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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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
一、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参观猪场,必要时须经场长许可。任何人员进入猪场生产区必须洗澡和更换生产区的工作服、工作鞋,个人衣物必须全部放在生产区以外,并遵守场内一切防疫制度。
二、猪场严禁饲养禽、犬、猫及其它动物,猪场食堂不准外购猪肉及其制品。生产区内不准带入可能染疫畜产品或其他物品,凡进入生产区的物品必须严格消毒。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只和其他动物疫病,配种人员不得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三、生产区外的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运送饲料和物品的车辆必须固定专车,并只能停放在生产区外,司机不能养猪和进入其他猪场。所有运送待宰猪、淘汰猪、种猪的车辆只能经严格冲洗消毒后停放在装猪台外(包括司机),并避免其直接或间接与装猪台接触,每次装卸完后立即将所有污物,包括生产区内赶猪设施彻底冲洗消毒,并将污水排出场外。猪一旦出场不得返回。
四、场内饲养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串舍,要随时观察猪群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五、猪舍每天打扫1~2次和定期消毒,每栋猪舍的设备和物品应固定使用,舍内用具不准带到舍外或借给其他猪
舍使用,防止交叉污染。猪舍物品进出实行“单向制”,凡是猪舍排除物品,均经污物通道运出,不得倒行。猪舍间的转运车辆不准进入猪舍,每次用完后必须清洗消毒。
六、病死猪不准在生产区内解剖,应用不漏水的专用车运到隔离舍或诊断室。猪只及其产品出场,须经县以上防疫检疫机构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检疫证明,出售种猪应进行疫病检测并出具免疫证明。
七、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责任人要根据其造成危害大小进行50元-1000元的罚款,后果十分严重的可直接开除。
八、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2012年1月1 日广东新中联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
免疫接种注意事项
为保证猪在接种疫苗后,产生预期的免疫效果,应在使用疫苗时,对疫苗的正确使用方法,要有所了解。每一种疫苗,有其特定的免疫程序和免疫效力,是长期研究的成果,厂家通常都提供有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应严格掌握。为保证预防接种的免疫效果,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各类疫苗要有专人采购和专人保管,以确保疫苗的质量。
二、各类疫苗在运输、保存过程要注意不要受热,活疫苗必须低温冷冻保存,灭活疫苗要求在4℃~8℃条件下保存。
三、疫苗的使用按免疫程序有计划地进行,接种疫苗必须由技术人员操作、其他人员协助。
四、疫苗使用前要逐瓶检查,观察疫苗瓶有否破损,封口是否严密,瓶签是否完整,是否在有效期内,剂量记载是否清楚,稀释液是否清晰等,并记下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等,以便备案。
五、疫苗接种前,应检查猪群的健康情况,病猪应暂缓接种,接种疫苗用的器械(如注射器、针头、镊子等)都要事先消毒好。根据猪场情况,一猪换一个注射针头或一圈换一个注射针头。
六、接种疫苗时,不能同时使用抗血清。
七、免疫接种过程,必须注意消毒剂不要与疫苗接触。
八、疫苗一旦启封使用,必须当日用完,不能隔日再用。
九、在免疫接种过程,疫苗不要放置日光下暴晒,应置于阴凉处。
十、对仔猪进行免疫接种前,要特别注意防止母源抗体对免疫效果的影响,因此必须严格按免疫程序进行。
兽医做好免疫计划并监督免疫实施情况及免疫效果,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免疫记录。未按免疫计划实施免疫的,相关技术员罚款100元,兽医罚款50元。
广东新中联农牧有限公司
2012年1 月1 日
广东新中联农牧有限公司猪场消毒制度
一、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二、售猪周转区:周转猪舍、出猪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猪后大消毒一次。
三、生产区正门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四、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
五、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末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
六、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内范围、猪舍间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七、各栋猪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
八、猪舍、猪群:配种怀孕舍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分娩保育舍每周至少消毒2次。
九、人员消毒:进入猪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广东新中联农牧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 日
广东新中联农牧有限公司猪场疫病监测
疫病的控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疫病监测
1、本公司养猪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监测方案。
2、本公司养猪场常规监测疫病的种类包括: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伪狂犬病、乙型脑炎、猪丹毒、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和弓形虫病等。
3、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测、监督。
二、疫病的控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养猪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驻场兽医应及时进行诊断,并尽快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确诊发生口蹄疫、猪水泡病时,养猪场配合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猪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措施;发生猪瘟、伪狂犬病、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等疫病时,对猪群实施清群和净化措施;全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病死或淘汰猪的尸体按GB 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按GB/T 16569进行。
广东新中联农牧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 日
广东新中联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
药品使用管理办法
1、药品采购由业务部门统一负责。所购药品均来自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且各种购买手续应齐全。
2、生产部门负责对购进的药品进行统一验收和保管记录。各舍管理员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合理用药,未经批准擅自用药者罚款100元。
3、兽医在对生猪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时所用的兽必须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所用兽药的标签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使用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规定的疫苗对生猪进行免疫。
4、兽医师有责任及时了解和学习国家有关兽药使用方面的法规和规定,并指导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进行药品的采购和使用。
5、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适应症,正确选药,用量适当,疗程充足;联合用药时要有明确的临床指证,并注意药物配合所产生的无关、累积、协同、拮抗作用,及时观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