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七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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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七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7-1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一、目标控制
(一)控制流程
制定工程实施计划、衡量工程实际情况、分析偏差 产生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控制流程图
投入
工程实施计划
输出
纠正 措施
修改 计划
衡量工程 实际情况
偏离 正常
实际状况 与计划目 标比较
(二)控制类型:
★ 按控制措施作用于控制对象的时间分为:事前控制、 事中控制、事后控制。
(4)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②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 约定。 ③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5)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 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 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2、工程暂停相关事宜
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 发生的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 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 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3、复工审批或指令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 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 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 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 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
全事故的。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停工原 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并应按施工 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 位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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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 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从下列款项中确定施工单位应得 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 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 款项的证明: ①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实际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 和已给付的款项。
②施工单位己提供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和临时工程等 的价值。
(一)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
1、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景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
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
理的。 (3)施工单位末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末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
2、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 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 施工。
3、工程变更费用的确定
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 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 款。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 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 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 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关部门报告; (3)与社会团体、新闻媒介等的协调。
(二)组织协调的方法
1、会议协调法 ①第一次工地会议 ②监理例会 ③专项会议 2、交谈协调法 3、书面协调法 4、访问协调法 5、情况介绍法
五、安全生产管理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审查
1、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人员资格及验收手续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6)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 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 理。
2、工程延期处理
(1)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时, 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 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 并应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当影响 工期事件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 程最终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 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 按控制信息的来源分为:前馈控制和反馈控制。 ★ 按控制措施的出发点分为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
1、主动控制 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各种风险因素,预测其导致目
标偏离的可能性和程度,有针对性的拟定和采取预防 措施,以减少或避免目标偏离。
主动控制是事前控制、前馈控制。
确定 目标
分析偏离目 标的可能性
采取预 防措施
4、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1)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 (2)若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及时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
提出; (3)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
5、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 (1)做好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以及消防、环保、人防等部门的交流与协调; (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敦促承包商向有
(二)信息管理系统
(三)建筑信息建模(BIM)
四、组织协调
(一)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1)人际关系的协调
①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 ②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 ③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 ④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倒好处。
(2)组织关系的协调 ①在目标分解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 ②明确规定各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 ③事先约定各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 ④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⑤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
①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 究科学态度;
②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 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
(2)与施工单位协调的工作内容: ①与施工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 ②对进度、质量、造价和安全问题的协调; ③对施工单位违约行为的处理; ④合同争议的协调; ⑤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同争议的意见。 (2)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争议处理过程中,对末达
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工合 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3)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 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2、施工合同解除的处理 (1)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
(3)需求关系的协调 ①对监理设备、材料的平衡; ②对监理人员的平衡。
2、与建设单位的协调 (1)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建设单位的意图; (2)增进业主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理解,特别是对参
建各方职责以及监理程序的理解; (3)尊重建设单位。
3、与施工单位的协调 (1)与施工单位协调应注意的问题:
和具体的进度控制措施,在满足质量和造价的前提下, 力求使工程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目标。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主要是通过完善建设工程控制 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做好施工 进度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预防 并处理好工期索赔等进行。
组织协调是实现有效进度控制的关键
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具体工作,详教材P144。
(6)发生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 进行处理。
(四)施工合同争议与解除的处理
1、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 (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合同争议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①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②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 ③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④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
3、三大目标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2)技术措施 (3)经济措施 (4)合同措施
二、合同管理
完整的合同管理包括施工招标的策划与实施;合同 计价方式及合同文本的选择;合同谈判及合同确定的条 件;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合同履行检查;合同变更、违 约及纠纷的处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总结评价等。
监理规范涉及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是“6 工程变更、 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 ”,包括工程暂停及复工 、工程 变更、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施工合同争 议 、施工合同解除的处理。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主要是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 和安装过程、产出品进行全过程控制及对施工单位和人 员资质、机、料、法、环控制等进行。
注意:对于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必须保证不得低 于国家强制质量标准的要求,应避免不断提高质量目标 的倾向。
质量控制具体工作,详教材P143。
(2)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任务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就是通过有效的造价控制工作
避免或减 少偏差
(五)建设工程三大目标控制的任务和措施
1、三大目标动态控制过程 建设工程目标体系的PDCA循环:
P----Plan ,计划
D----Do,实施、执行 C----Check,检查 A----Action,行动、纠偏
2、三大目标控制任务 (1)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任务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就是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工作 和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在满足工程造价和进度要求的 前提下,实现预定的工程质量目标。
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从下列款项 中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 ①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己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 ②施工单位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构配件、 设备的款项。 ③施工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 费用。 ④施工单位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⑤施工单位合理的利润补偿。 ⑥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和具体的造价控制措施,在满足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 力求使工程实际造价不超过预定造价目标。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主要是通过工程计量、工程付 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 挖掘降低工程造价潜力等进行。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具体工作,详教材P144。
(3)建设工程进度控制任务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就是通过有效的进度控制工作
③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修复已 完工程质量缺陷等所需的费用。
④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3)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 事宜。
三、信息管理
教材P147-152
(一)信息管理的基本环节
1、建设工程信息的收集 2、建设工程信息的加工、整理、分发、检索和储存
(三)工程索赔处理
1、费用索赔处理 (1)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
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主要依据:
①法律法规 ②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③工程建设标准 ④索赔事件的证据。
(3)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处理程序: ①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 赔意向通知书。 ②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③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 赔报审表。 ④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 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⑤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 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二)工程变更处理
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
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 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 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 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 案的专题会议。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 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 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 位实施工程变更。
(3)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工程临时延期批准和工程最终 延期批准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4)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 ②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③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5)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 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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