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清算体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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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清算体系是一个国家的金融基础设施,或说公共服务。我国由央行主管此事,目前大体维持“结算-清算”二级制的支付体系。通俗地讲,银行与商户、消费者之间为结算关系,而银行之间构成清算关系,两个层次交易完成后,支付环节才算终了。清算,其实就是因跨行交易而产生的银行间债务债权进行定期净轧(比如每日),以结清因跨行交易产生的债务债权。清算更为底层,是一个平台,由央行主导建设,一般个人用户不会直接接触清算系统。结算则是前端,由银行、非金支付公司等向客户提供服务,也就是所谓的支付业务。银行自身接入清算系统,非金支付公司则以自已开户的备付金托管行代理,接入清算系统。
目前在运行的清算系统均由央行主管,主要包括大额实时支付
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超级网银)、同
城票据清算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银
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银联跨行交易
清算系统CUPS)、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系统和农信银支付清算系
统等。这些系统大多由央行主办,可视为非盈利的基础设施,仅银
行卡跨行支付系统由特许企业运营(但银联仍由央行主管)。
央行维持这一“结算-清算”二级制的支付体系,主要是为了维护支付体系安全、防范系统性风险、提高支付效率、树立公众对支付体系的信心。由于清算系统是平台系统,不是前端服务,因此对用户体验没有刻意要求,但对系统稳定性、可靠性、高效性、安全性要求极高,央行将其视为金融的基础设施,或称公共服务,依然未允许市场化的商业介入。结算环节则是市场主体分散的交易,对用户体验要求较高,因此在不产生系统性风险(要一定程度上容忍非系统性风险,比如创新业务试点中发现安全漏洞之类的)的前提下,当局鼓励创新,增加用户支付效率,改进体验。因此,我们认为,央行希望实现的意图为维持现有格局,清算环节仍然视为基础设施,不希望市场介入;支付结算环节则放开竞争,鼓励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