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八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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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八大工程”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来源: 2011-12-28 10:18:50 来源:福建日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现就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推动福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近年来,全省上下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社会文明风尚逐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文化产业实力明显增强,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具备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文化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完全适应,突出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思想道德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有影响的精品力作还不够多,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缺乏,推动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重道远。当前,我省正处在全力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越来越成为凝聚全省人民智慧力量的重要源泉、提升区域综合实力的重要因素、沟通两岸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要纽带。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既要让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要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不断开创我省文化建设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促进我省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跨越发展,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和良好文化条件。

(三)主要目标。到2016年,文化发展的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文化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文化引领功能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更加坚实,公民素质明显提高,“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广为弘扬,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文化惠民能力显著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文化竞争力显著增强,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领军人物,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福建成为全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到2020年,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在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建成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英才荟萃、文化实力雄厚的文化强省。

(四)基本原则。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必

须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力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使全体人民成为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发展成果的享有者,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先行先试,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勇于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不断推出文化创新成果;必须坚持彰显特色,注重福建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保护,赋予传统文化更加鲜明的区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发挥好传统文化在推动对台和对外文化交流中的重要作用;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文化领域各方面的重要关系,统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文化发展,统筹文化改革发展和管理,提高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全面落实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八大工程”

(一)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工程

具体目标: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人心,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不断加强,福建精神广为弘扬和践行,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形成。新增全国文明城市1-2个,创建一批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

工作举措:

1.深化理论武装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发挥党校、讲师团以及理论进基层示范点、各类论坛讲坛等在推动理论进基层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媒体的理论宣传功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理论教育实效性。密切联系改革发展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工夫,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

2.大力弘扬福建精神。广泛宣传“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使福建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开展福建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自觉践行福建精神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全省人民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奋发图强的斗志,彰显福建文化软实力。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宣传教育,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国情省情教育、近现代史教育、党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国防教育。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研究制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以古田会址为龙头的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业。深化典型宣传,在进一步抓好詹红荔、厦门航空公司等重大典型宣传的同时,继续培育树立一批践行福建精神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组织全国、省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福建省美德少年”。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强师德、医德和网络道德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4.提升文明创建内涵。认真实施《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心组织“讲文明树新风”、“公共生活好习惯”、“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情暖八闽、满意服务”、“负责任地做产品”等活动,力争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全国示范。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制定《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着力打造福建志愿服务品牌。健全完善《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和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考评体系,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始终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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