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管理职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位一体管理
1、负责每天将疫情网属本地区的结核病患者信息下载,放在“大东结核之家”QQ群上,提供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患者信息核实、追踪、管理。
2、负责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患者信息核实、追踪、统计和管理。
3、负责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返馈的患者错误信息的核实、追踪,并返馈沈阳市第十医院,更正后的患者信息及时反馈相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负责对患者治疗过程的统计和管理。
5、负责指导、督导、检查“三位一体”实施工作。
6、负责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培训工作。
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
1.每天要利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和《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主动监测,并填写《结核病疫情监测表》每日进行网络监测,发现疫情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做好记录。
2.发现疫情,主管领导立即召集预防科人员,第一时间与患病学生学校联系,对学校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及时核对其是否到结防机构或定点医院就诊,安排专人在3天内与学校联系对未就诊者进行追踪,到学校督导,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并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
3.如果在一个月内发现同一学校报告1例涂阳或3例及以上肺结核患者,则记录为有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倾向,需立即组织现场调查同时填写《同一所学校发生1例涂阳或3例及以上肺结核报告病例信息的现场核实表》,盖章后上报上级。
4.如果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立即向市、区卫生局汇报,市、区卫生局按《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的规定考虑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核定事件、确定事件级别,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当发现疫情时,应迅速核实疫情,并深入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判定传
播范围、筛查密切接触者、开展病例诊断、治疗、管理、咨询服务、健康教育、填写《肺结核患者个案调查表》,并对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评估,上报疫情处置报告以及为学校提出具体的防控措施建议等,并对疫点进行消毒,通风处理。
6.高度关注各种媒体报告的关于结核病聚集性疫情信息或线索,一旦发现应对此类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将调查核实结果积极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反馈。
7.发现学校聚集性疫情,经过现场流调核实判断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后,于2小时内向学校、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机构报告盖有公章的纸质版报告。
8.每季度由市级上报所辖县区的《学校结核病监测季报》,时限要求为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没有疫情的需报零报告。
6.出现特殊情况(停电、网络链接不畅等),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请上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