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零铝箔坯料用铸轧带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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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协议规定了铸轧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协议适用于铸轧带的检查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协议的引用而成为本协议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协议
YS/T90-2008 铝及铝合金铸轧带材
GB/T228-2002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3246.2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低倍组织检测方法
GB/T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
YS/T417.4 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其加工产品缺陷第4部分变形铝及铝合金铸轧带缺陷GB/T3199-1996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6987-2001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0975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所有部分)
GB/T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分析取样方法
YS/T600 铝及铝合金液态测氢方法封闭回路循环法
3.要求
3.1产品分类
3.1.1牌号、状态、规格
产品的合金牌号、状态、规格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3.1.2标记示例
铸轧带标记按产品名称、合金牌号、规格及标准编号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1235牌号、边部厚度为6.5mm、宽度为1850mm、卷径为2200mm的铸轧带,标记为:铸轧带1235 6.5×1850φ2200 TSLY/CX-2012
3.2化学成份
铸轧带的化学成份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3.3尺寸允许偏差
3.3.1铸轧带边部厚度、宽度偏差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单位:mm)
3.3.2.铸轧带两边厚差、中凸度、相邻两点厚差、相对同板差,中凸度偏差、纵向厚差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3.3.3.铸轧带任意横截面上的厚度最大值应在中点两侧100mm范围内,距中点大于100mm,并且距侧边大于50mm的厚度测量点的厚度应不大于中心厚度,并且不小于边部厚度。
3.4.力学性能
铸轧带的纵向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3.5.低倍组织
3.5.1.铸轧带的低倍组织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裂纹、夹杂、孔洞、分层等缺陷。
3.5.2.铸轧带的表面晶粒度不得低于2级。
3.6.外观质量
3.6.1.铸轧带表面不允许有热带、夹渣、孔洞、气道、裂纹、腐蚀、偏析条纹等缺陷。
3.6.2. 铸轧带表面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金属及非金属压入、轻微擦伤、轻微划伤、纵向及横向条纹等缺陷。
3.6.3.卷材整卷不允许有接头。
3.6.
4.铸轧带端面允许有局部错层,但错层不得超过5mm(内三圈外一圈除外,但内三圈外一圈错层不得超过30mm),塔形不得超过15mm。
3.6.5.铸轧带表面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边部缺损,但允许有工艺裂边,其深度应符合表6规定。表6
3.7.熔体氢含量
熔体氢含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4.试验方法
4.1.化学成分
4.1.1.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可采用GB/T20975或GB/T7999,仲裁分析按GB/T20975进行。
4.1.2.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
4.2.尺寸偏差
4.2.1.边部厚度、两边厚差、中凸度
采用精度不低于0.01mm的千分尺(或相同精度的测量),在距铸轧带边部50mm处测量铸轧带边部厚度(3.2),在卷头或卷尾横截面上测定两边厚差(3.3)及中凸度(3.5)。
4.2.2.宽度
采用精度为1mm的钢板(卷)尺或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测量铸轧带的宽度。
4.2.3.其他
4.2.3.1在每块试样端头的横截面上,采用精度不低于0.01mm的千分尺(或相同精度的测量)进行测量厚度。
4.2.3.2.计算每块试样的相邻两点厚差(3.4)、相对同板差(3.7);计算试样之间的中凸度测量结果最大差值,即中凸度偏差(3.6);计算试样之间,相同测量位置上的厚度测量结果最大差值,即纵向厚差(3.1);确定试样是否符合3.3.3的规定。
4.3.力学性能
铸轧带的室温拉伸试验按GB/T228-2002进行,断后伸长率仲裁测定方法应符合GB/T228-2002的11.1的规定。
4.4.低倍组织
铸轧带的低倍组织试验按GB/T3246.2的规定执行。
4.5.外观质量
4.5.1端面错层、塔形、工艺裂边
铸轧带的端面错层、塔形、工艺裂边用精度为1mm的钢板(卷)尺或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测量。
4.5.2其他缺陷
采用目视法检测。
4.6熔体氢含量
铸轧带的熔体氢含量按YS/T600进行检测。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铸轧带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铸轧带质量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铸轧带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协议及订货合同规定不
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铸轧带之日起一个月内看出,属于其他方面的异议,应在收到铸轧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铸轧带应按卷提交验收。
5.3计重
铸轧带应检斤计重。
5.4检验项目
每卷铸轧带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份、边部厚度、宽度、两边厚差、中凸度、晶粒度和外观质量的检验。每10卷至少抽出1卷铸轧带,检验相邻两点厚差、相对同板差,中凸度偏差、纵向厚差等其他尺寸偏差,熔体氢含量及其他低倍组织性能,由供方根据生产情况进行抽检。需方要求对力学性能进行检验时,须在合同中注明。
5.5取样
铸轧带取样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