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期间国民党抓壮丁逼死百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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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期间国民党抓壮丁逼死百万人
从后来有关征召兵员和民伕的统计数据看,当时几乎所有的壮丁都被征用,来补充兵员和修筑军事工程。
1、官方数据说抗战征兵1400万左右,但实际情况远远不止八年抗战国统区到底有多少人被征召入伍呢?据蒋介石之
子蒋纬国后来编著的《国民革命战史抗日御侮》显示,抗战八年,总共征募壮丁13558493名。这还不算自愿入伍者和国军在沦陷区和游击区招募的士兵。(《国民革命战史抗日御侮》第2卷P120-121)何应钦所著《八年抗战之经过》中《抗战期间各省历年实征壮丁人数统计表》和《抗战期中各省壮丁配额统计表》的统计数据也差不多:抗战八年全国各省实际征送壮丁为14050521名。[详细]
但实际征兵数量恐怕远远不止这些,据抗战时期曾任国民党四川省达梁师管区司令官的周开勋先生回忆:“1943年夏天,国民政府兵役署长程泽润在给何应钦的报告中称:自1939
年实行新兵役法起,到1943年5月止,全国(东北不在内)所征出的壮丁将近1200万人。”(周开勋《国民党的兵役真相》,《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P67)蒋介石侍从室组长唐纵在1942年9月5日的日记中也说:“据兵役署报告,自抗战以至现在,共征兵1090余万名。”(《在蒋介石身边八年
——侍从室高级幕僚唐纵日记》,群众出版社1991年版,
P301)。这样算起来,实际的征兵人数要比官方数字多得多,但到底征了多少兵,恐怕很难说清楚。
2、发动兴建军事工事、道路与飞机场的民工至少有一亿人除了征兵之外,还有更多的壮丁被征召去义务修筑军事工程,这部分人有多少呢?据蒋纬国书中记载:“凡属军事所需之工事、道路、机场,均由民工以义务劳动方式,参加土工作业。八年抗战各战区工事之构筑,军用道路之开辟,被炸桥梁之抢修,以及敌军可能利用之道路的破坏,先后所发动之民工,当在一亿人以上。”(《国民革命战史抗日御侮》第2卷P120)
老百姓的兵役劳役有多沉重呢?以鄂北光化县为例,据统计,“抗战时期,光化县有人口16.93万,壮丁3.6万(1941年7月湖北省民政厅统计数字)。抗战8年间,共征调青年人伍19619人,留县壮丁1.6万余人,余皆老弱病残妇。就是这些劳力,抗战时期承受的劳役负担有:(1)整修老河口机场及每年冬天雪后铺沙扫雪,共征派民工20万人次;(2)修筑孟老公路(孟楼一老河口)24.5公里,先后征调民工42.3万人次;(3)拆卸老河口城砖铺修王府洲沙路15华里,共计出工33万人次,修筑老白公路15.8公里及核心工事征工13万人次;修筑乡道30公里,工程艰巨,征工124万人次;(4)运送军粮73.64万人次,外加牛车3.73万辆、手车22.17
万辆。抗战8年,累计征用民夫331.84万人次。若以全县在乡壮丁计算,每名壮丁每年平均被征调的劳役为25.3次,以全县在乡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每年被征调的劳役为2.82次。”(徐旭阳《湖北国统区和沦陷区社会研究》,社科文献出版社,P246)
淞沪会战时国民政府妇女部长慰劳国军将士。
二、官员靠征兵发财,交钱即可不当兵导致征兵难
抗日战起,国府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即按照保甲制度调查户籍、人口,然后对将年满18岁至45岁的兵役适龄男子登记于册。每年由保长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谁去当兵。抽签的基本原则是“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免征”。但男子是否适龄、健康与否、是否独子、抽签后谁去当兵等等几乎都由乡、保长和军队征兵官员说了算。特权滋生腐败,而国军的征兵过程可谓腐败透顶。
1、乡、保长敲诈勒索老百姓,只要交钱即可免除兵役
当时在安徽芜湖师管区主管征兵的李昭良回忆说:“我们在芜湖征兵……刚开始时,乡、保、甲长在调查适龄壮丁工作中就把有钱人家的子弟不列人名册,一般农民要想逃避,就
得花钱去贿赂乡、保、甲长。有的乡、保、甲长就故意把不应列人征兵名册的人也列进去,以便他们敲诈,以后每通过一关就有一次敲诈。起初军医都不愿担任壮丁体格的检查工作,后来争着去,因为只要军医证明身体不合格就可以免役,这样他们就有机会受贿、勒索。”(李昭良《我所知道的弊窦丛生的国民党兵役》,《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册,中国文史出版社P1-7)
四川的情况也是如此,据时任川西师管区司令的黄占春回忆说:“每年应征新兵名额分配既定之后,接着进行及龄壮丁的抽签征集,中签的壮丁,就是这一年度应当人伍的新兵。因此,抽签过程充满了敲诈、勒索和剥削。抽签名义上公开进行,中签的壮丁也出榜公布,实际上是否中签完全为县、区、乡、保长把持操纵,只要肯出钱贿赂,中签可以变成不中签;没有钱贿赂,独子也会成为中签壮丁。当时在嘉峨师管区,区、乡、保长勒索的价码,视被勒索者家庭经济情况决定。比较富裕的人家,勒索5万至50万法币不等,差一些的也要勒收二三万法币(这是1944年至1945年的情况,当时一两黄金约值法币5万元)。……中签的人,除了要贿赂区、乡、保长不‘估拉’自己当新兵之外,经济情况比较好的,还得准备再出一笔钱买壮丁去顶替自己应征人伍。然而,买壮丁顶替自己入伍,就留了把柄在区、乡、保长手里,他们可以经常利用这个把柄,以捉拿逃兵的名义进行恐吓、
敲诈,反复勒索。乐山县苏稽乡一家比较富裕的农民,因为买人顶替之后,被乡长反复勒索达六次之多,逢年过节,还不敢不送礼物去孝敬乡、保长。”(黄占春《我亲历的“征兵”祸民种种》,《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册,中国文史出版社P36-41)
还有乡、保长利用贪墨士兵的安家费、壮丁费的方式中饱私囊:“在1945年间,每名壮丁的安家费是5万至7万元不等,各乡按各县分配的应征壮丁名额筹集,逐家逐户摊派,人民无一能够幸免。区、乡、保长趁机浑水摸鱼,尽量多摊多派,大事搜刮,甚至将应发给因家境贫困自愿应征者的安家费,也玩弄各种手法加以吞没。”(黄占春《我亲历的“征兵”祸民种种》)
因此,人们对乡、保长恨得咬牙切齿,难怪当时有老百姓说“过去有灭门县知事,现在有灭门乡保长”,还有人说“生了儿子是老蒋的,有了银子是保长的”。
2、军队征兵官员卖、放壮丁,用壮丁谋利,导致壮丁大量逃脱兵役或死亡
不只是基层政权在征兵中腐败不堪,国军征兵官员也好不到哪儿去,甚至变本加厉。
A、征兵时擅自增加征兵名额,卖、放壮丁图利或向政府报功
黄占春对此有过详细的描述:“嘉峨师管区所属各县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