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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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
国家林业局
二ООО年六月

森林资源是林业和环境建设的基础,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森林资源的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七十年代初,我国就采用国际公认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方法”,建立了全国性的森林资源清查体系,通过定期复查样地,获得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成果。

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以下简称本次清查)从1994年开始,至1998年结束,历时5年,对30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进行了清查,并采用遥感技术对西藏自治区的森林资源数据进行了更新。

本次清查全国共调查27万多个样地,有2万余人参加了清查工作。

本次清查成果中,台湾省采用1993年完成的台湾第三次森林资源及土地利用调查数
据,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数据暂缺。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森林郁闭度的标准为大于或等于0.2。

本次清查统计中采用了这一标准。

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委员会邀请了全国28位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对本次清查成果进行了审定。

经过认真、严格的分析、论证,专家们对清查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本次清查技术方法正确,信息量丰富,清查成果客观地反映了我国森林资源状况和消长变化情况,为正确制定和调整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根据本次清查结果,全国森林资源现状是:林业用地面积26329.5万公顷,森林面积15894.1万公顷,全国森林覆盖率为16.55%;活立木总蓄积量124.9亿立方
米,森林蓄积量度12.7亿立方米。

除台湾省外,全国人工林面积4666.7万公顷,人工林蓄积10.1亿立方米。

我国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

清查结果表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广大人民群众和林业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国的林业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方面成绩显著,森林面积、蓄积继续保持双增长。

(一)森林面积持续增长
两次清查间隔期内(以下简称间隔期内),森林面积净增1370.3万公顷,年均增长273.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前期的15.12%(按原森林标准是13.92%),增加到本期的16.55%,净增了1.43个百分点。

间隔期内,全国人工林面积净增1025.2万公顷,年均增长205.0万公顷,全国人工林面积净增量占森林面
积净增量的74.8%。

其中人工经济林面积净增量为430.6万公顷,占人工林面积净增量近一半。

(二)活立木总蓄积量和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
间隔期内,全国活立木总蓄积量净增5.4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净增6.0亿立方米,用材林蓄积净增2.4亿立方米,继续保持增长势头。

间隔期内林木年均净生长量为45752.5万立方米,年均净消耗量为37075.2万立方米,林木蓄积生长量继续大于消耗量。


近年来,我国林业工作、特别是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清查结果也表明,整个林业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主要表现在:(-)森林质量不高,单位面积蓄积量较低。

全国
林分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78.06立方米,用材林为72.50立方米,人工林林分为34.76立方米;郁闭度0.2-0.3的林分面积占林分总面积的20.1%。

这些指标均远远低于世界林业发达国家水平。

(二)林龄结构不合理,可采资源继续减少。

全国林分面积中,幼、中龄林占71.1%;用材林中,幼、中龄林面积占74.4%。

间隔期内用材林成过熟林面积减少17.2万公顷,蓄积量减少1.6亿立方米。

可采资源不足,间隔期内采伐中幼龄林的面积占林分总采伐面积的78.5%,采伐蓄积占总采伐蓄积的57.7%,这对后备资源培育构成极大威胁。

(三)林地被改变用途或征占用现象依然严重,且数量巨大。

间隔期内,有281.0万公顷森林被改变用途或征占改变为非林业用地,年均56.2万公顷,与上次清查相比,由森林转变为非林业用地的数量年均增加了12.2万公顷,增长幅度为27.7%。

整个林地保护的形势
更为严峻,每年平均有216.3万公顷的林业用地逆转为非林业用地。

(四)林木蓄积消耗量呈上升趋势,超限额采伐问题十分严重。

间隔期间,虽然继续保持了林木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态势,但林木年均净消耗量达3705.2万立方米,较上期增加了5082.8万立方米。

与国务院确定的森林采伐限额同口径比较,年均超限额消耗森林资源8679.4万立方米,超限额采伐问题相当严重。


本次清查结果表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森林资源继续保持了面积、蓄积“双
增长”的良好势头,全国林业工作取得了的巨大成就。

但是,我国是一个少林国家,林业发展的现状还远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维系生态环境的要求。

今后,应把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建设秀美山川作为林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狠抓造林绿化工作的同时,采取果断,超常规措施,全面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使林业真正担负起维护生态环境的主体作用,为实现山川秀美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此,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各级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中央已经提出要实行各级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

但是,从多年实践来看,这项制度在一些地方落实得还很不够,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提交下级人民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指标的完成情况,
逐步推行领导干部离职和领导班子换届森林资源审计制度。

(二)理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完善森林资源监督体系。

一是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设立独立的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将森林资源的管理权从企业中分离出来,尽快解决国有森林资源由企业自管自用的问题。

二是对尚未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的重点国有林区和重点天然林保护区、生态工程区,尽快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加强资源保护监督工作。

(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是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巩固绿化成果的重要保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政策、法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进一步强化林政执法,要采取果断、超常规的措施,在抓
好制止群众性的乱砍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同时,要重点查处政府部门和法人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四)以科技为支撑,完善森林资源清查体系,努力建设国家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与评价体系。

全面优化和完善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体系。

拟在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中;将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等省的少林区和西藏自治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纳入全国森林资源监测体系。

在此基础上,引进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高新技术,逐步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与评价体系,实现对全国的林木、林地、荒漠化土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现状与动态进行定期调查和综合评价。

为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统
一、完整、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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