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标准制定(修订)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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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1087-2017 《纯电动城市环卫车技术条件》宣贯讲义
第1部分标准制定(修订)情况简介
一、目的和意义
纯电动汽车的发展在受到国家政策的引导和刺激下,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已趋于成熟,相关标准也越发的完善和全面。随着纯电动乘用车和客车在城市规模化的应用和关键技术的提升,民众对纯电动汽车的接受性已显著提高,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逐步取代高能耗、高排放、高噪音的燃油车已成为社会的共识。纯电动城市环卫车作为在电动货车的底盘基础上改装而成的专用车辆,每天穿梭于城市车水马龙之中,为城市的清洁和环境的净化做出贡献,其本身就是绿色环保的象征。纯电动环卫车应该是应用清洁能源的、高效的、安全的专用车辆,因此需要研究相关的标准规范纯电动城市环卫车的各项关键技术条件和基本性能,也有利于企业开发出适用于社会的产品。
二、任务来源
《纯电动城市环卫车技术条件》行业标准,是根据工信部《2012第三批汽车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标准项目计划编号为2012-2119T-QC进行编制的。
三、编制原则及编制过程
本标准是针对纯电动环卫车制定的第一个标准,本标准是从整车实用性和安全性的角度,规范纯电动环卫车应满足的基本技术条件,包括整车的环卫车改装属性要求、安全性要求、道路特性要求、电动车属性要求等以及测试的项目及试验方法,标准属于产品标准。
工作组在制定标准过程中遵循“面向市场、服务产业、自主制定、适时推出、及时修订、不断完善”原则,从而达到促进电动环卫车产业技术进步、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促进专用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汽车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纯电动城市环卫车技术条件标准的制定工作。
●2013年3月,召开了工作组首次会议,会议确定了工作组的工作方案和首批启动
的工作项目,会后确定了标准项目《纯电动城市环卫车技术条件》由中国汽车技术
研究中心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参加标准起草,明确起草组各成员的任务。
●2013年4月-2015年4月,在广泛收集、分析国内外相关资料,深入相关现场调查
研究,进行了大量基础调研及分析工作基础上,确定了标准编制条款,并逐步细化,
经多次修改,完成标准征求意见草案。
●2015年5月中旬,该标准征求意见草案送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用汽车分
技术委员会初审,同时送相关生产企业、产品使用单位征求意见。中国汽车标准化网进行网上意见征求。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标准起草单位对相关意见进行了进行修改,形成《纯电动城市环卫车技术条件(草案)》。
●2015年8月20日,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工信部装备司汽车处、汉阳专用汽
车研究所联合组织在长沙召开了对《纯电动城市环卫车技术条件(草案)》的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标准主编单位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电动环卫车生产企业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及上海汽车商用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17位代表。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何云堂高级工程师对会议议程和内容进行了说明。会议讨论
了标准草案,形成了《2015.8.20长沙讨论会标准修改意见表》。会后标准起草组根据会议意见的要求,对标准修改内容于2015年8月底前发给各参会单位征求意见,后形成《纯电动城市环卫车技术条件(2015.8草案)》讨论稿。
●2016年11月3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在郑州召开了对
《纯电动城市环卫车技术条件(2015.8草案)》的讨论会,参会的有主编单位中联重科以及其北京环卫装备集团、宇通重工、上海汽车商用车、比亚迪、徐工环境、福建龙马、安徽爱瑞特等9家企业的16位专家参加。会上提出了标准修改意(见《2016.11.3郑州讨论会标准修改意见表》),并对标准进行修改形成《纯电动城市环卫车技术条件(送审稿)》。
●2016年11月24日,在标准审查会上,对该标准进行了详细讨论,确定了送审稿
修改方案。根据审查会意见,起草组与2016年12月底修改形成报批稿。
第2部分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介绍
一、标准的范围
作为专用汽车,目前环卫车辆包括:扫路车、洗扫车、垃圾车、清洗车、洒水车、吸污和吸粪车等。一般环卫车辆不仅应用于城市、也应于乡镇。电动车辆动力系统特别是电动车辆使用的配套设施建设,还处于逐步成熟的阶段,大多数纯电动环卫车仍不完全适用于乡镇作业。鉴于此,本标准仅针对城市应用的环卫车辆作为标准化对象而制定,明确适用于纯电动城市环卫车。
二、术语和定义
为了规范纯电动环卫车该项专用车的定义和范围,在标准的术语和定义方面,做了如下规定:
●“纯电动城市环卫车”由于涉及到国家政策规划,界定其范围、属性十分重要。该
术语包含二个基本概念“环卫车”和“纯电动汽车”。而“纯电动汽车”在
GB/T19596-2004《电动汽车术语》中已给出。因此,“环卫车”是“纯电动城市环
卫车”关键概念。
●“环卫车”作为专用汽车,长期以来没有专门的术语和定义。业内一般以环卫部门
用于从事环卫作业的车辆为“环卫车”基本属性。显然以这种“属性”界定环卫
车已不适宜的。标准编制组认为,环卫车不同于其它专用车辆的重要属性是环卫车
辆的作业装置和功能。因此,本标准给出“具有清扫、洗刷、洒水、垃圾收集、
垃圾转运、吸污等一种或几种作业功能的车辆”。
●对于“蓄电池包”及“动力蓄电池”易混淆概念,在术语中也给出了定义(其来源
于GB/T 31467.1-2015和GB/T 19596-2004)。
三、主要技术内容
通过分析纯电动城市环卫车市场、生产、使用等实际情况,该标准规定了十个方面的要求和七项试验方法,分述如下。
1)通则
提出了各类纯电动环卫车的设计、制造和作业性能,应符合相对应的传统能源环卫车的相关标准规定。
2)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由于考虑电动环卫车动力蓄电池所占比重较大(占整备质量的20%左右),(特别是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