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创强夯基础均衡发展谱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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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创强夯基础均衡发展谱新篇——饶平县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自评报告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始终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这一总体目标,不断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全县义务教育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基础教育综合竞争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已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要求。现将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饶平县地处广东省“东大门”,东邻福建省,西连汕头,北接梅州,南濒南海,位于广东省沿海经济带最东端,居汕头——厦门经济特区之间,是连接海峡西岸经济区和珠江三角洲的交汇点。县域总面积2227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694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33平方公里,海岛岸线长136公里。全县辖21个镇、1个林场,总人口105.3万人,旅居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60多万人,是著名的侨乡。2014年,全县生产总值209.91亿元,国地税收总收入18.09亿元,本级财政预算收入6.4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3.0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54亿元。我县荣获“中国日用陶瓷出口之乡”、“全国渔业百强县”、“全国无公害茶叶示范基地”、“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省水产生产先进县”、“省林业生态县”、“广东省水族机电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等称号。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饶平县委、县政府确立“科教兴县”的
发展战略,立足教育优先发展,全县各级党政抓住创建教育强县的契机,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教育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师资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全县教育系统强化学校管理,注重内涵发展,统筹推进,重点突破,教育事业得到健康稳步快速发展。2014年全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280所,其中小学242所(其中民办1所,26所暂无学生),初中28所(其中民办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其中民办1所),完全中学(初中部)9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义务教育学生86114人,其中小学生56135人、初中生29979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职小学专任教师3721人,初中专任教师2898人,学历达标率100%。
二、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化情况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情况
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体系》逐校逐项进行县级自查,目前,我县有公办小学215所,初中 26所,完全中学(初中部)9所,大部分学校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只有个别学校班额达不到省的标准,我县已落实整改,从而提高各项指标均衡水平。
(二)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异情况
1、综合差异情况
我县小学8项指标的综合差异系数为0.62323,初中8项指标的综合差异系数为0.34979,完全符合省定综合差异系数小学小于0.65、初中小于0.55的要求。
2、小学8项指标差异情况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的差异系数为0.72377;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的差异系数为0.92454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的差异系数为0.35418;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的差异系数为0.70069;生均图书册数的差异系数为0.64127;师生比的差异系数为0.53506;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的差异系数为0.57503;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的差异系数为0.53131。
3、初中8项指标差异情况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的差异系数为0.28132;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的差异系数为0.49491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的差异系数为0.45842;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的差异系数为0.23564 ;生均图书册数的差异系数为0.3127;师生比的差异系数为0.27368;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的差异系数为0.43479;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的差异系数为0.30684。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我县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投入,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教育资源配置,初步建立了群众满意、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具有饶平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体系。健全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大大提高。
(一)履行政府职责,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1.党政重视,机制健全
(1)强化意识。一是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划布局、经费保障、组织协调、人事管理
和规范办学等方面负有的主要责任。二是明确了各镇中心小学对镇辖区内义务教育发展的管理职能。三是明确了各镇人民政府对所辖区域农村义务教育的组织协调、儿童入学、土地征用、校园周边安全、发展幼儿教育、保全教育资产和营造尊师重学氛围等方面承担的主要责任。四是明确了村民自治组织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做好流失生返校动员、协调土地征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教育资产保全工作等。
(2)加强领导。我县成立了由县长直接负责的义务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并制定了工作制度:一是教育工作议事制度。把义务教育发展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县政府每年召开教育工作会议,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年都围绕义务教育发展确定一批重点项目,列入全县集中力量要办好的大事实事,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二是教育工作办公会议制度。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领导经常到中小学校一线进行现场办公,解决中小学危房改造、新校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困难和问题。三是教育工作定期调研制度。县长每半年、分管副县长每季度坚持到教育系统调研教育工作,听取教育工作汇报,掌握工作动态,明确一个时期的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环境整治、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的具体要求,保证义务教育各项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四是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明确政府各部门、镇政府推进教育发展的年度工作目标和细化任务,并严格平时督查,实行年度考核。
(3)落实责任。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