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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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评选管理办法
(输变电工程部分.2011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贵州电力行业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贵州电力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协”)特设“贵州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贵州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贵州电力行业协会质量专委会负责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贵州电力行业协会质量专委会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贵州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有代表性并符合相应优质工程评选管理规定的项目申报贵州省、中国南方电网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未获贵州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得项目不得申报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第四条“贵州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采取对申报材料预审查及现场复查,并以综合方式进行评价。
第五条参评工程各个建设环节应符合不同时期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贵州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和各项行政许可。
(二)工程开工时,应依据申报的优质工程奖级要求,制订创优总
策划,并据此制定各参建单位创优细则或计划,提出各参建单位管控的质量方针及目标,并按照计划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工程建设期间和评选考核期间,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过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四)土建工程必须通过一个冬、雨季的考验,主要设备经过3个月以上试生产;工程项目投产不超过2年。
(五)工程项目质量突出,经建设、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总体评定达到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优良等级。
(六)工程项目经《基建工程达标投产管理规定》进行了复检,获得并正式命名为达标投产工程;投产后运行情况良好,在动态考核期未被取消命名。
(七)工程设计合理、先进。
(八)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设计或合同保证值,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九)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有序,便于快捷检索。
第七条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优质工程奖。
(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
(二)有质量隐患或技术资料不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工程;
(三)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政策,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工程;
(四)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
(五)出现超出规范允许范围的裂缝、沉陷、渗漏、或因质量问题导致设计变更,造成永久性缺陷,影响使用功能或使用寿命的工程;
(六)未按设计图纸、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量,部分投入使用的工程;
(七)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工程;
(八)遭受行政处罚,发生任何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纠纷或案件。
第八条优质工程按以下内容和条件进行评定和考核:
(一)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
(二)设备安装及主要技术指标
(三)施工质量、施工工艺及调试
(四)工程档案管理
(五)工程综合管理
(六)工程投产后的情况
第三章申报材料
第九条贵州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包括以下二项内容:(一)申报表(见附件1)独立装订一册。
(二)申报材料(见附件2)独立装订一册。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创优简介(1500字以内)
(1)工程概况
(2)工程建设的合法性
(3)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优良的符合性
(5)性能、技术指标的先进性
(6)“四新”应用、工程获奖情况
(7)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工程建设合法性证明文件(复印件):
(1)项目核准文件
(2)土地使用证
(3)移交生产签证书
(4)建设期无较大安全事故证明
(5)档案专项验收证书
(6)消防专项验收证书(若需)
(7)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首页、审计结论页和审定部门盖章页)(8)环保专项验收证书
(9)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3.达标投产证书
4.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质监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5.反映工程质量全貌和工程亮点的6吋数码彩照12张(其中工程全貌3张、与工程结构和使用安全相关的3张、主体设备安装工程2张,工程独具特色部位4张),粘贴在A4纸上(见照片粘贴页),并附电子版(照片有简要说明,JPEG格式3M及以上,不得用Word文档和扫描件)。
第十条申报表、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填写应完整、清晰,内容真实,目录和页码对应,签署意见具体、准确,签名及印章齐全、有效。
第十一条主申报单位将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材料(见附件2)的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含JPEG格式附有简要说明的6吋数码彩照电子版)1份,一并报送贵州电力行业协会质量专委会。
第四章申报和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可联合申报。
第十三条“贵州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分为申报材料预审、现场复查、审定和表彰三个阶段。质量专委会收到申报材后,先对其进行审核,然后组织复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复查,听取质量监督和生产运行单位的意见。复查结束后,由复查组提出复查报告,并按附表填写复查结果。复查结束后,由专委会成立优质工程评审组,听取复查组的复查报告后进行公平、公正的评议,最后由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评出年度基建优质工程。
第五章评审内容及审定方法
第十四条申报材料预审,主要是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规定。
第十五条现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首次会
1.听取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简要汇报
2.播放相关影像资料
3.参建单位补充发言
4.听取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二)现场复查
核查现场复查结果表(附件)内容
(三)末次会
由复查组提出书面复查报告和该工程的“现场复查结果表”,现场复查工作结束。
第十六条按本规定,依据复查组提出的复查报告及复查结果表,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由贵州电力行业协会批准,符合本《办法》的工程将授予“贵州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
第六章表彰
第十七条受奖单位应是建设和参加主体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生产运行的单位。其中,受奖主体施工单位的承包工程结算额应不小于总建筑安装工作量的15%(以合同价款或工程结算书为准)。
第十八条对获得“贵州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的建设、设计、主体施工、监理、调试和生产运行单位等,由贵州电力行业协会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牌。
第十九条获奖单位的主管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对获奖单位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