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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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厂修理人员工资管理办法

为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员工工资考核制度,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修理厂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从而增加员工的工资收入,协助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修理厂修人员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工资制度

根据修理厂本身的特点,规定本厂修理员工的工资由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奖励组成:

工资收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励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制是根据岗位的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岗位对公司的贡献程度确定岗位等级,根据职工的能力资质和技术水平调整岗位档次,确定工资收入的工资制度。修理厂规定:主修理师傅岗位工资为1300元;

电工岗位工资为1000元;学徒工岗位工资为600元。

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修理厂领导对职工个人进行业绩考核,依据当月考核结果和修理厂的效益,员工得到的工资;考核总分为100分,每一分对应的绩效工资为10元。

员工考核表格如下:

绩效考核表

第二、奖励惩罚

一、惩罚

1、由于修理人员没有做好本职工作,造成车辆维修后

出现重大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员按事故损失的40%

处罚。

2、修理人员对工具保管、保养不到位,导致工具丢失

和损坏的,有修理人员照价赔偿。

二、奖励

1 、外单位车辆维修所得利润,公司与员工五五分成。

2、每月完成修理厂的任务指标,公司将奖励每位员工。

拟稿人:颜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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