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台州路桥区事业单位招聘7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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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台州路桥区事业单位招聘75人公告

最新招考公告、备考资料就在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zhejiang/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 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网。

2.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3.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为本次招聘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具备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4、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一。

三、招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5月19日09时—5月21日24时。

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络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报名无效。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5月19日09时—5月21日24时,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系统登陆后查询报名不足1:5比例的职位,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5月22日09时—5月24日24时。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5月25日09时-5月26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5月26日24时前再次报考其他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09时—5月27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及“报名诚信承诺”,并保管好《报名表》,以备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5月28日0时-5月31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并具有支付功能)的,均可通过网银支付。本人没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的,可由他人代其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下载并准考证打印

时间:2015年6月10日—6月13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一)笔试时间

2015年6月13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招聘单位在备注栏中注明了考试细则的以其考试细则为准。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题型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测试》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五、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范围。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待定,请及时关注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待定,请及时关注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及“报名诚信承诺”并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如下: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提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招聘单位在备注栏中注明了考试细则的以其考试细则为准。

面试考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待定,请及时关注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各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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