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政,小心潜在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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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规出台后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网约车新规出台后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网约车新规出台后面临的问题与思考作者:朱倚萱来源:《环球市场》2017年第24期摘要: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产物,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

2016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一系列新规认可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使其告别“无章可循”,并为网约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明朗的市场环境,但一些地方细则中过于严苛的管理标准重新成为争议点。

本文认为对网约车监管不能再同传统监管模式一样“一刀切”,应用互联网思维,突出对其公平竞争、服务质量和安全性的监管。

关键词:网约车;新规出台一、新政出台及产生的争议随着互联网+、共享经济等平台的出现,许多传统行业受到了冲击,与此同时催生了新业态的出现,网约车便是其中之一。

它满足了人们的出行需要,降低了出行成本,解决了选择性接单和供需矛盾带来的打车难问题,使人们成为这一新生事物的利益既得群体;同时促进了闲置车辆应用,减少了交通运输负担,增加了就业,可谓很大程度上顺应了市场的需求。

但它与传统出租车行业之间的矛盾,以及随后发生的一些不安全事件让人们开始审视其合法性的问题。

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

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联合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规定了网约车行业准人条件、驾驶员和车辆的资格条件,同时对网约车经营行为提出规范性要求,要求各部门建立联合监督。

随后各地区根据新规的指导,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对网约车做出一系列规定。

截至2017年6月,全国91个城市发布了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但其中一些措施又引来争议,大致集中在以下几点:1.首先关于户籍、车牌、车型的准入限制,使合法车主和车辆整体锐减,市场活力降低,“打车贵打车难”、“黑车”等现象重出江湖。

截止目前地方发布的细则之中,超80%的细则要求网约车驾驶员有本地户籍或居住证,90%要求网约车为本地号牌或本地登记注册。

现行网约车监管政策的问题与反思

现行网约车监管政策的问题与反思

现行网约车监管政策的问题与反思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经济的兴起,网约车行业蓬勃发展,成为交通出行的重要选择。

然而,现行网约车监管政策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反思和改进。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分析现行网约车监管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反思和建议。

首先,现行网约车监管政策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规范性不足。

由于网约车行业的迅猛发展,监管政策往往滞后于行业的发展速度。

一方面,网约车平台过于庞大,使得监管机构很难将其纳入有效的监管范围;另一方面,现行监管政策缺乏具体细化的规定,容易产生模糊地带,导致各方在执行中存在差异。

针对这一问题,应加强监管政策的制定和修订,及时跟进和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

政府应加强与网约车平台的沟通合作,共同制定明确、具体的规章制度,以保证网约车行业的有序运行。

第二,现行网约车监管政策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不足。

网约车行业作为一种新型出行方式,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然而,现行监管政策仍存在一些盲区,没有对网约车司机的安全背景进行全面调查和审查。

这可能会给乘客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提高网约车的安全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约车司机的背景审查,确保其具备良好的驾驶记录和不具有犯罪记录。

同时,需要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强制平台加强司机培训并提供安全保障设施,如车辆定位等。

第三,现行网约车监管政策对市场管理不足。

网约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引发了市场竞争的加剧,但现行监管政策在市场管理方面存在欠缺。

一些平台可能利用价格优势和补贴等手段拉拢司机,造成竞争失真,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限制平台对司机的补贴和优惠政策。

此外,应建立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避免出现垄断行为,促进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现行网约车监管政策在服务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不足。

网约车行业作为一种新兴服务行业,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比较高。

然而,现行监管政策在规定和监管服务质量方面还有待完善。

为了提高网约车的服务质量,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规范其服务标准。

网约车新政是“双刃剑”

网约车新政是“双刃剑”

网约车新政是“双刃剑”作者:李剑来源:《中国经济报告》2016年第11期提高网约车门槛,虽然对服务、安全及行业规范化会产生积极作用,但对网约车行业来说可能是毁灭性打击。

十一长假之后,网约车新政地方细则征求意见稿陆续出台,激起千层浪。

首批网约车新政落地随着网络约车新规2016年11月1日实施日期的临近,首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陆续出炉。

目前,已经有成都、南京、武汉、合肥、青岛、杭州、重庆、天津,以及北上广深等近20个城市公布了对网约车行业的监管办法草案。

各地政策细则大同小异,都对网约车平台的运营车辆和人员作了严格规定,其中北京、上海明确要求司机为本地户籍,车辆为本地车辆。

征求意见稿一出立即引来出租车、网约车平台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

从2016年7月交通部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赋予网约车合法地位,到2016年10月各大城市出台严苛的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大幅抬高网约车准入门槛,短短数月,互联网出行这一业态可谓经历了“冰火两重天”。

回首网约车发展网约车的发展,显然是在地方主管部门对出租车的管理已经不能适应大众出行需要的情况下,以高效灵活的市场运行方式填补这个空缺后快速发展起来的。

网约车的确大大方便了我们的出行,提高了效率、节省了时间。

不仅在平时,在晚上或天气不好的时候也可以通过加价的方式找到网约车。

从发展初期到现在,出租车和网约车的博弈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地方主管部门对网约车运营虽然时有查扣、罚款,但因为缓解了交通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默许了其存在。

上海市交通委于2015年10月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了国内第一张专车平台牌照,更显示出政府对这一事实的认可。

但就行业而言,出租车与网约车冲突较为明显,除了反对网约车的多起出租车罢运,部分地方甚至发生了出租车司机围堵专车、殴打司机等事件。

可以看出,网约车发展至今的道路并不平坦,即使这个行业是依靠其强大的市场生命力和突破出租车行业本身的局限性发展起来的。

是否应该禁止网约车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网约车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网约车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禁止网约车。

1. 安全隐患,网约车司机的背景和技术水平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存在安全隐患。

据统计,网约车平台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逐年增加,这对乘客和其他道路用户构成了威胁。

2. 不公平竞争,网约车的出现对传统出租车行业造成了严重冲击,导致传统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大幅下降,甚至失业。

这不仅不公平,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

3. 法律法规,目前网约车行业存在诸多法律法规的漏洞,监管不力。

应该通过禁止网约车来规范这一行业,保障乘客和其他道路用户的权益。

反方观点,不应该禁止网约车。

1. 便利性,网约车为乘客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出行方式,特别是在夜间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网约车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2. 就业机会,网约车行业为许多人提供了就业机会,特别是对于一些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来说,网约车成为了他们谋生的重要途径。

3. 创新意义,网约车的出现推动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和升级,促进了整个交通行业的创新发展。

禁止网约车会抑制这种创新动力。

名人名句:1. “安全第一”——这是交通领域的基本原则,禁止网约车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客和其他道路用户的安全。

2. “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禁止网约车会抑制交通行业的创新发展,对整个社会的进步产生负面影响。

经典案例:2018年,中国多地相继出台了对网约车的限制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减少了网约车引发的安全事故和交通拥堵问题。

综上所述,从安全、公平竞争、法律法规、便利性、就业机会和创新意义等角度来看,应该禁止网约车。

禁止网约车可以保障乘客和其他道路用户的安全,促进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

网约车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网约车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网约车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分析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约车行业成为了公众瞩目的焦点。

然而,网约车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一问题展开分析,并对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一、政策背景近年来,网约车行业经历了蓬勃发展。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如车辆安全、乘客权益保护等。

为了规范网约车行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起到了引导市场发展和保障公共安全的作用。

二、政策限制随着政府对网约车行业的介入,一些限制措施也相继出台。

比如,要求网约车司机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要求网约车平台必须与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等。

这些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网约车行业的门槛,对于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三、行业整合针对网约车行业存在的问题,政府出台了整合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推动网约车平台与传统出租车企业合作,共享资源。

这一政策的实施,既保留了传统出租车的就业机会,又满足了市民对于乘车的需求。

同时,这种行业整合也有利于规范网约车行业的发展,提升服务质量。

四、创新发展网约车行业的快速崛起,离不开技术的支持。

政府的政策对于网约车平台的技术创新也给予了大力支持。

例如,政府鼓励网约车平台开展无人驾驶技术的研发,鼓励企业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投资。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网约车行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消费者需求作为一种新兴的出行方式,网约车满足了人们出行的个性化需求。

政府的政策对网约车行业发展的影响,不仅仅是从行业内部的角度来看,同时也与消费者需求息息相关。

政府的政策引导了网约车行业朝着更加方便、安全、舒适的方向发展,进一步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

六、就业岗位网约车行业的兴起不仅给消费者提供了新的出行选择,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

政府的政策引导网约车行业规范发展,对于提供就业岗位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同时,政府还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从业者权益的政策措施,使从业人员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待遇。

网约车平台有哪些安全隐患

网约车平台有哪些安全隐患

网约车平台有哪些安全隐患随着网络技术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网约车平台在我国的城市中逐渐成为出行工具的主流。

与传统的出租车相比,网约车平台具有价格低廉、召车方便等优点,因此备受追捧。

与此同时,网约车平台也暴露出了一些安全隐患。

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分析网约车平台存在的安全风险,以及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一、司机信用考核不严格对于驾驶员的选用,网约车平台一般只对提供身份证、驾驶证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缺乏对司机背景的全面了解。

此外,对于司机精神状态和道德品质的评估不够全面,信用考核也并不严格。

这就使得一些有不良记录、精神疾病或其他问题的司机得以混迹网约车平台,给乘客带来安全隐患。

二、资料不实和虚假账户为了提高评价和收入,一些司机会利用虚假资料、虚假账户或以他人名义注册平台,进行非法营运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因此,一些网约车乘客遭遇的安全问题,也可能是由于这些虚假账户和资料不实引起的。

三、黑车、非法营运一些人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会利用黑车模式,在未获得相关资质和执照的情况下非法开展网约车服务。

这些人往往缺乏安全保障、无责任意识,对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四、平台对司机和车辆的监管不够一些网约车平台对司机和车辆的监管比较松散,对于车辆安全、司机服务能力等要求不高,使得那些对服务水平、安全意识、车辆保养、交通法规等理解不够的驾驶员,也能够轻易地进入平台,从而给乘客带来不安全的体验。

五、应急响应不及时对于网约车乘客出现人身安全问题时,平台缺乏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与当地交通、司法部门合作不深入、也难以提供更安全的凭证和数据证明,缺乏形成铁桶般的安全保障态势,给乘客的安全带来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一)持续优化司机背景调查和执照审核程序,加强司机身份认证和行为管理,尽可能消除司机对乘客的威胁。

(二)加强违法违规司机的打击力度,并完善举报人奖励和保障机制,让更多社会力量帮助维护出行安全。

(三)完善乘客信誉体系,立足于评价系统的强化和乘客黄单等环节的完善,让恶意乘客无处遁形,让有良心、负责任的乘客得到保障。

网约车监管的经济影响与社会效应评估

网约车监管的经济影响与社会效应评估

网约车监管的经济影响与社会效应评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约车行业快速崛起,并在短时间内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

然而,网约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管。

本文将对网约车监管的经济影响与社会效应进行评估。

首先,网约车行业的监管对经济的影响不可低估。

传统出租车行业在网约车兴起之前一直垄断市场,价格高昂,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而网约车的出现打破了市场垄断,增加了市场竞争,促进了出租车市场的改革与提升。

根据研究报告,网约车行业每年为中国经济创造了数百亿元的产值,为国家就业市场带来了大量岗位机会。

这些数字显示了网约车行业在促进经济增长、降低交通成本方面的积极作用。

然而,网约车行业的监管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是合规与安全问题。

网约车平台需要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乘客和司机的安全。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约车平台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安全可靠的运营能力。

其次,网约车的快速发展给传统出租车行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不少出租车司机生计严重受挫。

针对这一问题,监管部门需要制定合理的政策,支持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转型与创新,在确保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平衡各方利益。

此外,网约车行业的监管也对社会产生了一系列效应。

首先是便利性方面的改善。

网约车通过APP平台和定位系统,提供便捷的用车方式,使得人们出行更加便利,减少了用车难题,提高了城市交通效率。

其次,网约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缓解交通拥堵,一些城市开始推行共享单车、地铁等新的交通模式,进一步优化了城市出行环境。

然而,网约车行业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是交通安全问题。

在网约车市场监管不完善的情况下,一些非法从业者和不安全车辆也混迹其中,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此外,随着网约车行业的发展,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如司机拒载、乱收费等现象,这需要加强监管力度,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监管网约车行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思考与努力。

首先,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约车行业的发展。

政府监管对网约车平台的影响

政府监管对网约车平台的影响

政府监管对网约车平台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约车平台成为了现代城市交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网约车行业的快速崛起,政府监管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探讨政府监管对网约车平台的影响,并讨论其对市场竞争、乘客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首先,政府监管对网约车平台的影响体现在市场竞争方面。

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网约车平台可以自由竞争,这可能导致价格竞争激烈。

然而,这种价格竞争可能会削弱服务质量,并导致不健康的竞争行为,如虚假宣传和恶意串通。

政府监管可以通过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限制网约车平台的数量和规模,以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健康发展。

其次,政府监管对网约车平台的影响还体现在乘客安全方面。

虽然网约车平台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保障乘客的安全,如实名制认证、背景调查和车辆安全检查等,但这些措施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政府监管可以制定更加严格的规定和标准,要求网约车平台对司机进行更严格的背景审查,并监督车辆的安全状况。

此外,在乘车过程中,政府还可以要求网约车平台提供实时的位置共享和紧急呼叫功能,以提高乘客的安全保障。

最后,政府监管对网约车平台的影响还涉及到经济发展。

网约车平台作为一种新兴经济模式,不仅为广大乘客提供了便利和出行选择,也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灵活就业的机会。

政府监管可以通过建立合理的政策和规定,推动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促进就业创业的机会。

比如,政府可以鼓励网约车平台与传统出租车平台合作,共同改善城市交通服务,提高生活质量。

不可否认,政府监管对网约车平台的影响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效应。

例如,过于严格的监管可能会限制市场的创新和竞争,对网约车行业的发展造成阻碍。

而过松的监管可能导致乘客的安全风险和服务质量下降。

因此,政府在监管网约车平台时需要权衡各种因素,并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来平衡市场竞争和乘客安全。

综上所述,政府监管对网约车平台的影响在市场竞争、乘客安全和经济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网约车行业对城市交通秩序的影响

网约车行业对城市交通秩序的影响

网约车行业对城市交通秩序的影响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约车行业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崛起。

作为一种新兴的出行方式,网约车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且对城市交通秩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网约车行业对城市交通秩序的影响,并从不同方面进行评估。

首先,网约车的兴起给市民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出行选择。

传统的出租车在某些时段或地点往往供不应求,而网约车提供了更好的出行解决方案。

市民可以通过手机软件预约车辆,在需要的时候轻松召唤一辆车。

这减少了等车时间,提高了出行效率,减少了交通拥堵。

此外,网络评价系统也使得乘客可以选择评价优秀的司机,提高了服务质量。

其次,网约车的兴起推动了共享经济的发展。

网约车平台允许个人出租自己的私家车,使得个人汽车的利用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传统上,私家车在大部分时间里是闲置的,但通过网约车平台,车主可以通过接单赚取额外收入。

这促进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了汽车的闲置浪费,也对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然而,网约车行业的兴起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大量的网约车进入市场导致出租车行业受到冲击。

出租车司机的收入下降,部分出租车企业甚至面临着倒闭的风险。

出租车司机的抗议行动也不断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

其次,一些网约车司机缺乏专业训练,给乘客的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部分乘客曾遇到过司机态度恶劣、驾驶违规等问题,对网约车行业的信任度降低。

为了解决网约车行业对城市交通秩序的影响,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府需要建立相关的监管和管理机制,保证网约车行业的有序发展。

例如,加强对司机的资质认证,确保他们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服务意识。

其次,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提高出租车行业的竞争力,减少其受到的冲击。

例如,降低出租车的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等措施可以鼓励市民选择传统出租车。

同时,政府也可以推动网约车平台和传统出租车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达到双赢的局面。

此外,网约车平台也应该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加强对司机的管理和培训。

网约车引发的治安问题及防控对策探析

网约车引发的治安问题及防控对策探析

2024年第1期现代商贸工业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作者简介:简晗颖,女,江苏南京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公安管理㊂网约车引发的治安问题及防控对策探析简晗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摘㊀要:近年来,网络预约出租车行业作为 互联网+ 的新兴行业正经历快速发展阶段,在此阶段不仅面临原传统行业的安全治理问题,而且迎来了新兴行业在政策法规方面的监管治理新挑战㊂现阶段网约车出现的以乘客为被侵害人为主的各类安全问题需要从行业㊁政府㊁公众方面综合施策,以促进网约车行业的安全健康发展㊂关键词:网约车;安全问题;治安防控中图分类号:D9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oi:10.19311/ki.1672-3198.2024.01.0620㊀引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伴随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纠纷矛盾逐步凸显,社会治安形势更为复杂㊂网约车是交通运输与互联网行业交融而形成的一种新业态,它的变迁与发展给公民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但是与之而来的复杂法律关系㊁立法及监管漏洞和社会安全隐患亦不容小觑㊂随着行业业态进一步演化,安全问题开始凸显,安全是行业需要遵守的底线,更是治安问题的重点㊂1㊀我国网约车的发展与现状1.1㊀我国网约车的发展历程(1)第一阶段㊂网约车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7月)为分水岭可划分为非法与合法运营状态㊂在办法出台之前,网约车的性质与历史发展已久的黑车类似,一直处于法外的非法运营状态,以零工经济的形式弥补了传统出租车行业数量上运营车辆总量不足㊁时间上高峰期调配困难㊁空间上地区分布不均的缺口㊂依托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网约车于2014年规模迅速扩张㊁市场快速膨胀,表现为网约车平台快的㊁滴滴的双雄并立㊂(2)第二阶段㊂2017年7月公布的‘暂行办法“将网约车经营服务定义为 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明确将网络预约租车归入出租汽车的一种形式,各地政府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㊂在此阶段, 四方协议 成为网约车平台规避监管的主要途径,即网络平台一般作为主要的发起和牵头组织者㊁私家车辆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㊁劳务派遣公司提供驾驶劳务关系,由此形成多元民事法律关系㊂(3)第三阶段㊂随着出行市场不断扩大,私家车进入平台的数量增幅加大,网约车平台配合私家车车主,协助寻找挂靠的租赁平台,提交挂靠费用后享受协助注册㊁处理罚款等服务㊂此阶段的显著特征为私家车以或明或暗的方式大量接入平台㊂1.2㊀我国网约车的行业现状当前网约车行业具有很大的发展优势㊂一是市场准入门槛低,与传统的出租车市场准入规则相比,网约车准入门槛相对比较低,可以预见,未来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将步入网约车行业;二是满足个性化㊁差异化的用车需求,出租车样式单一,车型固定,在用车需求多元化的今天显然已经无法满足乘客的需求,网约车在车型㊁舒适度㊁覆盖时间地段上更好满足乘客出行需求;三是透明度高,网约车评价系统和实时定位追踪服务起到了良好的督促作用;四是整合社会闲散资源,缓解就业压力㊂网约车的出现盘活了私家车的利润市场,满足了私家车主的盈利渴望,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㊂随着大量私家车及车主入局,网约车现象中的法律关系更加复杂,政府也采取各项措施加以监管,业态发展时有关安全底线的网约车新闻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2018年交通部与公安部携手联合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专项行业检查和整治行动,至此网约车行业的安全问题被提到重要高度㊂2㊀我国网约车引发的治安问题网约车行业引发的治安方面的问题基于涉及的违法犯罪案件数量,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乘客为被侵害人的安全问题和非乘客为被侵害人的安全问题㊂2.1㊀乘客为被侵害人的安全问题情况2018年9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专题报告,以统计数据的形式将新兴网约车行业犯罪情况与传统出租车行业进行对比,根据案件量和案发率数据可知,当前运营中的网约车较传统出租车更安全;根据实施的犯罪情况可得网约车行业需对涉毒类犯罪提高警惕㊂(1)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运营过程中的犯罪总体情况对比㊂一是案发率对比,传统出租车远高于网约车㊂㊃391㊃现代商贸工业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2024年第1期以2017年为例,从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数量是网约车司机的9.7倍;根据测算,万人发案率上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数量是网约车司机的13倍㊂二是实施的犯罪对比,网约车行业需对涉毒类犯罪提高警惕㊂运营过程中,网约车司机中占比最多将近四成的是故意伤害罪,而传统出租车司机暴力犯罪和涉毒犯罪合计占比超四成㊂(2)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运营过程中犯罪的案件特征㊂一是犯罪人年龄特征,网约车司机犯罪时年龄多为31~40岁,较传统出租车司机低㊂二是犯罪地点特征,在乘客为被侵害人的案件中,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近半数的案件在车内,网约车司机实施半数以上的案件在起止点沿线㊂三是犯罪人前科记录特征,在运营过程中,传统出租车司机的前科记录多于网约车司机,但侵害乘客案件中有犯罪前科的占比较网约车司机低,即再次犯罪率较低㊂2.2㊀网约车引发的其他治安问题(1)乘客对司机的违法犯罪行为㊂网约车引发的治安问题中,容易被忽视的部分即乘客对司机实施的不法行为,其犯罪动机可能来源于服务过程中乘车的纠纷,也可能来自其他外部因素,甚至可能是纯粹的乘客个人原因导致㊂2019年3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其个人原因产生轻生念头而对网约车司机实施无差别杀人犯罪㊂(2)出租车司机为主体的群体性事件㊂随着网约车新政的出台,网约车的数量飞跃式增长,极大的冲击出租车市场,引发出租车行业矛盾和社会矛盾㊂自2017以来,以盐城市为例,发生关于出租车投诉事件370余起,发生了多起出租车司机以起步价过低㊁网约车无证营运㊁抢占市场份额为由的纠纷,甚至有出租车司机到交通局以 罢运 等方式为威胁要求解决㊂(3)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㊂网约车平台自成立之日起就将抢占用户资源放在突出位置,网约车公司在获取大量用户数据后,不排除存在与其他同样有着大量公民信息需求的公司,如房地产㊁汽车销售㊁保险业等,进行信息交换或者出售的可能㊂而公民个人信息不断辗转倒卖过程中,在所难免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诈骗等行为㊂部分诈骗团伙正是利用这一监管空缺,与少数网约车平台合作,甚至是在此基础上开发 隐形平台 非法获取大量用户信息㊂2.3㊀我国网约车引发的治安问题凸显原因浅析(1)外部社情舆论高涨㊂运营过程中从各方面比较网约车的安全性实际上都远高于传统出租车,而在公众视野中,网约车的安全问题仍然是关注焦点,其原因则可能出在外部㊂大数据舆情监控系统数据显示,网约车舆情负面程度较大㊂以2018年11月至12月间为例,网约车舆情负面媒体情感比例占比18.4%;而传统出租车舆情负面媒体情感占比9.9%㊂上述差异来源于公众及媒体对于互联网+背景下新业态存在选择性偏差㊂公众对于具有全国性品牌的新兴事物网约车有更多的切身接触和关注,在威胁人身安全的恶性事件被新闻媒体宣传曝光后极易引起自身共鸣,而出租车没有统一全国性品牌,不容易形成品牌中心化和高关注度㊂(2)内部法律关系漏洞㊂‘暂行办法“的出台对网约车市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使得网约车在乘客权益保障方面得到很大程度的完善,然而‘暂行办法“更侧重于规范司机和车辆的资质,从准入角度加强监督管理,而并没有对在网约车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㊁事故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㊂缺少纠纷明确的责任主体和法律后果的法律规定源于我国对于网约车的定性及发展仍持探索状态㊂根据车辆和人员两个标准,四方协议在实践中分为不同模式㊂首先根据来源可知,网约车的车辆来源分为网约车平台的车辆㊁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和私家车主的私家车;而司机来源可分为劳务公司和私家车主㊂由此,在实践中形成了三种常见的经营模式,即 私家车+私家车主 模式㊁ 租赁公司车辆+劳务公司驾驶员 模式㊁ 平台自有车辆+劳务公司驾驶员 模式㊂在法律层面,被挂靠的汽车租赁公司和劳务公司分别实际承担汽车和司机的法律责任,而在现实层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是由私家车主驾驶自己的私家车实施的,在法律和现实两方面出现了违背行为和责任同时性原则的情况㊂学术普遍观点认为由于是网约车平台架构起这四方之间的关系,则应当由网约车平台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而不仅仅是扮演协助提供信息的简单角色,但这种观点仍与行为和责任同时性原则相悖,这也是网约车方面的立法迟迟未能落实平台法律责任的原因㊂实际上,不应当将私家车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加于网约车平台之上㊂平台的作用相当于中介,而非行为实施的主体,若要着手解决网约车行业的安全问题,其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仍要归于犯罪主体之上,平台所起到的是协助作用㊂3㊀我国网约车安全问题治理防控对策探析3.1㊀国外监管措施参考一是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为代表的网约车监管创新模式㊂其创新之处在于赋予了网约车平台以法律主体的地位,因而得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监管上通过实施交通网络公司和政府合作对网约车实施监管,即政府对网约车车辆和司机设置详细的准入标准㊁责任保险要求和运营要求等,网络平台承担管理车辆和司机准入以及日常监管的责任㊂二是以新加坡为代表的网约车注册备案管理模式㊂该模式的特点是在网约车的监管方面由市场主导,即政府只负责最终服务质量结果的考察,其余均交由网约车平台自行进行调节调控,平台所需要做的只是向政府定期备案,仅就其成本而言是几种模式中最低的,其自由㊃491㊃2024年第1期现代商贸工业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性给网约车行业带来了足够的发展空间,但也可能存在行业垄断等问题㊂三是以英国为代表的私人约租车监管模式㊂该模式的特点是将网约车定义为一种特殊的出租车形式,为其单独增设执照,特殊之处在于领取执照的入行门槛较低,私家车及车主可获得准入㊂在入行门槛低的情况下,此种模式更多依赖于平台对专车的监管过程㊂四是以法国㊁德国等为代表的欧洲国家的出租车监管模式㊂该模式为几种模式中最为严格的一种,政府将网约车纳入出租汽车范畴,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必须在获得出租汽车许可和出租汽车牌照的情况下才能从事网约车经营,相当于以出租车的标准对网约车进行要求,因而法国模式的准入十分严格,经营者经营㊁价格㊁数量㊁司机培训考试等各方面均有严格的管控㊂美国模式作为最彻底㊁激进的模式不适合我国国情,我国尚不存在为网约车创立一套独立法律制度的客观和主观条件,同样欧洲国家的出租车严格监管模式也不适合我国情况,因为我国网约车行业已迈出了脱离严格监管的一步,将网约车同出租车区分开来,对网约车这一新兴行业进行区别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监管探索,故不可能延续出租车的监管措施㊂因此,我国网约车接下来的发展方向可以更多参考新加坡模式和英国模式的道路和经验㊂3.2㊀我国网约车治安防控体系建构(1)监督促进行业内部自律㊂新兴网约车行业的安全整改基础较好,且能够快速适应社会大环境的要求进行灵活变通,在接下来的行业发展中仍要不断根据市场及社会环境进行内部整改㊂公安部门应通过与交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和落实网约车平台的管理责任,使平台做好自身规范动作,使网约车强制入轨,严格按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及音视频监控,配备GPS调度报警等技防设施,及时核实网约车驾驶人身份证㊁行驶证㊁驾驶证等信息,坚决将有交通肇事㊁危险驾驶㊁暴力犯罪㊁吸毒记录的驾驶人守在门外;对审核通过的驾驶人进行上岗培训㊁定期培训,加强安全教育㊁保密性管理,进行定期考核㊁星级驾驶人评比奖励,建立驾驶人清退㊁违法信息抄告等管理制度,不断提升驾驶人安全素养和网约车安全信誉,为社会提供合法㊁安全㊁优质的网约车服务㊂(2)探索形成政企合作模式㊂一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㊂构建政府㊁社会㊁企业㊁个人信息共享机制,将治安管理的相关信息进行最大程度的共享㊂加大科学管理力度,从网约车登记注册㊁车辆驾驶员备案等工作着手,实现人㊁车绑定㊁同步管理;二是借助科技合成手段㊂公安机关应主动出击,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对网约车司机基础信息开展摸排工作,对部分异常基础信息进行有效监控,并深入开展线索挖掘工作,及时发现并查处涉嫌非法犯罪的司机或单位,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市场运营质态;三是研发专业管理系统㊂积极研发针对网约车等特殊车辆的信息管理系统,在网约车车辆上安装终端,确保行车㊁交易记录实时上传更新,进一步延伸信息采集触角,为快速打击各类涉及网约车违法犯罪奠定良好的基础㊂(3)加强公众安全防范宣传㊂平台要通过定期培训,重点关注利用 网约车 犯罪的案事例和防范提示,不断提高网约车驾驶人防范意识和随机应变技能,并为车辆安装专用安全防护装置㊁报警装置等,提高安全性㊂政府要通过社区㊁电视㊁自媒体等发布的 网约车 的安全防范知识,提醒乘客避免醉酒乘车,避免乘坐人车不符㊁号牌不符的网约车,在选择座位时要与司机保持安全距离,行车过程中要注意行车路线㊂对司机而言,提高车辆安全和行车安全的意识,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㊂对乘客而言,选择网约车时,避免乘坐人车登记不一致的车辆,选择座位时,与司机保持安全距离,都能提升乘坐网约车的安全性㊂此外,通过媒体㊁社区等途径加强网约车安全防范宣传是十分有必要的㊂从治安角度出发,综合而言要努力优化公安服务,强化社会管理㊂一是强化隐患因素排查㊂切实加强出租车行业的情报信息收集㊁上报以及会商研判,防范各类涉稳涉访问题的发生,为妥善处置各种复杂局面做好充分准备㊂做好涉及网约车运营的租赁公司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将涉及网约车运营的租赁公司及衍生单位列为重点单位,严格依法进行治安防范监督和检查㊂二是强化社会治安管理㊂全力做好常态化治安防控,妥善处置各类网约车案事件,防止引发矛盾纠纷,打造良好发展环境㊂全面加强网约车平台公司备案管理,切实做好线上服务能力审核工作,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㊂三是强化交通安全监管㊂要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和规范网约车管理,组织做好车辆审查工作,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严格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制定网约车报废标准的具体规定㊂同时,依法实施网约车登记管理,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㊂参考文献[1]程琥.我国网约车监管中的法律价值冲突及其整合[J].环球法律评论,2018,(2):20.[2]侯登华.共享经济下网络平台的法律地位 以网约车为研究对象[J].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7,(1):8.[3]潘小胜,谭涛.网约车新规下消费者的安全问题研究[J].纳税,2018,(12):176-177.[4]杨涛.网约车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J].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5.[5]石东洋.网约车管理的法律规制[J].学习月刊,2019(04):54-56.[6]侯登华.四方协议下网约车的运营模式及其监管路径[J].法学杂志,2016,(12):73-74.㊃591㊃。

违规行为对网约车监管的影响与应对策略

违规行为对网约车监管的影响与应对策略

违规行为对网约车监管的影响与应对策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网约车行业作为新兴行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方式,网约车既方便了乘客的出行,也为司机提供了一种灵活的收入来源。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些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给网约车行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并对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就违规行为对网约车监管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进行探讨。

首先,违规行为对网约车行业监管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网约车平台存在不合法的运营行为,如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未按规定进行身份认证等,这无疑破坏了行业的秩序,损害了用户的权益。

另一方面,一些个别的网约车司机存在违规行为,如违规接单、拒载、超速行驶等,这不仅损害了乘客的安全感,也危害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同时,违规行为还增加了监管方的工作难度和成本,监管者需要付出更多努力来发现和处罚违规行为,以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公平竞争。

针对违规行为对网约车行业监管的影响,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应对策略。

首先,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准入资质审核,确保平台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整改,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其次,完善网约车司机的诚信评价机制。

通过建立评价体系,对网约车司机的服务质量和行为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罚违规行为,同时鼓励合法经营和优质服务。

此外,加强对网约车司机的管理也是应对违规行为的重要措施。

监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司机信息管理系统,要求网约车平台及时更新司机信息,确保司机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和出行安全保障。

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司机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司机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除了加强监管和管理,积极引导网约车行业的自律也是非常关键的应对策略。

网约车平台应主动探索管理规范化的路径,建立完善的运营标准和机制,引导司机依法合规经营。

平台应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同时,平台还应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从而有效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

社会网约车服务对城市经济与生活品质的影响

社会网约车服务对城市经济与生活品质的影响

社会网约车服务对城市经济与生活品质的影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社会网约车服务在城市中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交通方式。

这种模式的出现对城市经济和居民的生活品质产生了诸多影响。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介绍社会网约车服务对城市经济和生活品质的影响。

首先,社会网约车服务对城市经济带来了积极影响。

传统的出租车服务存在供需不平衡的问题,而社会网约车服务通过APP平台将乘客与司机直接联系起来,提供了更灵活的服务。

这种供需匹配的机制减少了资源的浪费,提高了交通效率。

同时,社会网约车服务还给很多城市带来了新的就业机会。

许多想要兼职或自由职业的人可以通过成为网约车司机增加收入,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其次,社会网约车服务对居民的出行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选择,提高了生活品质。

乘客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上的APP叫车,不再需要担心等待时间过长或者无法找到空车的问题。

这种便捷性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时间和灵活性,可以更好地安排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同时,网约车服务也提供了更加舒适的座椅和车辆环境,为乘客提供了更好的出行体验。

然而,社会网约车服务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通过APP叫车的方式,导致了城市交通拥堵的风险增加。

一些乘客会频繁使用网约车服务,导致车辆拥堵在交通要道或繁忙区域,给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不便。

其次,社会网约车服务也存在安全隐患。

由于网约车司机的背景和资质难以彻底验证,乘客可能面临着安全风险。

这也促使相关部门需要出台相应的监管政策,确保网约车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社会网约车服务对城市经济与生活品质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从经济层面来看,社会网约车服务改善了供需状况,促进了城市就业。

从居民生活来看,社会网约车服务提供了更方便、舒适的出行方式,提高了生活品质。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这种服务模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

因此,在推行社会网约车服务时,应当平衡好利益与安全,通过合理的监管和政策引导,让网约车服务更好地为城市经济和居民的生活服务。

网约车利弊分析与政策建议

网约车利弊分析与政策建议

网约车利弊分析与政策建议
马海波;张静
【期刊名称】《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7(039)002
【摘要】网约车的优势表现在为乘客提供了优质的出行服务,整合了未被利用的闲置小汽车资源,增加了就业岗位和机会,提高了经济效益.其弊端表现在对传统出租车市场的冲击,乘客的乘车安全和隐私信息的保护问题,网约车不易管理.政策的制定应该遵循鼓励创新、规范发展的原则,强化平台自我管理;破除准入门槛,鼓励自由竞争;强化法制和提高立法层级;提升监管部门和监管者的自身素质;促进现有出租业管理创新和转型升级.
【总页数】6页(P78-83)
【作者】马海波;张静
【作者单位】延安大学政法学院,陕西延安716000;延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陕西延安716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572
【相关文献】
1.网约车创新运营模式下的政策建议及评价机制 [J], 刘俊辰;胡玲;王紫晗;陈建霖;刘依轩
2.政策治理下的网约车发展研究\r ——基于网约车新政的解读 [J], 杨书惠
3.网约车规范化管理的新路径探索——关于网约车协会的筹划设立 [J], 王晓峰; 杨云博; 马鑫利; 袁志超; 张路路
4.网约车新政下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司机的演化博弈分析 [J], 雷丽彩; 高尚; 蒋艳
5.关于网约车问题开展组织变革的实政分析
——以杭州市针对网约车问题进行的组织变革为样本 [J], 曹嘉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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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网约车新规出台对各公司影响

谈网约车新规出台对各公司影响

谈网约车新规出台对各公司影响交通部近日发布了网约车新规,给予网约车司机合法身份,允许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运营,受到了各方的热烈欢迎。

这是网约车行业第一个政策性管理规定,在明确了网约车合法地位的同时,也规定了网约车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这对于市场竞争各方来说,从新规中收获的并不完全是喜悦。

由于目前主要几家网约车公司的情况不尽相同,因此新规的削峰平谷作用非常明显,有些公司能从新规中获得更多利益,有些公司则面临着利益流失的状况。

新规实施之前的三四个月,各家公司首先要做的是以政策为基础进行业务调整,或许这个市场又将热闹一番。

新规首先会对神州租车带来一定压力,因为神州租车在入市之初就主打安全牌,以此展开相对其他对手的差异化竞争。

神州是租车公司,所有司机均领取工资享受社保,经过精心挑选和岗位培训方才上岗,因此神州租车的安全性好一些,而这家公司也抓住这一点大做文章。

与此同时,滴滴和uber由于政策不明朗,业务则一直游走在政策边缘,整日提心吊胆,司机和车辆经常会被地方监管部门扣留、罚款,神州租车的安全牌,其实相对而言正是打向了滴滴和uber的软肋,但在新规出台之后,神州租车这一优势将荡然无存,新规对司机的从业资质做出严格规定,肯定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而神州租车原本屡试不爽的安全牌,将在新规下无效,神州租车必须找到新的差异化竞争路线,方能保持其现有地位。

这一点,在新规公布之后各家的声明中,可以看得很明显,仔细阅读一下神州租车公告的文案,就能感受到这种失落情绪。

之后这三四个月时间,对于神州租车来说将是充满挑战的,公司必须重新确定竞争策略。

滴滴出行是目前最大的网约车平台,但俗话说份额大责任也大,新规对滴滴来说效果仅是平平,很难让其感受到更多喜悦。

此次网约车新规的核心,就是将网约车的身份地位合法化,规定了私家车从事运营活动的条件。

未来滴滴要做好准备与监管部门协作,处理大量资质审核工作以迎合监管需求。

过去私家车司机经过简单程序就可上路运营,今后不行了,这是否会增加成本,目前还不得而知,工作量增大是肯定的。

是否应该禁止网约车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网约车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网约车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禁止网约车。

1. 安全隐患,网约车司机大多数是个体经营者,他们的驾驶技术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据统计,网约车事故率高于出租车和公交车,因此应该禁止网约车以保障乘客的安全。

2. 交通拥堵,随着网约车的兴起,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

大量的网约车在城市中穿梭,加剧了交通拥堵的程度,给城市交通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因此,应该禁止网约车以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3. 行业规范,网约车行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规范混乱,一些司机存在违规经营、逃避监管等问题。

为了规范行业秩序,应该禁止网约车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这一行业进行违法活动。

反方观点,不应该禁止网约车。

1. 服务便利性,网约车为市民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出行方式,满足了人们个性化、灵活的出行需求。

禁止网约车将使一部分市民出行困难,不利于城市出行服务的完善。

2. 就业岗位,网约车行业为大量的司机提供了就业机会,禁止网约车将导致一大批从业人员失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不利。

3. 创新发展,网约车行业是新兴的互联网+交通方式,是城市交通体系的创新发展方向,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禁止网约车将抑制这一新兴行业的发展,不利于城市交通体系的创新和进步。

名人名句:“道不同,不相为谋。

”禁止网约车的人认为网约车与传统交通方式不同,因此应该被禁止。

“民生所系,政之所向。

”不应该禁止网约车的人认为网约车关乎到市民的生活,政府应该顾全大局,不应轻易禁止。

经典案例:2016年,美国加州州长签署了一项法案,允许网约车公司在该州合法运营。

这一举措为网约车行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网约车行业发展提供了借鉴。

是否应该禁止网约车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网约车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网约车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禁止网约车。

1. 安全隐患,网约车司机素质参差不齐,存在安全隐患。

据统计,网约车司机违规行为频发,给乘客带来安全隐患。

比如,2018年,一位女大学生乘坐网约车后失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 扰乱市场秩序,网约车的兴起对传统出租车行业造成冲击,扰乱了市场秩序。

传统出租车行业面临生存困境,很多出租车司机生计受到影响。

3. 交通拥堵,网约车数量庞大,加剧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大量网约车在城市道路上穿梭,增加了交通压力,给城市交通带来不便。

反方观点,不应该禁止网约车。

1. 满足市场需求,网约车满足了市场对出行的需求,提高了出行效率。

很多人对网约车的便利性和舒适性表示满意,因此应该保留。

2. 创造就业机会,网约车行业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改善了部分人的就业状况。

禁止网约车将导致大量从业者失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 促进经济发展,网约车行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经济增长。

禁止网约车将影响相关产业的发展,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名人名句:“交通是城市的命脉,出行是人们的生活方式。

”——毛泽东。

“市场需求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

”——亚当·斯密。

经典案例:2016年,美国纽约市政府试图限制网约车数量,结果引发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

市民和司机纷纷表示反对,认为网约车对出行提供了更多选择,应该得到保留。

综上所述,禁止网约车将对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不应该禁止网约车。

同时,应该加强对网约车行业的监管,提高司机素质,保障乘客安全。

是否应该禁止网约车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网约车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网约车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禁止网约车。

1. 安全隐患,网约车司机的背景和素质无法保证,存在安全隐患。

2018年,一名女大学生乘坐网约车后失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 交通拥堵,大量网约车的上路导致交通拥堵,影响城市交通运行。

根据中国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数据,网约车数量不断增加,导致道路拥堵情况明显加剧。

3. 不公平竞争,网约车对传统出租车行业造成冲击,不公平竞争。

传统出租车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标准,而网约车则可以规避这些规定,导致市场不公平。

反方观点,不应该禁止网约车。

1. 便利出行,网约车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出行方式,满足了人们的个性化出行需求。

大量用户对网约车的便利性表示认可。

2. 就业机会,网约车行业为许多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尤其是一些下岗职工和农民工。

禁止网约车将导致大量司机失业,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3. 创新发展,网约车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出行行业的创新,促进了城市交通的智能化和便捷化。

禁止网约车将阻碍这一行业的发展。

名人名句:1. "安全第一"——这是网约车行业应该遵循的原则。

正方可以引用这句话来强调网约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这句话可以用来支持反方观点,强调网约车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对城市交通的促进作用。

经典案例:Uber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为用户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出行方式,但也引发了众多安全和竞争问题。

这一案例可以作为正反方观点的论据,展示网约车行业的利与弊。

综上所述,禁止网约车是否应该的辩题,需要从安全、便利性、就业机会和创新发展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考量。

正方和反方应该充分阐述各自观点,并引用相关名人名句和经典案例来支持自己的论据,以达到更加充分和有说服力的论证。

网约车监管对乘客安全的影响

网约车监管对乘客安全的影响

网约车监管对乘客安全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移动支付的兴起,网约车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重要选择。

然而,由于缺乏监管和规范,网约车行业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各地政府开始加强对网约车行业的监管。

本文将探讨网约车监管对乘客安全的影响。

首先,网约车监管提高了乘客的安全感。

在过去,由于网约车司机缺乏有效监管,乘客无法对其安全素质进行有效把握。

随着监管政策的出台,网约车司机需要通过严格的背景审查和资质认证,确保其具备安全驾驶技能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乘客可以通过平台上的评价和投诉系统,了解司机的服务态度和安全记录,从而更加放心地选择网约车出行。

其次,网约车监管促使平台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为了应对监管政策的要求,网约车平台不得不增加投入,改进其安全系统。

平台通常会引入安全技术,例如视频监控、车辆定位和紧急报警等,以提高乘客在行程中的安全保障。

同时,平台也会加强对司机的培训,教育其遵守交通法规和保障乘客安全的重要性。

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乘客在网约车出行过程中的感知安全。

第三,网约车监管改善了投诉处理机制。

在过去,乘客遭遇不愉快的服务经历时,往往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而有了网约车监管后,平台被要求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用户反馈的及时跟进和处理。

乘客可以通过平台向相关部门举报问题司机,从而改善乘车体验。

这种监管下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地提高了乘客的权益保障,增加了网约车行业的信任度。

然而,网约车监管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监管政策的不一致性可能导致监管效果的打折扣。

在不同地区,监管政策存在差异,甚至可能缺乏协调。

这样的情况下,网约车平台难以统一执行监管要求,而乘客的安全也易受影响。

因此,政府应加强各地监管政策的协调,确保网约车行业在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另外,监管的过度可能对网约车行业产生不良影响。

在过度监管的情况下,网约车司机可能面临过多的限制和要求,导致其工作负担加重,服务质量下降。

这不仅对司机个体造成不公平,也可能削弱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网约车对传统出租影响

网约车对传统出租影响

网约车对传统出租影响网约车新政细则究竟对传统出租车影响多大此前网约车的火爆市场直接影响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甚至风头一度盖过了传统出租车。

不过为了规范网约车平台,多地推出了网约车新政细则,并且很多城市对司机和车辆提出了硬性要求,那么这些网约车新政细则究竟对传统出租车的影响有多大呢?虽然网约车地方新政细则还没有正式落地,但冲击波已经让多个网约车平台暗流涌动,特别是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对司机和车辆提出硬性要求,无疑让此前野蛮生长的市场备受打击。

10月12日中午,一份滴滴和优步发布的联合通知在网上流传,称将分批解绑非本市户口、本地车辆专车司机端。

该消息一出迅速在网上掀起巨大波澜,虽然滴滴和优步通过官方及时回应是谣言,但业界猜测仍继续发酵,认为“滴滴们”的变革已成大势所趋。

其实在网约车平台暗流涌动的背后,是出租车行业新旧势力的贴身肉搏。

新政刺激平台变阵正当各地方网约车新政陆续出台时,一条消息再度将网约车推到舆论的风口。

上述通知在网上流传后,10月12日下午,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滴滴打车方面的负责人对记者直言,公司并没向司机发送过类似的消息,网上流传的联合通知纯属造谣。

“今天已经接到多位司机师傅的电话,我们也第一时间对该事件进行了解释。

”上述接受记者采访人士对记者表示,不过目前该政策还是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公司现在对于该事情还没有出台任何方案,我们也没有收到关于该事情任何消息。

即使如此,但有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网约车平台师傅称,目前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就算是网约车平台没有出台这样的文件,但随着平台对司机的补贴越来越少,他们也早有转行的打算。

对此,有业内人士对记者直言,各地新政即将落地,虽然目前各大平台还没有进行调整,经过该事件可以看出,表面平静下早已暗流涌动,如何变、怎么变、什么时候开始变化已经是迟早的事情了。

按照日前一线城市出台网约车意见稿显示,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对网约车司机和车辆都提出高标准的要求,特别是北京和上海,意见稿要求从事网约车的经营者须有当地户籍和当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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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政,小心潜在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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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政,小心潜在的负面影响-法律
网约车新政,小心潜在的负面影响
文/蔡乐渭
2016年7月28日,交通部等七部门正式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办法》有了较大的进步,除通过行政立法的方式赋予网约车以合法地位之外,还包括:网约车经营平台不需要逐个县市登记;通过一定的程序,私家车可以成为网约车;司机不再必须与网约车经营平台签订劳动合同,而可兼职从事网约车经营;一辆汽车不再限定接入一个网络服务平台,而是可同时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不再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在服务所在地“不应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等等。

然而,对《暂行办法》给网约车行业带来的影响并不能太过乐观,其潜在的负面影响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网约车定位问题。

《暂行办法》明确将近年来出现的网约车定位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将传统的出租汽车界定为巡游车。

既然网约车被界定为出租汽车,那么,它必须遵守现行有关出租汽车的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

此定位实际上等于将基于互联网的网约车拉人原无互联网血统的出租汽车这一行列。

这种定位对现有网约车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是极其严重的,其创新性在很大程度上可能被扼杀。

2.从事网约车行业的车辆须“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问题。

按照《暂行办法》第十j条的规定,目前拥有非营运车辆(私家车)的公民欲从事网约车行业,必须将车辆的使用性质由非营运车辆变更为营运车辆。

在这一规定之下,还
有多少司机愿意变更自家车辆的使用性质,继续参与网约车运营活动?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目前的兼职网约车司机而言,大部分不会为此改变自家的车辆使用性质,也就是会退出网约车行业。

3.是市场定价还是政府指导价问题。

按照《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实际上是将实行市场价格还是政府指导价格的决定权授予了城市人民政府,只要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即可对网约车实行政府指导价。

如此一来,就单一车辆而言,网约车与巡游车除叫车方式有所不同外,其在经营模式上还有多少实质性的区别?
4.数量管控问题。

《暂行办法》并没有直接规定数量管控问题,但其在第十三条中规定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外,又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该条规定,结合网约车行业与巡游车行业之间的现实关系,城市人民政府基于各种考虑,完全可以并可能对网约车设定数量管控。

5.其他方面的问题。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暂行办法》还存在其他可能给网约车行业带来负面影响的问题。

如《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其必要性到底何在?是不是反映了相关监管机构的传统管理思维?
综上所述,尽管《暂行办法》第一条就提出来,要“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但细渎全文,其规定仍然具有很大的模糊性。

因此,《暂行办法》对新兴的网约车行业发展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

有鉴于
此,我们在肯定暂行办法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必须对其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予以高度警惕。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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