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低碳城市试点【VIP专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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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环境低碳城市
低碳试点城市分布图
《通知》),《通知》表示,根据地方申报情况,统筹考虑各地方的工作基础和试点布局的代表性,经沟通和研究,确定首先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试点工作。[2]
根据《通知》,国家要求试点地区,测算并确定本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研究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分配方案,建立本地区碳排放权交易监管体系和登记注册系统,培育和建设交易平台,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支撑体系建设等。这就是五省八市国家低碳试点。[3]
2012年4月,发改委气候司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中,决定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稳步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并于4月27日
下发了《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第二批低碳试点省区和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第二批通知》),要求各地在6月31日之前提交申报材料。据发改委官员透露,第二批低碳试点将以城市为主,以省区为辅,已经提交实施方案的城市大约四十多个,考虑到试点范围不宜太广,发改委初步考虑批准二十多个。
[3]
据了解,第二批试点地区需在12月底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修订后的低碳试点实施方案报批。
[4]
根据通知,第二批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范围为: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和石家庄市、秦皇岛市、晋城市、呼伦贝尔市、吉林市、大兴安岭地区、苏州市、淮安市、镇江市、宁波市、温州市、池州市、南平市、景德镇市、赣州市、青岛市、济源市、武汉市、广州市、桂林市、广元市、遵义市、昆
明市、延安市、金昌市、乌鲁木齐市。[4]
至此,我国已确定了6个省区低碳试点,36个低碳试点城市,至今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当中除湖南、宁夏、西藏和青海以外,每个地区至少有一个低碳试点城市。低碳试点已经基本在全国全面铺开。[5]
国家发改委已于2012年11月26日悄然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二批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2年】3760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确立了包括北京、上海、海南和石家庄等29个城市和省区成为我国第二批低碳试点。
“上述试点当中除海南为省区之外,其余28个均为城市。”一位入选第二批试点的地方发改委
官员对本报记者分析,这种设计安排主要是考虑到省区面积过大,不便进行试点,所以试点主要以
城市为单位。
在26个城市中,延安市、武汉市、广州市、昆明市所在的省还是第一批国家低碳试点省,其中广州市和昆明市还为所在省的省内低碳试点城市。[6]
[7]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4月组织申报第二批低碳试点省区和城市,并在同年12月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算上2010年第一批低碳试点城市,当下中国低碳试点省市总数已经达到42个,呈遍地开花之势。据记者从多个试点省、市了解到,第二批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还未正式批复,其中诸多关键点如减排指标、资金、考核标准等细节均悬而未决。虽然前一批试点城市中大多依然沉寂,但一批新的城市再次加入争低碳“先进”的队伍。[7]
4主要障碍
低碳城市建设已经在伦敦、东京等国际大都市如火如荼开展。我国的低碳城市建设也进入实践阶段。保定市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基地”,上海市在建筑节能方面也取得一定成就。低碳城市发展是未来城市发展必经之路,但低碳城市的发展过程面临许多挑战。
(一)观念上对发展低碳城市存在误解
低碳经济和低碳城市在中国还属于新理念,政府、企业和普通公众对低碳经济存在一定的误解。如有些官员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认识不足,认为低碳经济就是不发展,限制碳排放不仅影响
经济增长速度还将影响招商引资,因此心理上比较抵触。有些企业错误地认为低碳经济必然带来高成本,利润因之将下降,因此避之唯恐不及。公众对低碳经济和低碳城市的概念比较陌生,难以意识到温室气体排放的严重后果,认为低碳经济离自己很远,无法在生活方式和消费方面实现低碳化。
政府、企业、公众是发展低碳经济和建设低碳城市的三大主体,他们低碳发展理念的缺失必然制约
低碳城市建设,比如政府部门过度追求豪华用车、形象工程等浪费能源的行为对社会公众产生恶劣
的示范作用。
(二)产业结构低级能源结构以高碳能源为主
中国基本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大多数城市的产业结构仍然是工业部门占主导地位。而且,中国是典型以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为主体的国家。已探明能源储量中,煤炭占94%,石油
占5.4%,天然气占0.6%。在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2/3。工业部门是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
主体。2007年,工业部门煤炭消费量占全部煤炭消费量的94%。煤炭不仅在能源加工转换部门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也是终端部门的主要能源。大量的煤炭消耗,特别是终端直接燃煤给城市碳减排
造成很大压力。尤其是能源、汽车、钢铁、交通、化工、建材等六大高能耗产业的发展,将导致高碳态势很难改变。
(三)城市建筑能耗严重
城市建筑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体。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虽低于发达国家,但是建筑使用中的能耗已经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4多,其中建筑用电和其
他类型的建筑用能(炊事、照明、家电、生活热水等)折合为电力,约占全国社会终端电耗的29%左右。另外,随着城市中大型公共建筑的增多,能源浪费现象更加突出。大型公共建筑占城镇建筑总面积
不到4%,但能耗却占城镇建筑总能耗的20%以上,其耗电量为70~300kwh/m2.年,为住宅的
10~20倍。在建筑耗能中空调和生活热水能耗占相当大的比重。其中,空调能耗占建筑总能耗的一半左右,夏季多数电网高峰负荷约占1/3用于空调。另外,我国的节能建筑仅占所有建筑中的3%,国家的目标是2010年要实现1/3是节能建筑。
(四)城市交通碳排放严重
温室气体的另一大来源是城市交通。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城市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以北京市为例,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机动车只有2300辆,1978年,机动车拥有量只有7.7万辆。但截至2007年6月,机动车达到了300万辆,户均拥有0.68辆。由于绝大多数的机动车以汽油、柴油作为动力,因此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加不仅加大了能源压力,碳排放也越来越多。同时,城市机动车的构成失衡也加剧了能源压力和碳排放水平。城市交通用车的构成中私人汽车占
得比重越来越大,污染较少的电车、地铁和自行车的比重较低。2007年底私家车达2876万辆,私家车的快速增长导致减排压力加大。
(五)配套支撑体系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