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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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指标解释行次单位指标解释一、档案机构(室、处、科)1 个单位有专门的档案库房保管档案,并且有人员负责档案工作,即可算为一个档案机构(档案室)。二、定编2 人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规定在档案岗位的定编人数。三、现有全部专职人员3 人档案机构的全部固定职工。身兼多职但主要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也算为专职人员。其中:女性4 人四、现有全部专职人员情况——年龄50 岁以上5 人第3 行=5+6+7 35—49 岁6 人34 岁以下7 人文化程度博士研究生8 人1. 专职人员“文化程度”(第8-16 行)各行数字不应少于“档案专业程度”(第17-24 行)相对应数字。例如,“文化程度”中的“大学本科”数不应少于“档案专业程度”中的“大学本科”数。 2. 第 3 行=8+9+10+11+12+13+14+15+16 硕士研究生9 人研究生班研究生10 人双学士11 人大学本科12 人大专13 人中专14 人高中15 人初中及以下16 人档案专业程度博士研究生17 人“档案专业程度”栏人数总和不得大于“现有全部专职人员”数,即17+18+19+20+21+22+23+24≤第3 行硕士研究生18 人研究生班研究生19 人大学本科20 人大专21 人中专22 人职业高中23 人在职培训教育24 人档案专职人员具有档案专业以外的学历,从事档案工作后,参加了在职档案专业培训,如岗位培训、档案专业继续教育、档案专题培训等。档案干部专业技术研究馆员25 人教授、编审、特级记者等相当于“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26 人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编审、高级记者等相当
于“副研究馆员”;馆员27 人讲师、工程师、翻译、编辑、记者、会计师等相当于“馆员”。助理馆员28 人助教、助理工程师、助理翻译、助理编辑、助理记者、助理会计师等相当于“助理馆员”。职务管理员29 人技术员相当于“管理员”。五、兼职人员30 人单位及其内部机构中兼做档案工作的人员。六、室存全部档案——1. “室存全部档案”(第31-44 行)是指截止到2010 年年底档案机构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的累积数。包括“本年接收档案”,不包括“本年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和“本年销毁档案”。其逻辑对应关系为:2. 2010 年度档案数量= 2009 年度档案数量+ 2010 年接收档案数量- 2010 年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数量- 2010 年销毁档案数量全宗31 个一个独立单位的全部档案为一个全宗。一个单位至少有一个全宗,该项不能为零。案卷32 卷1. 以卷为保管单位的档案数量,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专门档案等纸质载体的档案,不包括照片册。2. 各卷中的文件数量不能再累加填入“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栏中,否则造成重复统计。3. 第32 行=67+76 案卷排架长度33 米案卷排列厚度的总和。单位为米,数量不足1 的,按1 填报;1 以上的数字,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案卷数量与案卷排架长度之间的关系要合理,一般平均每卷1 厘米至3 厘米之间。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34 件1. 以件为保管单位的纸质档案。实行文书档案立卷改革的单位,均按“件”填入相应栏目。2. 实物档案不属于“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统计范围。3. 第34 行=68+77 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排架长度35 米录音磁带、录像磁带、影片档案36 盘1.
以音响、形象等方式记录信息,以感光材料、磁性材料为载体构成的声像档案。录音磁带和录像磁带档案不能填入电子档案中的“磁带”一栏(第39 行)。2. 数码录音、录像档案属于电子档案类,不包括在该项目。照片档案37 张3. 专门集中保管的照片档案,与其它档案一起立卷保管的照片和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照片不计在内。4. 数码照片属于电子档案类,不包括在该项目。底图38 张可以晒制成蓝图的工程、机械图纸。照片底片不属于“底图”统计范围。电子档案——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可在网络上传递的,以磁带、磁盘、光盘为载体的档案。磁带39 盘磁盘40 张光盘41 张缩微胶片——1. 为保护档案原件,使用缩微摄影机拍摄档案原件形成的胶片,分为平片、开窗卡和卷片三种形式。2. 照片档案的底片不能计入“平片”指标栏。平片42 张开窗卡43 张卷片44 幅七、室存永久、长期档案45 卷1.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30 年、会计档案保管期限25 年的均作为长期保管档案统计。2. “室存永久、长期档案”≥“永久保管”,“室存永久、长期档案”≤“室存全部档案”中的相应项。即:第32 行≥45≥47,第34 行≥46≥48 46 件其中:永久保管47 卷48 件八、本年接收档案——2010 年接收2009 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档案。案卷49 卷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50 件录音磁带、录像磁带、影片档案51 盘照片档案52 张底图53 张电子档案——磁带54 盘磁盘55 张光盘56 张九、本年向档案馆移交档案——2010 年本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数量。案卷57 卷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58 件录音磁带、录像
磁带、影片档案59 盘照片档案60 张底图61 张电子档案——磁带62 盘磁盘63 张光盘64 张十、本年销毁档案65 卷2010 度本单位经鉴定履行相应手续后销毁档案的数量。66 件十一、室存档案的历史分期——其中:1.建国前档案67 卷第67 行=70+72+74 68 件第68 行=69+71+73+75 明清以前档案69 件明清档案70 卷71 件民国档案72 卷73 件革命历史档案74 卷75 件2.建国后档案76 卷77 件十二、室存资料78 册已编目的用作资料的古籍、图书、期刊、报纸,以及其它形式的技术资料、编研资料等。十三、档案编目情况——手工目录案卷目录79 本以全宗为单位编制的案卷名册,同一个全宗有一式数套案卷目录的,只填报一套的数量。全引目录80 本以全宗为单位编制的案卷及卷内文件目录,同一个全宗有一式数套全引目录的,只填报一套的数量。归档文件目录81 本以全宗为单位编制的所有归档文件名册,即实行文书档案立卷改革的单位形成的文件目录。同一个全宗有一式数套归档文件目录的,只填报一套的数量。专题目录簿式82 本卡片式83 张重要文件目录簿式84 本卡片式85 张机读目录案卷级86 条计算机可读目录,指输入计算机并通过计算机进行编制和检索的档案目录。“文件级”包括卷内文件目录和归档文件目录。文件级87 条十四、本年利用档案人次88 人次按当年每日绝对查档人数累计填报。一个利用者查档时间在一天以内的,按1 人次计算;一个利用者连续若干天查档,来1 天就算1 人次;一个利用者将档案借走若干天,按1 人次计算。十五、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