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概要

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概要
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概要

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

马晓然

2014 年9 月21

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

一、招投标在国外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实现了巨大的改革和腾飞,建筑市场工程承发包从政府计划性分配任务,到施工企业自己上市揽取业务,再发展到今天的各地建立了有形市场,通过市场竞争取得业务。我国招标标事业在循序渐进,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取得了长足发展。我国招投标制度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探索阶段

上世纪八十年代,招标投标法规建设开始起步,开始探索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和操作程序。招标管理机构在全国各地陆续成立。1984年国务院颁布暂行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招标范围初步确定:提出列入国家、部门和地方计划的建设工程,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进行招标,但没有制定强制性要求,招标投标只在国家部分重点项目上进行,项目的招标投标率不是很高。

招标投标多为自行组织招标,流于形式。公开招标较少,大多采用邀请招标”和议标”方式。

第二阶段:初步建立阶段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到中后期,全国各地普遍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和规范工作。从1992年建设不第23号令到1998年正式施行《建筑法》,招标方式从以议标”为主转变到以邀请招标”为主。招标投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工随着程招标投标专职管理人员不断壮大,全国初步形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络。招标服务机构开始

建立。自1995年期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交易活动已由无形转为有形,隐蔽转为公开。并且随着有关招标投标程序的管理细则的陆续出台,为招标投标在公开、公平、公正下的顺利开张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三阶段:逐步完善阶段

建设交易中心在有序进行和经验积累的过程中,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不断完善和细化。健全招标投标法制体系,全国各地开始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

2000年1月1日期施行的《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我国的招标方式不再包括议标方式。必须招标和必须公开招标范围得到了明确,工程招标已从单一的土建安装延伸到道桥、装潢、建筑设备和工程监理等。招投标管理的手段形成建设市场管理的五结合”专业人员监督

管理与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建筑现场管理与交易市场管理相结合;工程评优治劣与评标定标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规范市场与执法监督相结合。

第四阶段:信息数字化变革趋势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的普及。招投标网络话,电子化应运而生,这种突破传统用电子数据代替物理纸张的投标备案方式,能更好的提高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并且尽量减少在招投标领域中人为因素的影响。

二、招投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过程中的问题

1、招投标方地位的不平等

由于目前的招投标市场是典型的卖方市场”招标方在招投标过程中往往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可以精心设计有利于自身利益、规避自身风险的条款,而投标方则明显处于劣势,针对招标文件中制定的许多不合理要求,往往只能

无奈地接受,否则就会有因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被剥夺投标资格或成为废标。

2、招标方剥夺投标方参与机会

有些单位利用招标审核把关不严格的漏洞规避招标,往往把造价达到招标要求的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或者干脆以时间紧迫、专业特殊、抢险等为借口,将工程指定为应急工程” 抢险工程”等,以行政会议纪要、现场办公会议拍板或联席会议表态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以集体决策的名义规避招标,从而达到直接发包的目的。而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审核报建单位的工程造价时只根据报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

3、招标方控制信息发布或设置特定条件排斥他人

《招投标法》规定对招投标信息的发布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一些单位常借口提高工作效率等随意缩短信息发布时间,客观上造成了潜在投标对象获知信息的不平等;同时,在招标文件上暗做手脚,量身定做,制定倾向性条款,为意向的投标单位开绿灯,使招投标过程成为空壳的形式而已,无法做到公平、公正。

4、招标代理机构不平等的对待潜在投标方

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并在关键环节上逃避招投标监督机构的有效监管。

(二投标过程中的问题

1、投标单位利用欺诈手段谋求中标

《招投标法》明确规定,不得假借资质或以他人名义参与招投标报名,但在实际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中,招投标管理中心往往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审核过

程中也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致使假借资质、以他人名义报名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投标方出具虚假的银行资信证明,伪造企业财务报表、经营业绩、类似工程经历等,骗取中标。

2、投标方违法挂靠、分包和转包的现象时有发生

挂靠投标是指一些资质较低的施工企业,以另一高资质企业的名义参加竞标,如能中标,承诺付给挂靠企业一定数额的报酬。有些单位通过允许私人违法进行分包、转包和挂靠,从中收管理费或赚取差价,以至出现外地的中央、省属大型企业中标,而实际施工可能就是操着当地口音的小县城包工头的奇怪现象。

3、投标方以贿赂方式谋求中标

某些施工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不思努力改进经营管理水平和完善施工技术,为了能够接到业务,却瞄上了旁门左道,通过关系、后门、以金钱为诱惑不择手段地行贿招标方管理人员,谋求中标。

4、投标方主动压价、垫资等不正当竞争方式谋求中标

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承揽工程,主动让利压价,而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损害工程质量,或者先以低报价中标,然后想方设法通过设计变更、改变施工方案、增加工程内容,最大限度地增加工程造价,从而获取最大的利润空间。还有些施工企业利用业主资金紧张的心里,以可以垫资为由,谋求非法中标。

5、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陪标的现象严重

所谓串标是指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

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围标是指投标单位之间事先相互串通,结成利益联盟,达成利益分配方案,形成几家共同围标、抬高报价、利益共享、皆大欢喜的共赢

局面。陪标是指是以利益分成、转包工程等好处许诺,使其他施工企业为自己做陪衬,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自己达到中标的目的。

(三开、评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开标后答疑澄清过程中的不平等问题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一般情况下,开标之后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个

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分别就技术和商务报价两方面提出一系列问题,要求投标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澄清答复,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但在实际答疑澄清过程中,招标方除要求投标方说明一些报价组成情况、补充个别技术方案之外,更多的是提出一些在招标文件中未能规定的要求,需要投标方一一承诺。

2、评标办法不够科学

《招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但是,为了取得令招标人满意的评标结果,一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评标办法采用模糊表达方式。还有一些招标方仍采用先投标,然后在开标会上公布评标定标办法的方式,从而使投标方处于盲目状态,而且在先投标、后定标准的方式中,还可能产生针对某特定投标单位的现象,在定标办法中人为

地做出倾向性安排。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

3、缺乏监督约束机制

评标专家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是确保招标投标成功的关键环节之一。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一个临时性工作小组,其与招标的关系是一次性。但是目前我国的评标管理办法给了评标委员会太多的权利,而且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对于招投标的定标还是决定性的,所以,在权力没有得到严格监督约束的情况下,评标专家名单一旦泄露,评标专家极容易被操纵,使专家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4、存在泄露标底,评标不公”的现象

近几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管理的不断完善,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水平和投标能力的不断提高,在投标书中的造价、工期和质量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小,所以专家组的评标对于投标方来说显得格外重要。同时,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已出现了不法

分子泄露评标专家名单,有些参与投标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千方百计与专家评委拉关系,甚至公然行贿,以求获得有利于自己的信息和倾向性意见,使评标失去了公正性。

(四中标以后存在的冋题

1、合同内容进行随意变更

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30日内在招投标办的监督下按标书内容签订合同。但在施工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有的招标单位将招投标成果放置一旁,随意变更和

调整招投标确定的施工内容,采取固定价款加调整价的方式将调整变更部分另行计价,致使实际合同结算价比中标价超出很多;还有些单位不按招投标文件

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组织施工,在未充分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报批的情况下,采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手段,扩大建设规模,提高修建标准,增加投

资额,造成了造价管理失控。2、中标后对外转包工程转包”现象是当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后续监管无人负责后重场内管理、轻后续监督是当前招投标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后续监管不到位既有思想上不重视、人手不足的原因,更有体制上的原因,施工队伍的年检和日常管理属建设主管部门,因此招投标办和建设主

管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使得招投标管理的续监督工作出现真空,一些

本可以通过后续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借资质、非法转包、擅自变更合同等等未能

得到及时的揭露和纠正。(五)实现电子招投标的困破在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发

展收到自身的局限,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不能开发接口,对系统及各类工作软件的

兼容性不足,同事系统建设强调管理,忽略其易用性。以上问题的出现对信息化

系统的推进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这些问题导致实际招投标人在应用成本上升、

使用不方便。这些都需要在整体系统级平台建设过程中逐步解决,只有建立具有强大兼容能力的平台,能够开放应用的标准化的信息化平台,才有可能实现区域的统一和融合,逐步建立是适合行业及管理需要的信息化平台。三、招投标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分析(一)法制不够完善,法律意识淡薄。目前。我国尚处于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专业的建设工程经济法庭和司法队伍尚不完备,建设工程合同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完全保障。这种情况在招投标市场中表现尤为明

显。(二)招投标参与各方尚未成为实质上独立运作的市场主体。建筑市场中招投标参与各方在操作中,以种种手段和方法逃避招投标实质性规定,逃避有关建设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从而达到获取非法或者不合理的利益,损害他人、社会、国家的利益。(三)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工程招标人将应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工程来规避招标,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

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肢解发包。招标人排斥竞争。由于邀请招标将邀请投标人权利完全赋予给招标人客观上可以为名招暗定”扫清一切障碍,因此,部分招标人想方设法找接口来邀请”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不高。有些招标单位管理体制不完善,人员流动性大,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给招标问题带来很多问题,甚至会导致经济纠纷的发生。(四)投标人存在一定程度的操作不规范、钻空子的问题。串标现象严重。在分组投标的情况下,有的企业为了提高中标率,会花大力气游说其他成员单位,串通一气,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符合标底,从而大大增加中标率。还有一些企业,为了中标,在投标前就花高价从其他企业收集资质证书,分派几批人进行投标,提高中标率。或者探听标底情况。报价可以说是招标评分中占比例最大的,所以很多企业在投标前会费尽心思打听标底,一来可以不轻易废标,二来可以确保自己的报价更接近标底,获得较高评分。(五)评标人

的职业操守及专业素质不够。评标人的产生方式是依靠社会化选拔,合乎法律硬件规定的人都能成为评标专家,部分人涉及的行业、专业有限,难以成立和专业配套的评标

组。评标人的参差不齐导致评标结果的质量没有保证。(六)代理单位受利益驱使进行违规操作。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的代理单位,已经成为了建筑市

场和招投标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了赚取代理费,个别代理单位为承揽项目,无原则的迁就招标人的无力要求或者受利益驱动,将信息透露给投标人。建设单位为了使内定好的施工队伍顺利中标,在招标文件的编制上暗做手脚,制定倾向性条款,提高招标资格条件,设立一些其他企业难以跨越的门坎,为意向的投标单位开绿灯;也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让内定的投标单位中标,暗中故意向其泄露标底,使该投标单位的报价接近标底或复合标底而中标;或是在资格预审时,不是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要求进行资格预审,而是按照建设单位意愿确定投标单位,致使部分符合条件的施工队伍不能入围。二是控制信息限制投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找借口随意缩短信息发布时间、缩小公告发布范围,客观上造成了潜在投标对象获知信息的不平等。三是排斥潜在投标人,以邀请招标代替公开招投标,将依法必须公开招投标的工程,想方设法找借口搞邀请招标,缩小招标范围以达到既排斥潜在投标人,又达到内定队伍中标的目的。

四、个人总结在经济飞速发展下,招投标工作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坚持反腐落实择优有效提高招投标交易效率,努力把握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方向是解决现存问题的主要途径,也是招投标工作的最终目的。择优”与防腐”是相辅相成的,在择优”的同时,有效地进行了防腐”,在招投标交易工作中应当明确择优”是招投标的最终目的。面对以上种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所遇到的问题,应正确把握招投标活动的本质。为在工程招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把人为因素消除到最小限度,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真正体现竞争的公开、

公平、公正,应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要规范管理,坚决杜绝规避招投标

的现象。不准隐瞒或肢解工程,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小项目报建,或采取联合开发”等形式变相发包;严格禁止超过造价工程量的情况发生,切实防止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等为由擅自扩大工程造价逃避招投标的监控范围。其次健全机构,

完善工程招投标工作。招标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必须职能分离,使招标办真正成为

行政执法监督的专业机构。制作标底不能由建设单位指定代理机构,而必须在三个以上编制标底机构中抽签确定;评标的评委要从代理机构专家库中随机选聘,三分之

一是经济人员,其余三分之二必须是工程系列人员,一经确立后即切断与

外界的联系;编制工程项目招投标简易流程图,严把告知、报名、制标、开标、评标、定标、决算及验收等重要环节,规范操作、堵塞漏洞。健全机构的同

时要充分发挥招投标代理中介机构的作用。招投标代理机构以社会中介机构身份提供服务,发挥其技术力量强、专业分工细、经验丰富的特点,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完全规范地进行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招投标活动,既可取信于各方,并对备方负责,又可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要做到广泛监督,从源头上治理招投标领

域的腐败行为。要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建设单位研究工程的重要事项,必须有

会议记录,详细记载项目的决策过程,以备案审查;要加强对工程的审计监督工作,无论什么工程,都必须见证审计部门的工程决算和审计结论以后,才能实行

竣工验收和备案,否则,以违纪论处。最后实行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监

督。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开标、询标、宣布中标结果等都要公开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的舆论监督。实行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将每个环节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监督工作到位,严格查处弄虚作假、串标、

拾标的腐败行为,对招标活动全过程备案,不管何时何事出问题,都有案可查,

便于纠正错误,追查责任人,实行终身负责制。要独立监督,监督人员必须独立于建设单位或基建部门之外,不能有隶属关系,监督人员不能参与评标定标,不

能接受任何单位、任何部门的好处,要严肃执法,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坚决予以

查处。完善和规范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家与地方各项招投标法律法规,

进一步完善国家与地方现行法律、法规,针对在市场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对必须进行招标工程的分类及评标方法的选择进行细化,完善在招投标交易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奖惩制度,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等不良现象的惩治力度,规范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市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竞争机制,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在市场竞争中推动国有大中

型企业的改革,面向市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逐步实现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管理者素质不断提高,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

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总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工作,最重要的是学会运用科学的理念、科学的思维、科学的方法。通过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监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同时,着力推进制度创新,招投标行业的整体素质和道德水平必然不断提高,我们的招标投标市场必将走向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总结来说,要想具有一

个合理、有效、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市场的有效秩序,用诚实守信来建

立起一个广泛统一、相对开放、合理竞争、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对于当前招投

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应该采取完善招标的相关法规,确保招标的有序进行,减少非法招标,用法规约束企业的不合法行为;健全机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所在,做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对于冗余的机构进行合并或取消,减少资源的浪费;强化过程监督,保证招标过程中的公正、公平,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使市场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才能健全诚信体系和职业道德制度建设,推动建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趋势

编号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趋势 分院名称: 专业: 班级: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企业指导老师: 2012年 3 月 1 日

目录 摘要 (3) 关键词 (3) 1、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3) 1.1概述 (3) 1.2招投标适用范围 (4) 1.3建设工程招投标主体 (5) 1.4招投标程序 (5) 2、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 (5) 3、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发展趋势 (5) 3.1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5) 3.2招投标问题的对策研究 (6) 3.3招投标发展趋势分析 (7) 4、结论 (7) 5、谢辞 (7) 6、参考文献 (7)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发展趋势 【摘要】中国的招投标事业已经有20余年的发展历史,在这20年里,我国不但在在招投标业绩和招投标经验上有了丰富的积累,在招投标队伍和人才建设上也有了长足的进步。招投标方式通常作为一种采购方式是区别于“一对一”的直接交易方式的。我们以招标方式在我国的变化把整个招标投标的发展过程划分:工程招标工程投标、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发展、招标投标制度不断完善这三个发展阶段。从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我国现阶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现状做出分析,探究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发展方向提出今后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发展趋势、前景 【正文】 我国工程建设引入工程招标投标竞争机制已有多年了,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分配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在我国学习、引进国外先进工程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管理体制。 1、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1.1概述 工程招投标概念: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即业主或项目法人)通过招标的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监理等业务,一次或分部发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承接。 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经过招标、投标和定标(决标)三个主要阶段。 1.1.1招投标产生与发展

招投标中评标办法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招投标中评标办法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 摘要:针对目前常采用的评标办法,探讨当前评标办法的主流,分析得出评标办法的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招投标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Tendency Of Bid Evaluation Method In Bidding Abstract:Aiming at the bid evaluation methods normally adopted at present,discuss the mainstream of current bid evaluation method,thereby find the development tendency of bid evaluation method. Key words:bidding;bid evaluation method;lowest price bidding method by judgement;integrated bid evaluation method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得到了极为广泛的应用,给建筑业带来了巨大生机。各项目招标不同程度地节省了建设资金,降低了建设成本,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招投标已经成为建设工程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作为招投标活动中重要环节之一的评标工作,其重要地位日益突出,评标办法制定的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招标的成功与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国目前的评标办法主要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的正式施行,评标方法也应在反映招投标目的上与之一致,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有利于各投标人通过公平竞争自主形成工程造价,与此相适应,评标办法必须体现鼓励价格竞争这一要求,相比之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显示出更大的潜力与优势,成为当前评标办法的主流,而随着建筑市场的日益成熟以及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必将取代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成为评标办法的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招投标行业现状和建议

我国招投标行业现状和建议 本文集中针对招标投标行业中有关招标代理、投标资格审查、、评标专家、等必须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的三个方面现象、问题、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探讨,提出了促进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五项对策建议。 一、招标投标行业现状分析 (一)招标代理市场现状 招标代理机构为推动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招标投标制度的广泛、深入运用,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规模和服务领域也获得了迅速发展,但是,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以及无序竞争的状况也日趋严重,对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全行业十分关切和忧虑的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规模低水平扩张 根据88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调研反馈的所有制形式统计,国有独资企业比例达26.51%、事业单位达8.43%、有限和股份制企业达48.19%、民营企业达14.46%。许多招标代理机构尚未完成改制脱钩,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国有企业集团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这一状况,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代理服务的公正和效率。

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规模迅速扩张,大约已有6000家。其中,规模小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只有10多人,年招标代理标的金额仅几十万元,规模大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有近200多人,全年招标代理金额上亿元。据88家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有效数据统计,年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共有6家占14.63%,每家平均完成招标代理标的金额97.3亿元,合计占28.49%;从业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占企业人员的24.91%,初级职称和无技术职称的人员占22.9%,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达28.75%,5年以下从业人员达26%,且职业和岗位流动变换频繁。这些情况说明招标代理机构数量虽然迅速扩张,但是单个规模普遍还比较小,没有形成规模效益,且从业队伍流动性大,稳定性差,职业素质亟待提高。 (二)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运用现状 投标资格审查是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的首要环节,其工作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招标投标的效率和成败。实践中普遍运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投标资格审查办法。根据调研的有效数据统计,工程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41.10%、资格后审方法占58.90%;货物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35.91%、资格后审方法占64.09%;服务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38.16%、资格后审方法占61.84%。近期,许多地区和部门为了有效遏制串标、围标现象,工程招标项目运用资格后审方法的比例显著增加。但是,投标资格审查实践中存在的下列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投标资格预审和后审存在的共同问题 投标资格审查缺乏分类的指导性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投标资格审查中应该公平对待投标申请人。但是,实践中,往往因为缺乏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调整分类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的实施规则和技术标准,招标主体既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界限,又给了其随意设置投标资格条件的空间,以致在各种不正当利益驱动下,投标资格条件设置和评审中各种歧视、排斥和保护潜在投标人的违法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 (2)

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及对策 班级:2015春工程造价 姓名:宋建虎 学号:1511001401605

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且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建筑工程各个环节中的关键环节,对优化资源配置起着关键作用,招投标进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成本和质量,本文作者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了较为仔细的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对改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规范招投标工作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 关键字: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主要原因措施及对策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一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积极的作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同时又是一项严肃而特殊的商品交易活动,在建筑市场内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建筑企业在竞争中寻找差距,以便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综合实力。这对于建立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过几年来的专项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状况有所改变。但通过近几年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发现,建筑市场内不正当竞争还客观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具体表现如下: 1 规避招标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内推行招投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于不顾,或以专业性强、场地小、工期紧等为由,不办理招投标手续,或将工程项目随意肢解到50万元以下后发包,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避招标,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2 明招暗定对按规定必须办理招投标手续的工程项目,有的建设单位不敢公然违背规定,表面上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一下形式上的招投标,而私下早已与意中的施工单位确定承发包意向,并另找几家施工单位报名陪标。个别建设单位甚至在承包对象内定后,让其自找“陪标”队伍来做样子,应付管理部门。招投标成了这部分建设单位“堵人口舌、掩人耳目”的工具。 3 私招乱雇部分外资企业或国内私营企业,自认为按规定可以将工程项目直接发包,不报建、也不办理招投标手续,私自组织一些施工企业洽谈造价、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所谓的“招投标”,并以带资、拖欠工程款等种种不合法的条件确定施工单位。而这些施工单位往往不具备相应资质。同时,由于没有进场交易,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质监、建管、审计等部门,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给工程质量造成了很大隐患。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及前景展望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及前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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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现状及前景展望 发布时间:2013/4/20 信息来源:必联网 引言:“为落实中央惩防体系规划、工程专项治理,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 于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意见征求”--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公开意见征求的公告。 国家发改委经过两次专家论证会以及广泛听取意见完成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作为一种简便快捷的采购方式及时岀台《办法》也是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随着互联网的广 泛使用以及各种软件系统技术的不断完善,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的时机已经基本 成熟。《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作为一种鼓励的方式,电子招标投标通过技术手段在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围标等方面 效果明显,特别在纸质招标与电子招标双轨并行的今天,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与电子招标投标的实 施及规范电子招标投标已经成为业内当前十分重要的工作重点。 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不能盲目跟从,现阶段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论证和检验。例如: 1、市场平台规模 一个市场平台的系统规模到底要多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征求意见稿(一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第四条没有规定最小区 域的设置。这里是否应该规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设置的最小区域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每个县都有自己的电子招标系统平台,各种软件五花八门、眼花 缭乱,具体项目实施时,易岀错、难管理,费时费力,直接违背了互联互通、安全高效的基本原则。其实各县都做电子平台系统实属浪费,违背招标活动的基本宗旨。推行电子招标应该让系统 尽量做大,以网络连接方式互通。全国联网对接目前如果有困难,最好先试点以省为一个区域系 统,不能再小于设区的市级。不然市场主体进入系统一个县一个平台,注册、备案、对接、身份认证,很是繁杂。 2、文件的标准化、格式化 电子招标投标应该遵循标准统一的原则。《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 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应当标准化、格式化,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文本的要求”。但是,这里对文件的标准化、格式化的定义有些含糊。

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

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 马晓然 2014年9月21

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 一、招投标在国外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实现了巨大的改革和腾飞,建筑市场工程承发包从政府计划性分配任务,到施工企业自己上市揽取业务,再发展到今天的各地建立了有形市场,通过市场竞争取得业务。我国招标标事业在循序渐进,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取得了长足发展。我国招投标制度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探索阶段 上世纪八十年代,招标投标法规建设开始起步,开始探索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和操作程序。招标管理机构在全国各地陆续成立。1984年国务院颁布暂行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招标范围初步确定:提出列入国家、部门和地方计划的建设工程,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进行招标,但没有制定强制性要求,招标投标只在国家部分重点项目上进行,项目的招标投标率不是很高。 招标投标多为自行组织招标,流于形式。公开招标较少,大多采用“邀请招标”和“议标”方式。 第二阶段:初步建立阶段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到中后期,全国各地普遍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和规范工作。从1992年建设不第23号令到1998年正式施行《建筑法》,招标方式从以“议标”为主转变到以“邀请招标”为主。招标投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工随着程招标投标专职管理人员不断壮大,全国初步形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络。招标服务机构开始建立。自1995年期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交易活动已由无形转为有形,隐蔽转为公开。并且随着有关招标投标程序的管理细则的陆续出台,为招标投标在公开、公平、公正下的顺利开张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三阶段:逐步完善阶段 建设交易中心在有序进行和经验积累的过程中,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不断完善和细化。健全招标投标法制体系,全国各地开始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

中国招投标现状分析

工程招投标机制和风险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项目的招投标机制提高着建设和工程项目投资成本水平,它所扮演着重要角色得到了充分肯定。然而,投标本身会涉及多方面情况,会产生许多风险。本文介绍了项目招标和存在的问题的基本内容,分析了该项目的风险应对措施,及其最终招标项目的招标风险特征。 关键词:招投标机制;风险识别;回应引言 目前,通过招投标就基本能决定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标准,因而对该项目的预招标无疑是最重要的任务。但是,由于投标本身涉及很多方面,产生有许多风险,其所产生的风险是可以放大和叠加的,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我们为大部分项目使用招投标机制,但仍导致相当多的项目失败,这一点非常重要的。因此,如何在项目招标阶段的项目中预测风险,并避免从自身领域中淘汰出局,解决方案在项目实施中所涉及所带来的可预测的风险,都是项目管理所处有的重大主导意义。 一个建设项目招投标机制 1.1 项目招投标的基本要素。 项目招标管理基本上是项目管理的一部分。工程招投标引入竞争机制的意义在于:处理协议、签订合同、双方的经济活动和两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招标过程管理实际上是因为要建设一个公平与公开的竞争、优化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和总承包商,以达到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进程中的储蓄与投资才被引进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组成的招标。 投标:招标投标的项目是根据自己的目的,制定并发布招标文件,然后从经济活动中吸引、挑选投标人,工程承包人。通过招标产生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解决一定数目的货物,以获得最佳的投资回报。 投标:意思即在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再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具体应对方案和报价。 开标:开标意思即投标人或其代理人公开打开的标书,并宣布其中的主要内容。 评标:项目评估是由评标小组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专家随机选择一天进行,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为经济与技术方面进行审查与比较分析,以决定有效的投标。最后,根据评分来得出赞成或反对的结果。 中标:成功中标是指在评估报告对中标者已作出选择,并且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的合同是按照相关的法律与招标文件,建立承包关系。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与发展趋势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与发展趋势 电子招标投标是指招标投标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数据电文为主要载体,运用电子化手段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活动。随着电子商务和项目管理信息化的迅速发展,招标投标行业和社会各界已经广泛和迫切地意识到,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纸质招标投标形式,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是进一步有效规范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秩序,转变招标投标行业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十分需要我们对发展电子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当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必要的探索研究。 一、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的重要性 我们普遍认为,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对于实现节能减排,绿色采购,提高交易效率,发展服务业,调整招标投标行业的产业结构、提升队伍职业素质和服务层次等具有不同程度的促进作用。然而,招标投标信息充分公开的本质要求和电子信息传播迅速、无界的特点共同决定,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对于实现招标投标信息的充分公开,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转变政府监督方式,规范招标投标秩序所产生的作用更为关键、有效,其意义更为深远。 当前,一方面,我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实行条块分割和监督管理合一的体制现状,很大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招标投标市场资源和信息公开透明、公平共享机制的形成。市场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称是导致目前招标投标活动中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捏造诬告现象司空见惯的重要原因。因而现行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招标投标制度日益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招标人自律机制尚未健全,行政执法部门采用现场监督、书面报告和审批的传统监督管理方式,又无法对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和审批事项达到全面、及时、准确地把握以及客观、公正、高效的处理。由此,既无法有效约束招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又限制了招标人依法自主履行正当的职责权利。 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在行政管理体制外寻求解决上述二方面问题的有效途径,让招标投标信息流突破和迂回行政管理按层级、按部门分割的界限、壁垒,使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最大限度地共享市场的资源和信息;

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

1 绪论 1.1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意义 招标投标是参与国际竞争的最直接手段,很多的国际竞争通过招投标完成。因此招投标在国际竞争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为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投标活动在各领域被广泛应用。各国以立法的形式确认招投标行为,并加以规范。尤其在利用国家融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等项目的建设中,各国以强制招标的方式对采购方式加以限制,充分保护公共利益和资源配置的效率。 我国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由于正处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初级阶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基本由政府投资,少数由社会机构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也由政府作为偿债主体,因此在本质上说还是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如何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达到资源最佳配置的效果,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招标的形式。 招标的目的是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能否找到合适的项目实施者,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工期和投资的要求;二是在项目实施者的选择过程中是否保证了对所有参与者的公正、公平、公开。前者与后者是相辅相成,招标过程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是招标的主要问题。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招投标的起源与发展 招标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因为社会分工,有了商品生产,真正的商品交换才产生,人们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会参与洽谈,进行“货比三家”,从中选择价格与质量相对优质的商品,这便是原始意义上的招投标。 首先采用招投标这种方式的国家是英国。当时采购市场按资金来源分为政府采购和私人采购两种。私人采购的资金来源是私人,因此私人采购的程序和方法一般不受到限制,而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是税收,为了对公众负责,政府有权利和义务保证政府采购行为合理、有效、公开、透明,于是招投标制度便应运而生。招投标主要针对政府采购,对于私人采购并不进行干预。1782年,英国首先设立了皇家文具公用局。作为办公用品采购的官方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这种形式,后来该部门逐渐发展成物品供应部门,专门负责采购政府各部门所需物品。此后,许多国家相继成立了专门机构来负责政府的采购行为。现在,招投标已经被广泛应用于货物、服务采购和工程当中。 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实践,国际上的招投标运作日趋成熟。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国际惯例,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1977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和欧洲建筑工程国际通用联合会(FI’EC)以各国实践为基础,编制了土木工程施工国际通用合同条件,它以招标承包制为基础,规定了工程承包过程的管理条件,目前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市场。一些国家相应编制了有关招标与投标的“指南"或“规范”。 1.2.2中国招投标的起源与发展 据史料记载,我国最早采用招商比价(招标投标)方式承包工程的,是1902年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制革厂。五家营造商参加开价比价,结果张同声以1 270.1两白银的开价中标,并签订了以质量保证、施工工期、付款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承包合同。嗣后,1918年汉阳铁厂的两项扩建工程,曾在汉口《新闻报》上刊登广告,公开招标。从已知的第一个湖北制革厂招标工程算起,到新中国成立,己有50年的历史。

中国招投标的发展趋势(精)

商贸与消费 招标投标是国际贸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贸易方式,广泛运用于大宗物资采购业务和国际承包工程中。近几十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经济相互依赖关系不断加强,这种贸易方式被广泛采用,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也迅速上升。如今,招标投标已成为各国政府采购的主要手段及国际金融组织监督贷款实施的有效方法;更成为一种国际贸易惯例,尤其是在各种贸易壁垒存在的情况下,招标投标以其公开、公平、公正成为国际贸易的通行准则,在国际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发展对外招标,鼓励国内企业参与国际性投标,同时在兼顾中国实际与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加快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得招标投标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的运用不断扩大。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可以预见,招投标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的运用将会越来越多,影响会越来越大,未来招投标的发展已经出现以下几种趋势: 一、招投标法律更加完善 招投标立法是健全招投标体制,规范招投标活动,解决现实问题的关键。发达国家都对招标投标活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依靠国家权力强制推行,从制度上解决招标投标的管理问题。如美国的《联邦政府采购法》,法国的《政府采购合同条例》,韩国的《国家合同法》及配套的《特定调动时以国家为当事者的合同法施行令特别规定》、《施行规则》,等等。但随着世界经济形势及招投标实践的变化发展,现有的法律必将逐渐呈现出不足与局限,这也意味着国际组织及各国的招投标法律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改进与完善。 我国从1993年开始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招标投标管理法律。国家决心通过建立招标投标法规,确立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优化、竞争的原则,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规范。我国第一部招投标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

国内招标投标现状与规范研究

国内招标投标现状及规范研究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具有多项合理的,有效的措施,招标投标制作为建设领域的基本制度为社会广泛接受,规模宏大的工程项目采用招标投标方式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成为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原则和道德准则,建筑市场秩序初步建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绩斐然。而招标一直作为其主要在各行各业加以推行,首先是在农村实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招标,这项重要举措使得在“大跃进”及“文革”期间农村落后的生产有了巨大的飞跃,真正的达到农村生产关系的进步,从而使得农村承包经营成为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最有效最合理的举措;后来逐渐发展到到企业,商业的竞争招标承包,有竞争才会有进步,这种在企商业的招标活动拉动了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在竞争中产生更多的效益,许多企业逐渐开始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来使自己的商品达到利益的最大化,也在另一方面改进自己的生产技术,提高商品的科技含量,占领市场;到近年来的反腐败运动,强调减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扩大招标的运用范围,有数据显示:截至2002年底,30个省的1435个县,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全国338个地(市)级以上的城市,基本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其中220个已与政府部门脱钩。 一、在面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确实应该学习一些比较先进的理念。西方国家一般没有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而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政府采购的代理指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执行采购程序的企,事业单位。目前,西方一些国家已经逐渐接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代理的观念。它是基于"竞争"和"公平"两个核心。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扮演着两种角色:首先,以经营者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与卖方直接联系和对话。他们会因此而掌握许多供应商的资料及信息,他们的活动过程决定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果。采购执行机构及其代理应当是一个诚实的经营者。其次,以政府部门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操作部门由于接受了政府部门的委托而掌握和占有许多信息,也就具有了一定的授予合同的决定权。因此,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及代理即使是企业性质,也必须接受政府部门行政,法规的管理和制约,政府采购执行部门和代理也要保证其行为具有透明度和信息公开。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招投标活动的深入,深层次的问题也日渐显现,主要是进一步落实与突出招标投标的择优效果,提高招投标活动效率。政府部门承担着引导市场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职责,应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努力推进招投标交易活动深入发展,而我国的招投标发展较晚,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

我国电子招投标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

我国电子招投标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 我国电子招投标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我国电子招投标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文| 何孝华摘要:电子招投标是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项全新业务形态,它将信息技术与传统招投标模式相结合,实现招标项目全过程电子化。本文通过研究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电子招投标发展过程及现状,分析各地电子招投标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进电子招投标对策建议。关键词:电子招投标现状发展对策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交易成本,规范业务流程,增加招投标全方位透明度,我国借鉴国外电子招投标经验,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引入了电子招投标,各地先后开展了招标项目全过程电子化研究与探索。经过十多年发展,我国逐步形成一种基于信息技术的全新业务形态——电子招投标。推行电子招投标的现实意义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由于网络的开放性、普遍性和交互性,电子招投标方式相比其他媒介更能增加招标投标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有利于公平竞争。同时,在强化系统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增加系统平台操作监督基础上,电子招投标可避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暗箱操作,有效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建立电子招投标平台,使招投标中的每个步骤都依法遵规、按部就班,信息披露更广泛,有效提高了招标信息的对称性,有

利于招标人、投标人掌握整个招投标过程,也有利于招投标监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使整个程序更加公开、透明,也能更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个招投标活动“三公”原则的实现。实现招投标活动便捷高效传统招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需要向不同主管单位送审和报备大量书面材料。电子招投标中,招标人只需将文件资料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相关主管部门即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批备案。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有效提高了招投标工作效率。同时,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售、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网络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优化了整个招投标工作业务流程;而运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还大大提高了评标专家的评标效率,缩短了整个项目招标投标时间周期。降低招投标活动交易成本电子招投标的显著特点是,不仅能有效降低招投标活动时间、经济和社会成本,还能降低招标人、投标人的招标或投标成本,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和交易场所等部门公共服务成本,有效降低各种开支并节约资源,推进绿色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后,时间和空间的约束不复存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的机会明显增多,由此造成竞争数量显著增多,招标项目竞争性扩大,投标价格普遍降低,招标人也从中受益。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过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之前,

浅谈招标投标现状及发展方向

浅谈招标投标现状及发展方向 一、目前招标投标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的投资制度因透明度低、投资效益低,资金运作中腐败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因而在工程建设中推行“五制”,即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其中招标投标制成为我国投标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对强化投资过程的监督,促进企业改善经营,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一定作用。2000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公共采购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投资管理的关键环节,标志着招投标活动步入法制化轨道,告别了无法可依的时代,也是与世界经济接轨迈出的一大步。在规定了招投标的范围、方法、程序和法律责任后,国家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配套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法律体系。 《招标投标法》实施7年来,我国招投标事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招投标范围不断扩大,行业自律机制初步建立,市场监管力度明显加大,部门协作配合逐步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目前,从建设工程发包、机电设备进口、产品和服务采购,到科研课题立项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政府投资项目、采购等基本上实行了招投标。我国目前房屋建筑施工实行招投标的面积已占全部面积的80%以上;水利工程限额以上项目施工的招标率接近100%,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招标率在90%以上。通过招标投标,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采购节省了

大量资金,为规范建筑行业有形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开端。目前不仅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民间资金投资项目也进入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投标,大量的节约了人力、财力、物力。 二、招标投标目前存在的问题 1、行业管理不规范。 1.1.招标找理机构向建设单位做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比如保证某某单位中标,但在实际操作当中往往不能兑现而引起纷争,从而导致招投标代理机构行业混乱。 1.2.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激烈,为了承揽招投标项目,不惜降低收费标准,签订黑白合同,恶意竞争。 1.3.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提升自身企业业绩,同意和默许其他非正规单位和个人挂靠公司进行招投标活动,从而获得相应的招投标管理收入,此举不仅仅影响了行业的规范化运作,更大大的损害了招标投标行业的良性配置。 1.4.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陋习:肢解工程规避招标、控制信息限制投标、设置障碍排斥他人、假借资质参与竞争、暗中勾结泄露标底、签订合同偷梁换柱、转包工程获取利润等现象。 1.5政企不分,行政千预多招标投标本是~种商品交易行为,却带有太多的行政干预色彩。对手公款投资项目,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需要行使一定的监督管理。但如果直接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则可能破坏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导致大量腐败案件的发生。

投标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评估报告

投标行业市场分析及发 展前景评估报告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2015-2021年中国招投标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评估报告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

什么是行业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是通过深入研究某一行业发展动态、规模结构、竞争格局以及综合经济信息等,为企业自身发展或行业投资者等相关客户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企业通常通过自身的营销网络了解到所在行业的微观市场,但微观市场中的假象经常误导管理者对行业发展全局的判断和把握。一个全面竞争的时代,不但要了解自己现状,还要了解对手动向,更需要将整个行业系统的运行规律了然于胸。 行业研究报告的构成 一般来说,行业研究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行业研究的目的及主要任务 行业研究是进行资源整合的前提和基础。 对企业而言,发展战略的制定通常由三部分构成:外部的行业研究、内部的企业资源评估以及基于两者之上的战略制定和设计。 行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面和点的关系,行业的规模和发展趋势决定了企业的成长空间;企业的发展永远必须遵循行业的经营特征和规律。 行业研究的主要任务: 解释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分析影响行业的各种因素以及判断对行业影响的力度 预测并引导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判断行业投资价值 揭示行业投资风险 为投资者提供依据

2015-2021年中国招投标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评估报 告 【出版日期】2015年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格】纸介版:7000元电子版:7200元纸介+电子:7500元 报告摘要及目录 招投标,是招标投标的简称。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报告目录: 第一章招投标代理行业市场相关概述 20 第一节招投标行业基本情况介绍 20 一、招投标的定义 20 二、招投标的形式 20 三、招投标的特性 20 四、招投标的原则 22

我国为什么推行招投标制度

我国为什么推行招投标制度,必要性在哪? 张超 摘要: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委托纳入市场管理,通过竞争择优选定项目的承包单位,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等目地! 关键词:招投标制度宏观调控市场经济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委托纳入市场管理,通过竞争择优选定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装饰装修,材料设备供应,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的承包单位,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目的!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外的工程承包市场上为买卖特殊商品而进行的有一系列环节组成的特殊交易活动。 我国招投标制度建立于八十年代中期,经过二十年的发展,目前已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广泛实施,招投标制度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能充分体现工程承发包交易行为公开,公平,公正。招投标制度不但能够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

机制。多年的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 我国招投标制度的推行,发展于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时期,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政府成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唯一主体,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只是政府机构的附属物。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作为生产者的企业,成为经运行过程中的主体。市场经济发展客观上要求政府职能必须从行政指令转变为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方式有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之分。直接调控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代经济活动,间接宏观调控是建立在利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政府通过参数调控市场,通过市场对经济发展的间接宏观调控。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主要解决工程承发包的问题,关系到每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我们可以通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招投标政策调整实现对企业发展的宏观调控。这种调控与经济调控都属于间接调控手段,比起直接调控手段的行政干预更适合市场经济。它是利用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自我调节的良性运行机制,对整个市场的协调发展起到及其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 同时,招投标制度还促进了企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帮助企业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改革。 八十年代,我国招投标制度经历了试行,推广和兴起的发展过程,直到九十年代,招投标制度才逐步规范发展,全国的招投标管理体系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及前景展望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及前景展望 发布时间:2013/4/20信息来源:必联网 引言:“为落实中央惩防体系规划、工程专项治理,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意见征求”--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开意见征求的公告。 国家发改委经过两次专家论证会以及广泛听取意见完成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作为一种简便快捷的采购方式及时出台《办法》也是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随着互联网的广泛使用以及各种软件系统技术的不断完善,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作为一种鼓励的方式,电子招标投标通过技术手段在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围标等方面效果明显,特别在纸质招标与电子招标双轨并行的今天,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与电子招标投标的实施及规范电子招标投标已经成为业内当前十分重要的工作重点。 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不能盲目跟从,现阶段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论证和检验。例如: 1、市场平台规模 一个市场平台的系统规模到底要多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征求意见稿(一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第四条没有规定最小区域的设置。这里是否应该规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设置的最小区域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每个县都有自己的电子招标系统平台,各种软件五花八门、眼花缭乱,具体项目实施时,易出错、难管理,费时费力,直接违背了互联互通、安全高效的基本原则。其实各县都做电子平台系统实属浪费,违背招标活动的基本宗旨。推行电子招标应该让系统尽量做大,以网络连接方式互通。全国联网对接目前如果有困难,最好先试点以省为一个区域系统,不能再小于设区的市级。不然市场主体进入系统一个县一个平台,注册、备案、对接、身份认证,很是繁杂。 2、文件的标准化、格式化 电子招标投标应该遵循标准统一的原则。《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应当标准化、格式化,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文本的要求”。但是,这里对文件的标准化、格式化的定义有些含糊。

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先后制定了《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法规,由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用而生,且发展速度迅猛,并建立了各级有形建筑市场,实施规范的招投标制度,逐步规范了建筑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整顿建筑市场秩序,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但一些地区仍存在招投标中违规操纵,互相串通等诸多不规范的竞争和运作,给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埋下隐患。 对于这些问题,可以从国家行政部门的管理和建筑招投标相关各方这两大方面进行分析。 一.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我国招投标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十分严重。在中央开始,分成建设部和各专业部委,然后发展成地方各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各专业部委设立的工程招投标机构。这两种机构,是根据自己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发布实施着各自的招投标规定,使本来统一的建筑市场,分为建筑工程和专业工程,使政府设置的建筑主管部门只能管理建筑工程市场招投标,而对专业工程的招投标却无法涉及,造成建筑市场管理不统一。 2. 相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我国招投标工作通过《招标投标法》的出台与实施,以立法形式把竞争机制引入建筑领域,对工程的招投标范围、方式、程序等一系列活动进行了规范,使大家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有所提高。但是,对于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而言,对招投标进行检查、仲裁的规章制度尚不健全,而且其自身也受到多重领导,很多时候难以开展工作,形成监督力度缺乏,监督工作严重滞后。还有一些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比较隐蔽,一般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了,往往实施经济处罚的多,追究法律责任的少。因此违法违规行为付出的风险成本低,而获取的收益高,受利益驱动,使人铤而走险。 二.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招投标活动中,从参与者的角度划分,可分为: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监督部门。这参与者在招投标活动中有着各自不同的职能或利益,他们之间既有共同的利益又有矛盾。而这些参与者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内容中:(一)招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人的委托行为不规范,《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在实际招标活动中,不少招标人为达到目的,通常不管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服务水平,只重视能否按自己的要求完成任务。这样既不利于代理机构改进工作,又容易造成“商业贿赂”情况的发生。 2、招标人规避公开招标或者虚假招标,明招暗定。招标人在招标前与投标人谈妥条件,并找一些企业“陪标”。或是在资格预审确定投标单位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排斥性。 3、招标文件不规范。 (二)投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虚假招标。 2、现行招标办法要求招标单位不少于 7 家,促使投标单位互相串通,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大家轮流中标的现象或借机抬高标价,损害招标人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削弱、限制了正当的竞争,使招投标流于形式。 3、投标单位挂靠、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现象严重。投标单位不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就借用别的施工企业资质,中标后再分包,获得工程利益,使工程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三)招标代理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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