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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文件焊接管理规定

编号YD-MR-04-2016实施日期2016 年 08 月 17 日版次A/0页数24

编写审核批准

1目的

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焊工管理、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管理、焊材管理、

产品施焊管理、焊缝返修、焊接设备做出规定,以确保产品焊接质量。

2范围

适用于压力管道元件产品焊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3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焊接试验和工艺评定、编制焊接工艺文件、组织焊工培训和资格考

核工作。

3.2 采购部负责焊材的采购,财务部负责焊材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3.3 质检部负责焊材验收和现场焊接质量检验,对焊工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3.4 设备动力部负责焊接设备管理。

3.5 车间负责焊接施工、焊接工艺评定试板制作、焊缝返修,并对焊接质量负责。

3.6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设备焊工“作业人员证”的存档和保管。

4定义

5工作程序

5.1 焊工资格与管理

5.1.1 焊工资格

5.1.1.1焊接压力管道元件的焊工,必须按TSG Z6002《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的规定,参加焊工培训和资格考核,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作业人员证”后,才允许在有效期内担任合格证规定项目的焊接工作。

5.1.1.2焊工培训与考核,应根据焊工人员情况和生产需要,由焊接工程师及时编

制“焊工培训与考核计划” ,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交行政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5.1.2 焊工管理

5.1.2.1取得“作业人员证”的焊工,由焊接工程师发放焊工钢印,并做好记录,同

时送人力资源部存档管理。

5.1.2.2焊接工程师负责组织焊工资格、技能评定等资料整理,编制《焊工合格项目

一览表》和《压力管道元件焊工档案》,及时向生产部、质检部、行政人力资源部

提供《焊工合格项目一览表》,作为安排焊工工作和检查焊工资格的依据。

5.2 焊接工艺评定

5.2.1 需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项目,应依据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

定》的规定进行,由焊接工程师编制《预焊接工艺规程》,经技术部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焊接工程师组织进行工艺评定。

5.2.2焊工班根据《预焊接工艺规程》准备试板、焊材,选用焊接设备。

5.2.3焊接工艺评定试板施焊前由焊接工程师确认试板规格、材质(包括焊材)。

5.2.4焊工班按《预焊接工艺规程》要求,焊制焊接工艺评定试板,焊接过程中焊工应及时填写《施焊及检查记录》,质检员和焊接工程师抽检并签字。

5.2.5焊接工艺评定试板外观检查合格后,由焊接工程师填写《无损检测委托单》及《理化检验委托单》转质检部进行无损检测和理化检验。

5.2.6 焊接工程师汇总所有原始资料、整理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并填写《焊接工艺评定项目一览表》,报总工程师批准。

5.2.7 焊接工程师负责试样编号并送实验室保存试样,将批准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登记注册,做到试样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对应。将试样交实验室保存,《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归档。

5.3 焊接工艺文件编审

5.3.1焊接工程师根据图样、技术条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等编写产品《焊接工艺

规程》,经技术部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生产部和质检部执行,焊接工艺

规程应注明焊接工艺评定编号和所需的焊工资格项目。

5.3.2焊接工艺规程的编审和更改按《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4 产品施焊过程控制

5.4.1 焊工班长依据产品《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按《焊工合格项目一览表》指

定焊工。焊工依据《焊接工艺规程》领取焊材,调整焊接工艺参数,确认无误后进

行施焊,质检员和焊接工程师对焊接参数进行监督、确认。焊后在焊接记录中记录

该焊工代号,并根据工艺要求在指定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5.4.2 焊接环境出现下列情况时,如无防护措施,应停止施焊:

5.4.2.1气体保护焊时风速>2 米/ 秒,其它焊接方法风速>10 米/ 秒;

5.4.2.2相对湿度> 90%;

5.4.2.3下雪、下雨时在露天施焊;

5.4.2.4焊件温度低于 -20℃。

5.4.3 焊接全过程中,焊工要及时填写《施焊及检查记录》,质检员应对焊接过程进行监检,并在《施焊及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对不执行工艺的操作及时制止、纠

正。

5.4.3.1焊前,检查焊材、坡口准备、组对焊缝的错边、间隙、预热(有要求时)等

情况。

5.4.3.2焊中,检查执行焊接工艺及清根、清渣等情况。

5.4.3.3焊后,检查焊缝尺寸、焊缝表面质量及焊工钢印是否符合要求,对不允许打

钢印的,应在焊接记录上记载。

5.4.4 对需经无损检测的焊缝,在焊缝外观检查合格后,由焊工班长填写《无损检测

委托单》,交探伤室进行焊缝质量的无损检测,检测合格后放行,不合格的填

《返修通知单》。

5.4.5 焊缝返修

5.4.5.1焊缝返修应执行《焊接工艺规程》,有热处理要求的承压设备,其焊缝返修应在热处理前进行。

5.4.5.2返修时,由焊接工程师组织车间负责人、焊工班长及原施焊焊工分析缺陷

产生的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返修措施进行返修。有必要时,可选派操作技能较

高的焊工进行返修,并做好返修记录。

5.5.5.3 超过二次返修时,由质检员填写《焊缝超次返修卡》,总工程师会同焊接工程师、质检员、焊接班长、焊工等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产生超次返修的原因,制定书

面返修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返修时,焊接工程师必须到现场监察。返修

后,应将返修次数、部位、返修后的无损检测结果和总工程师批准字样记入质量证

明书。

5.4.5.4要求焊后热处理的承压设备,如在热处理后进行返修,返修后应再做热处理。

5.4.5.5有抗晶间腐蚀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制承压设备,返修部位仍需保证原有的抗

晶间腐蚀性能。

5.4.5.6耐压试验后需要返修的,返修部位必须按原要求经无损检测合格。由于焊接

接头或接管泄露而进行返修的,或返修深度大于 1/2 壁厚的承压设备,还应重新进行

耐压试验。

5.5 焊材管理

5.5.1 焊材的采购、验收、保管按照《采购控制程序》、《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5.5.1.1计划员根据技术部提出的焊接材料的牌号、规格、用量编制采购计划;

5.5.1.2为确保焊接材料质量,采购人员应从公司批准的合格供方进行采购。

5.5.1.3采购的所有焊接材料均应有质量证明书和合格证。要求供方提供生产厂家出

具的该焊材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加盖经销单位印章和检验人员印章,

并且焊材上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标签。

5.5.2 焊接材料的验收

5.5.2.1焊接材料到货后,采购部填写《进货检验申请单》交质检部对焊接材料进行

检验。

5.5.2.2质检员和库管员根据《进货检验申请单》所列牌号、型号、规格、数量核对

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和实物,对验收合格的焊接材料,质检员填写《进货检验记录》交采购员。

5.5.2.3采购部接到《进货检验记录》检验合格通知后,通知库管员做好登记标识方

可入库。

5.5.3 焊接材料的储存和保管

5.5.3.1库房内要配备防潮去湿设备,如去湿机、红外线灯、硅胶干燥剂等。设置温

度计和湿度计,室内温度控制在大于5℃小于 35℃、相对湿度控制在60%以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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