甘当基层国土管理的“五员”。
首先是当好农民群众矛盾的“调解排查员”。结合韩店分局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年”活动的开展,我发现有的农民建房时崇信迷信,建房时认为房屋高人家一点就高人一头;同时建房过程因通风、采光、行人车辆出行以及宅基地四至不清、权属不详,争吵不休,引发矛盾,甚至大打出手,矛盾升级酿成悲剧。对此,基层国土员在下村入户巡查中,对农村土地纠纷早发现、早处理,主动排查各种潜在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对邻里建房矛盾纠纷调处时,学会艺术调解,努力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归属两部门,国土所和镇村建办管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农村中心村建设规划未出台,基层国土所人员要从农民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并做好群众思想说服工作。
二是当好村民建房用地的“指导员”。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全民创业,描绘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美好图景。在农村,富裕后的农民建房舍得花钱,但农民建房是件大事、喜事,却办成了急事。有的未经批准占地建房,是“处处点火,四处冒烟”。另外农民建房时不按规划建设,张家承袭传统,李家追赶新潮,新屋犬牙交错,新旧参杂是“满眼新屋不见新村”。农民建房布局杂、乱、差,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客观上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也给国土部门管理带来棘手的问题。对此,基层国土员要当好农民群众建房用地的指导员,在新农村建设中以规划先行,节约集约土地,大力推行新农村示范村和农村社区建设,将四干会上王传民书记讲的关于全县开展“环境优化年”中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传达下去,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造价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优。”
三是要当好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员”。我在从事基层土地执法监察
过程中,发现不少农民群众在建房用地上存在误区,不少农民群众对土地法律政策知之不多,这其中原因与土地政策法律宣传不够有关。有的农民建房时误认为只有在耕地上建房才打报告,而不知在原宅基地上拆旧建新同样要打报告,要经过审批;有的认为承包地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擅自在耕地建房、挖田养鱼、种树等毁坏农田;有的农民自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民建房是特事特办,建房时未经基层国土、村镇建设部门勘察放样,“不打票就上车”。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要针对农民群众文化特点,当好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将土地法律政策送达到农民心坎上,把耕地保护重要性讲明白,把节约集约用地道理讲清楚,让群众心中有数,教育农民惜地如金。同时加大违法占地典型的查处,公开曝光。
四是当好村民、企业用地全程“服务员”。为群众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这也是改进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因此,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观念始终不能变。基层国土所作为县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着力排忧解难,为建房用地户、单位当好“保姆”,全程代理、全程服务,如为地理偏远的群众开展送土地证上门,让群众和企业感受到国土系统开展“三优三满意”活动扎实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树立起国土队伍好形象。同时基层国土所要争取当地政府工作上支持,开展村庄整治、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第三篇:学习三优三满意活动心得体会
学习三优三满意活动心得体会
近日,我局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全面展开了以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优秀的业绩,达到群众满意、企业满意、组织满意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三优三满意”活动。从而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我认为:自己作为一名基层国土管理员不仅要学习好“三优三满意”活动的理论知识,做好本职
工作;更要结合县局开展的“双学、双提、双强化”和韩店分局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年”等一系列活动,积极作为、科学实干、主动服务,将“三优三满意”活动的理论知识运用践行到实际工作之中,即在转变部门做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以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优秀的业绩,达到群众满意、企业满意、组织满意的目标,为此,我打算从自己的本职工作做起、从点滴的小事做起,甘当基层国土管理的“五员”。
首先是当好农民群众矛盾的“调解排查员”。结合韩店分局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年”活动的开展,我发现有的农民建房时崇信迷信,建房时认为房屋高人家一点就高人一头;同时建房过程因通风、采光、行人车辆出行以及宅基地四至不清、权属不详,争吵不休,引发矛盾,甚至大打出手,矛盾升级酿成悲剧。
对此,基层国土员在下村入户巡查中,对农村土地纠纷早发现、早处理,主动排查各种潜在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对邻里建房矛盾纠纷调处时,学会艺术调解,努力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归属两部门,国土所和镇村建办管理,新一轮土地利(内容来源好范文网:)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农村中心村建设规划未出台,基层国土所人员要从农民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并做好群众思想说服工作。
二是当好村民建房用地的“指导员”。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全民创业,描绘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美好图景。在农村,富裕后的农民建房舍得花钱,但农民建房是件大事、喜事,却办成了急事。有的未经批准占地建房,是“处处点火,四处冒烟”。另外农民建房时不按规划建设,张家承袭传统,李家追赶新潮,新屋犬牙交错,新旧参杂是“满眼新屋不见新村”。农民建房布局杂、乱、差,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客观上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也给国土部门管理带来棘手的问题。对此,基层国土员要当好农民群众建房用地的指导员,在新农村建设中以规划先行,节约集约土地,大力推行新农村示范村和农村社区建设,将四干会上王传民书记讲的关于全县开展“环境优化年”中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传达下去,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造价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优。”
三是要当好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员”。我在从事基层土地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不少农民群众在建房用地上存在误区,不少农民群众对土地法律政策知之不多,这其中原因与土地政策法律宣传不够有关。有的农民建房时误认为只有在耕地上建房才打报告,而不知在原宅基地上拆旧建新同样要打报告,要经过审批;有的认为承包地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擅自在耕地建房、挖田养鱼、种树等毁坏农田;有的农民自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民建房是特事特办,建房时未经基层国土、村镇建设部门勘察放样,“不打票就上车”。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要针对农民群众文化特点,当好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将土地法律政策送达到农民心(来源:好范文 /)坎上,把耕地保护重要性讲明白,把节约集约用地道理讲清楚,让群众心中有数,教育农民惜地如金。同时加大违法占地典型的查处,公开曝光。
四是当好村民、企业用地全程“服务员”。为群众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这也是改进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因此,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观念始终不能变。基层国土所作为县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着力排忧解难,为建房用地户、单位当好“保姆”,全程代理、全程服务,如为地理偏远的群众开展送土地证上门,让群众和企业感受到国土系统开展“三优三满意”活动扎实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树立起国土队伍好形象。同时基层国土所要争取当地政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