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工学院岗位津贴分配办法(草案)_1_.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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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草案)
为做好我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的二次分配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0-2011学年度教学单位岗位津贴切块分配办法>的通知》(院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津贴分配的基本原则:
1、岗位为主,切块分配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二、岗位津贴切块办法:
(一)管理人员和工勤岗位切块以岗位为主,余额进入专业技术岗位分配。
各岗位具体津贴标准如下:
正处(五级)岗位18000元;副处(六级)岗位13000元;副科级(八级)岗位7000元;高级工津贴6000元。
(二)专业技术岗位津贴由专技岗位津贴、管理人员和工勤岗位津贴余额构成,按以下五个部分切块:
1、科研工作津贴按15%切块,具体发放办法按核定科研积分制定实施细则;教授津贴(12000元/人)单独切块,按实际科研情况发放;
2、社会工作津贴按10%切块,主要用于奖励非职务人员的社会工作(分配细则附后);
3、辅导员岗位津贴按中职九级×专职辅导员岗位数切块(分配细则附后);
4、实验员岗位津贴按中职九级×实验员岗位数切块(分配细则附后);
5、余额为教学工作津贴(分配细则附后)。
三、岗位津贴分配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程序:
(一)岗位津贴分配工作由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外发文);各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负责制定与落实,并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二)工作程序
1、传达学习学校岗位津贴分配办法文件,成立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2、院党政向领导小组会议提交我院岗位津贴分配的原则建议;
3、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制定《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草案)》;
4、将《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草案)》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并征求意见;
5、召开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收集的群众意见,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
6、将《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报校人事处批准执行。
四、附则:
1、本分配办法仅适用于2010-2011学年度的岗位津贴分配;
2、为真正体现岗位管理的原则,今后分配要以岗位为主;有多个岗位的,确定以一个岗位为主,其他岗位津贴按比例折算;
3、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持教学工作量的相对平衡,今后分配工作量时要优先保证专职教师的工作量。
4、本分配办法由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皖西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社会工作津贴分配细则
1、教研室主任津贴3000元。
2、实验室主任津贴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A级4000元、B级3500元、C级3000元。
3、彭郭老师补助800元。
4、余额按以下项目计算:
(1)周三政治学习出勤情况,无故缺席及因私请假扣除相应金额。
(2)课程建设负责人。
(3)专业建设负责人。
(4)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
(5)实验室建设材料撰写。
(6)专业申报材料撰写。
(7)推荐学生就业(以学生的信息为准,毕业班辅导员除外)。
(8)联系建设实习基地(按实际建成的计)。
(9)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
(10)参与实验室建设项目。
(11)省级重点实验室。
(12)为学生做学术报告(未计报酬)。
(13)参加学术活动(个人项目经费出资)。
(14)指导研究性学习项目(以立项为准)。
(15)指导学生参加比赛。
(16)大型仪器设备维护(专职实验员除外)。
(17)学生支部书记。
(18)教工支部书记。
(19)参与2010级学生专业思想教育。
(20)学生专业导师。
(21)参与学生活动评委。
(22)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文章。
(23)参加学校组织的比赛。
(24)其他经分管领导认定的社会工作。
备注:属于本职工作的不计入社会工作量。
附件二:
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辅导员津贴分配细则
1、辅导员津贴按材化学院辅导员切块岗位总额发放;
2、岗位分为中级八级和中级十级两个等级,中级职称辅导员按中级八级发放,初级职称辅导员按中级十级发放;
3、辅导员每带200学生按一个满岗计算岗位数,按下面公式发放津贴额:
200W =⨯所带学生数对应岗位职级金额
4、若切块岗位津贴总金额数缺额,缺额比例为x%,各辅导员实际发放额按下时计算:
200W x =⨯⨯所带学生数对应岗位职级金额(1-%)
附件三:
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实验员工作津贴分配细则
1、实验员切块岗位总额(A)=岗位津贴按中职九级×实验员岗位数切块×75%
2、每个折算后实验员完成人时数 (B)= 实验员完成人时数×课时津贴分配相应比例
3、实验员课时津贴C=A ×B/∑B
附件四:
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教学工作津贴分配细则
1、课时津贴分配比例采用新旧结合的方案(过渡方案)
老方案比例:44:37:27:21=2.09:1.76:1.28:1
新方案比例:1.8:1.48:0.93:0.65=2.77:2.28:1.43:1 拟采用比例:2/3×老+1/3×新=2.32:1.93:1.33:1
2、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理论教学
①计算公式: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课程系数×合班系数。
其中计划学时指教师实际完成的教学时数。
②课程系数
基础课,专业课,系数为1.0;对于专业训练性较强的课程作业(一般每周批改1次以上的),系数增加0.1,本部分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确定。
③合班系数
编班人数≤50人系数为1.0,人数在51-70的系数为1.1,人数在71-90的系数为1.2,人数在91-110人的系数为1.3,每增加20人,系数增加0.1,依此类推。
(2)实验教学
上机:学时数=计划学时×0.8×合班系数
基础课:学时数=计划学时×0.04×学生数×0.8
专业课:学时数=计划学时×0.05×学生数×0.8
(3)实践教学
①师范专业指导学生试教工作量:每生1.5学时。
②实习指导或带队教师的工作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ⅰ. 认识实习、集中实习、微格教学等教学工作量=0.4×学生数×计划周数×0.8
ⅱ. 分散实习(含验收、总结)教学工作量=1.0×学生数
③指导课程设计
ⅰ.计算公式:教学工作量=计划周数×∑(学生人数×系数i)系数实行分区间计算:25人以内的系数1为0.8;26~35的系数2为0.6;36~45的系数3为0.4;46~55的系数4为0.2;55以上的系数5为0.1。
ⅱ.强调公开选题和开题,最后要有公开答辩或产品展示。
限选人数建议在15人以内。
④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量:每生12学时。
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学院规定的出题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