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意义]谈审美共通感的公共哲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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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审美共通感的公共哲学意义
一、审美公共性问题和议题研究的可能性
在法理社会,程序宪政的合理化推进确立了以个人财产为核心的形式平等原则,原有的等级威权祛魅为现代契约政治所推崇的非身份性个人原则( 判断主权) 。公民非身份性的个人原则立基实证主义和生命、权利、和平、共同生活等本能自然观( 霍布斯、卢梭、洛克、孟德斯鸠等) 而做出社会体制的合法性抽象,即个人被视为形式平等的原子,自我或主体性的概念从血缘、地缘、巫术、宗教等共同体网络中抽象出来。该抽象一方面瓦解天理世界观与宗教、血缘、地缘共同体间的统合关系,另一方面试图确立政治主权在契约原则中的平等优位。平等主体的黏合在儒家传统( 梁漱溟等) 、契约规则( 霍布斯、卢梭、洛克等) 、货币媒介( 齐美尔) 、阶级政治( 马克思) 、语言交往( 哈贝马斯) 等的探讨中是否自足、自由? 历史的探讨需要真理的绽现。晚清民初,科学实证主义正趋瓦解作为王朝政治和宗法地缘关系的理学世界观、宇宙观; 五四时代,原子论式的个人主义世界观在婚姻和社会事务方面提出合理化的论证; 共和国以来,科学世界观、进化史观为构筑较为完善的宪法体系、动员公民的集体行动提供依据科学世界观不仅是一种文化运动的方法、旗帜,而且是现代国家法权理论合法性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现代合法政府存在的目的可能就是为原子个人进行成本和利益的竞争制定规则,运用电脑软件、合适的模型和计量数据,分析计算出资源配置的最佳方案( 功利主义) 。政府具有效率、经济和秩序性,而且可以预测。如此一来,纵向的政府行政取代横向的公共行政,政府、政党置换公共的概念,从而丧失了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同时也制约着立法与司法的公共诉求。视政府效率为公共行政( 技术合理性或工具合理性代替目的合理性) 以致公民参与衰落,社会资本流失、责任感丧失。确实无人能脱离责任,但每个人的责任却因政府责任而被掩饰、辞退。更为重要的断裂在于,契约作为任性的同意( 如囚徒困境猎鹿博弈等模型) ,破坏了神物、权威与尊严,平等( 甚至平庸) 个人所需达到的普遍生活受到两可的处置。耶鲁大学的服从心理机制的实证报告显示持以高尚的道德规范为尺度来指责顺从的被实验者,在社会形态及其发展过程中并非得到程序宪政的切实考虑。契约政治中的个人置身于各自的职分责任以及权利,而罔顾程序宪政所能保证的整全意义,实则雾化、放弃或者推卸集体责任。( 米尔格拉姆的实证结果显示: 行动的中间环节,因远离行动结果,也在心理上很易忽略责任。) 你我他随大流地被程序宪政吸收进去,而非自己决然地加入,现代程序宪政的惯性形态,导致肆无忌惮的乌合之众,汇成潜在的艾希曼。极权主义作为程序政制( 因程序而亏损德性) 之群众马基雅维利主义的恶果,已教训惨重,故而弗朗西斯福山所论的最后的人在自由民主的理解中并不能完成主人公共德性的超升。
政治哲学的科学化进程,连带政治科学的价值中立,导致政治哲学的死亡。立基于此的现代法权体系程序宪政的合理化推进,一方面导致公共领域的形式化和工具理性化,这是利益博弈去政治化的正名过程,程序正义妄图将实体正义局促于或置换成功利正义; 另一方面,程序宪政的推进导致私人领域的人性萎缩为非社会的原子个体,这在制度程序的形式化中极易成为极权主义的群众基础。去政治化的表现之一是大众日常生活的艺术化、审美的大众化。它们以国家、民主的名义掩盖了某些阶层对国家公共利益的分权、独占,并用程序宪政正名; 同时汲取审美的感通能量。在此过程中,社会不公自然化: 权力支配着艺术及审美的公共性。
日常生活的艺术化、审美化,是去政治化新贵,通过新媒介等在市场化进程中向大众推销的普适性生活方式,时尚即是审美民主的典型形态,即使弱势群体也沉溺其中,从而去政治化即是对另一种霸权形式的认同。同样,在公共传媒、城市规划、文化产业等中亦将此视
为常规形态。在此实证主义法学等程序政治充当控制媒介的过程中,艺术( 美学) 应当反思权力,即反思艺术( 审美)的公共性能量本身。提到去政治化的程序政治,并非贬低程序对公民的塑造意义,而是指出程序的实体内容,即政治本身正在消解。程序变成一套合法性的形式、手段和工具,这是阿伦特、哈贝马斯从政治的角度阐释公共领域的苦心所在。在此背景之下,民众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反思,艺术的公共性思考,成为切身生存的观照和行动,桑内特的《公共人的衰落》正是从此角度厘清日常行为和艺术领域的公共形象的。惮于程序民主堕落为政治寡头、利益集团乃至国际霸权操纵的机器,为此提请审美共通感的公共性的讨论,并从中国的学术史出发,引进西方学者对程序宪政的反思性成果,以艺术、审美的公共性问题的探讨来纠正程序宪政在公共领域的形式化和理性工具化以及在私人领域的原子化弊端;同时就艺术哲学而言,将具体感觉升华向共通感觉的感通学难局,不仅指向理论哲学,而且当成实践哲学进行解决。将对象化的艺术审美推向现实审美的历史深层,是否即是对知性秩序建立起的因果关联进行现象学、存在论的转型?
审美/艺术的统合性功能的探讨有悠久的传统: 儒、墨、道诸家对诗、乐、舞的功利性认知,《诗经》的雅郑正邪之分,《毛诗大序》的艺术教化批判,唐宋园林的君民同乐集会,明清戏曲小说等对移情性善民心的反思,王国维、蔡元培、鲁迅等人美育立人的主张,《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政治- 文艺指向等; 柏拉图对诗人从理想国的驱逐判定,以及对剧场政体与贵族政体这一艺术政治学对立范畴的提出,特别是近现代以来,知性、理性之外美学的兴起等,均说明审美/艺术对共同体的统合作用不容忽视,审美/艺术的公共性思考成为现代性思考的有利资源。但美学和艺术的独立,不能等同于共同体时代的神人以和、政艺合一。现代艺术及审美面临着公共性的重新定位。20 世纪90 年代以来,为了适应艺术的大众化,并促进社会的民主化,公共艺术( Public art) 的研究,将艺术建设和享用纳入到社会公共事务的民主化、法制化及程序化的运作轨道,而格外重视艺术与文化观念、社会传播、运作机制、行政、法规之间的互动。袁运甫对公共艺术的倡导; 翁剑青的《公共艺术的观念与取向》、孙振华的《公共艺术时代》等凭借强烈的艺术感受,对公共艺术的公共性、公共精神的钻研;周成璐诸人对公共艺术的社会学研究; 王峰、蔡顺兴等人对数字公共艺术的拓展研究; 李建盛、张琦对城市公共艺术及城乡等值的反思都反映出公共艺术的繁荣景致。但公共艺术如何区别于户外艺术公有空间的艺术的物理表象? 民主何以容忍艺术的私己之见? 艺术的内在的精神何以公共? 从文学艺术而言,刘锋杰、范永康等人在朱晓进诸人有关20 世纪中国文学史与政治的研究基础之上,借助政治文化模式,将20 世纪中西政治文化( 文学) 拓展为文学想象政治的研究。其间王斑的《历史的崇高形象: 二十世纪中国的美学与政治》等汉学研究对文学想象政治何以可能进行了文学史( 美学史) 的探讨; 张旭春的《政治的审美化与审美的政治化》就中西浪漫主义思潮进行了比较研究。在文学( 文艺) 政治史之外,骆冬青等人在论的方面提出政治美学的概念。张政文、董志刚、江宜桦、应奇等人则从席勒、夏夫兹波里、阿伦特等西学人物的批判中寻求政治美学的共通性意义。除文本政治美学的研究之外,从现实审美而言,徐贲、陶东风、周志强、姚文放等人的文化政治批判,忌于消费时代的娱乐化和学院化批判,其再政治化的意识是公共性批判的推进剂。反观政治美学或文化政治的论述,
第一,公共性的整体观照认为,艺术政治美学的想象不能成为美政现实的替代。美学由形上研究拓展向政治实践,这是美学生活化和政治艺术化的双重努力,当代文学文本的政治美学以及公共艺术的研究并未切实地回应程序政治学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弊端。
第二,未能预见政治哲学的时代精神( 问题)和发展趋向,从而失却公共性治理在超越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