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工程做法建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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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要求
青砖做法:青砖要求无明显砂眼、裂缝、翘曲变形。
灰浆要求:丝缝做法水泥:白灰=1:1,淌白做法素白灰膏;糙砌做法:水泥:白灰:砂=1:2:6。
瓦作要求:苫背水泥:白灰:焦渣=1:2:10,铺瓦灰水泥:粉煤灰:砂=1:3:3
瓦要求无砂眼、裂缝、扭曲变形,规格统一,大小匀称。
瓦面要求底瓦“压六露四”,瓦垄囊线流畅顺直,具体做法见《古建筑瓦石营法》砖作要求:粘土砖砌体±0.00以下,用M10水泥砂浆,±0.00以上用M7.5水泥砂浆。
仿木椽作、斗拱:采用C25细石混凝土。
石材要求:石材无裂缝,石质一致。
石作工艺要求:接缝严密,线条流畅。
翼角要求:做法详见《中国古建筑木作营造技术》(第二版)
檐口防水要求:见详图。
门窗要求:木材无糟朽、空心、虫蛀,三防处理,大木构件含水率不大于25%,小木构件含水率不大于10%。
地面铺砖、铺石
青砖外墙工程做法:
1.本工程执行《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GJ 159-2008)及《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924-2014)。.
2.墙体基础部分:除注明外采用MU10粘土砖,用M7.5砂浆砌筑。
3.防潮:室内地坪±0.000位置以下约60处做20厚1:2水泥砂浆内加防水剂做墙身防潮层。在此标高为钢筋砼构造时,可不做。在室内地坪高差变化处防潮层应重叠设置,并在高低差埋土一侧墙身做20厚水泥砂浆防潮层。
4.青砖选用:按图纸要求选用相应品种规格的青砖,要求无明显砂眼、裂缝、翘曲变形。
5.组砌方式:
5.1 干摆做法:青砖按照“五扒皮”要求砍磨加工,灰浆采用传统桃花浆(白灰:粘土=3:7)或生石灰浆。
5.2 丝缝做法:青砖按照“膀子面”要求砍磨加工,批灰灰浆水泥、石灰膏比例约1:1混合灰浆,根据现场青砖颜色,适当调整其比例,保证灰浆干后颜色同青砖相统一,灌浆灰浆采用桃花浆(白灰:粘土=3:7)。灰缝宽度1~2mm,砌完之后应进行耕缝。
5.3 淌白做法:有细淌白和粗淌白做法。细淌白做法,灰缝要求2~3mm,用淌白截头砖,灰浆使用纯白灰。粗淌白做法,灰缝要求4~6mm,使用淌白拉面砖,灰浆使用月白灰或白水泥+白灰膏(约1:1)混合浆。
5.4 糙砌做法:灰缝要求5~10mm,用砖不须砍磨加工。水泥、石灰、砂浆比例1:2:6。
5.5 碎砖墙做法:
6.砌筑前需要浸砖,除标明外,浸砖时间≥10min。
7.青砖水平排列不得采用现代“满丁满条”做法,根据图纸要求,采用十字缝、三七缝、一顺一丁等排砖规则。不得游丁走缝,上下不得出现通缝。
8.山墙、后檐墙外皮对应柱根位置设置透风。
外墙青砖贴面工程做法:
1.青砖按图纸要求选择相应品种规格青砖,要求无明显砂眼、裂缝、翘曲变形。
2.青砖加工:按图纸要求加工相应规格,厚度除注明外不超过30mm,砌筑前浸砖时间≥3min。
3.砌筑做法:与墙体同步砌筑,单次砌筑高度不超过五皮砖,贴面与墙体拉结处理见节点详图。
4.灰浆要求:采用丝缝做法灰浆,水泥、石灰膏比约1:1,实际比例现场调整,使灰浆干后颜色与青砖一致。
瓦屋面工程做法:
1.执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和《屋面工程质量要求规范》(GB50207)。
2.屋面防水等级:Ⅱ级。
3.屋面排水:局部有组织排水,详见屋面排水路线图。
4.屋面构造:望板上依次为苫背层、保温层、防水层和瓦面层,具体做法见节点详图。
5.屋面木质基层要做防腐、防火、防蛀处理,铁件做防锈处理。
6.苫背层表面平整,厚度均匀,坡面曲线符合设计要求。屋面望板折腰处为保证坡面曲线导致苫背厚度较大时,可适当垫几块板瓦,反扣于该处,防止灰层太厚开裂。
7.防水材料:SBC120聚乙烯丙纶高分子防水卷材,保护层20厚1:3水泥砂浆。
8.保温材料:按图纸要求的保温材料,保护层40厚φ4双向钢筋网片细石混凝土垫层。
9.屋面木质基层要做防腐、防火、防蛀处理,铁件做防锈处理。
10.瓦件进场要抽样检查,外观边缘整齐,无裂纹,无砂眼,无扭曲,底瓦、盖瓦等配件装配得当。
11.铺瓦灰采用水泥、粉煤灰、砂1:3:3混合砂浆。
12.成活瓦垄应顺直,无明显歪斜,囊线顺畅,符合设计要求。
石作工程做法:
1.执行《砌体结构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2.石材材质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明显缺陷,无裂纹、风化,无隐残。
3.灰浆采用传统油灰。
4.安装时定位准确,砂浆饱满,接缝平整密实,安装牢固、不松动,边沿应整齐。
5.石活安装时应采取措施保证石活棱角及表面不受损伤,保持洁净。
大木作工程做法
1.执行《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
2.材质要求:各类木构件选材标准应符合《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GJ 159-2008)表4.2.1规定,无糟朽、虫蛀,梁、柱、枋类构件含水率不大于25%,桁檩类不大于20%,板类、椽类及斗拱部件不大于18%。木材含水率不符合要求的,应经过人工干燥或自然干燥后使用。
3.木构架安装:安装前应“会榫”,全部合格才能运至现场。大木构架安装时遵循“先外后内,先上后下,对号入位”原则,榫卯结合严禁木锤或铁锤直接敲击木构件。
4.木构件必须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木装修工程
1.木装修构件材料依据图纸要求,按《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GJ 159-2008)
表8.2.3规定选择材料。材料干燥可采用自然干燥法或人工干燥法,人工法干燥时含水率不高于12%。
2.构件制作合格后应涂漆一道。
3.木构件必须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仿木斗拱、椽作工程做法:
1.模板严格按找设计图纸加工,斗拱模板拼装完成验收合格方可安装至施工部位。
2.采用C25细石混凝土浇筑,振捣密实。
3.模板拆除过程中防止损伤斗拱及椽子边角棱线,同时检查是否有缺陷,合理弥补。
地面铺装
1. 青砖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