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盘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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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保证公司库存商品的安全、完整,同时为了明确库存商品的责任人负责制,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部仓储中心和分公司暂存仓及门店库存商品盘点管理。
三、组织:
公司成立库存盘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盘点事务处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靠挂财务部。
四、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所有库存商品盘点的组织指挥。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安排及监督管理。公司各区域经理、客服部经理及财务人员组成办公室成员。不定期进行库存商品抽查、客服部负责库存修订、财务部负责库存盘点工作总结。
仓储中心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销售区域经理)及门店店长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库存商品的保管和盘点管理,为负责区域的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商品的进销存(严格按商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不定期进行库存商品的检查及抽盘,确保库存商品帐实相符.
监盘人员主要是指由办公室安排的公司总部各部门人员,负责监督仓储中心、分公司和门店的盘点组织工作,负责处理商品的核对、清理、返修及报废。(申请上报公司领导层审批)
五、盘点原则
真实原则:盘点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掩盖漏洞和失误。
准确原则: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无论是资料的输入、盘点的数量等都必须准确。
完整原则: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遗漏商品。
清楚原则:盘点过程属于流水作业,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工作,所以所有资料必须清楚,人员的书写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才能使盘点顺利进行。
团队原则:盘点是公司全体人员都参加的核查商品的过程,为缩短盘点时间,公司各个部门都必须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盘点时间和方式
(一)盘点时间
每月初1-3日为门店盘点日,各门店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库存商品全盘,各区区域经理监盘;
仓储中心盘点日期为每月月末自盘,6月30日和12月31日大盘。
(三) 盘点方式
动态盘点(即营业)与静态盘点(即不营业)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
七、盘点流程和要求
八、盘点奖罚
(一)库存差异指标的核定
仓储中心差异率应控制在实销金额的0.03%以内(包括物流损失);门店不允许差异。
(二)库存差异的计算方法
每次盘点后由财务部库存会计在次月10日前根据《盘点盈亏分析表》核算库存差异,确定部门和门店的奖罚(建议第一次盘亏按成本价赔偿,第二次盘亏按零售价5折,第三次以后盘亏按零售价8折),由部门和门店按责任大小分配到相关责任人。(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三)库存差异及盘点奖罚
1、库存差异节约奖励
按“超标全扣,节约奖励(库存差异未超过限额的,节约部分可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重点指标之一)”的办法执行。
2、库存盘点罚则
(1)在盘点过程中,盘点人员全员应参予,对玩忽职守、隐瞒事实、不遵从盘点程序、表现恶劣者予以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2)盘点采取见货盘货形式,门店店长、仓储中心及分公司负责人及所有员工对责任范围内的未转单商品、配送差异商品,有问题商品应当在盘点日前处理完毕,修订库存之后,因未转单、配送差异原因等造成的商品信息不符,财务不予以调账(盘点日到货差异除外)。
(3)盘点人员本着真实性原则对责任范围内的商品予以全部盘点,并且真实填列盘点表内容,初盘完毕,盘点表必须有初盘人员签字确认,《盘点表》如有涂改,盘点人须在涂改处签名。修订库存之后,因为漏盘、多盘、错盘、虚盘等原因造成的库存差异,考核直接责任人纳入工资奖金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4)盘点录入人员根据《盘点表》中相关数据,进行盘点录入工作。录入完毕必须在盘点表上标记已录入,并签名确认。修订库存之后,因为错输、漏输、多输、少输等原因造成的库存差异,考核直接责任人纳入工资奖金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5)盘点后,库存商品盘点管理小组人员在巡店中发现商品丢失未盘亏、盈余商品未按实盘盈者,除在下次盘点时按实盘亏或者盘盈外,另考核直接责任人纳入工资奖金绩效考核并通报批评(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库存盘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