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航空学院研究生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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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飞行器设计(082501)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适用学科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
飞行器设计(082501)
飞机适航设计(99J1)
飞行动力学与飞行安全(0825Z1)
旋翼飞行器设计(0825Z2)
二、培养目标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在飞行器设计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自学能力,掌握飞行器总体设计、结构设计、气动弹性、飞行力学及飞行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造就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具有一定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航空航天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型人才。

3.具有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和创业素质。

三、培养方向
飞行器总体设计
1.航空器总体综合设计与优化
2.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综合设计
3.飞行器隐身技术
4.飞行器效能评估与战斗生存力设计
5.微小型飞行器
6.飞行器发展战略
7.飞行载荷与静气动弹性修正
8.气动弹性优化
飞行器结构设计
1.结构优化设计
2.结构可靠性
3.复合材料结构设计
4.智能结构与结构控制
5.飞行器结构与机构动力学设计及试验
6.颤振设计
7.气动伺服弹性与主动控制
8.耐久性与损伤容限设计
9.结构热设计与防护
10.主动控制起落装置设计
11.飞机适航符合性验证
飞行动力学与控制
1.航空器操纵与稳定性
2.航空器飞行动力学与控制
3.飞行品质与飞行模拟
4.临近空间飞行器动力学与控制
5.大迎角飞行动力学
6.非线性飞行动力学与控制。

飞行安全
1.适航性
2.飞行环境与模拟
3.空中交通管理
4.飞行安全与飞行事故分析
5.驾驶策略与飞行训练新技术
6.飞行试验技术
7.试飞取证技术
四、培养模式及学习年限
为保证培养质量,飞行器设计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或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

导师(组)负责制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织开题报告、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

鼓励有条件的交叉学科、共建学科组织导师组进行集体指导。

遵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本学科普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在攻读学位期间,要求在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依据培养方案,获得知识和能力结构中所规定的各部分学分及总学分。

鼓励研究生从入学起就开始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工作;学术学位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8个月。

五、知识和能力结构
飞行器设计理论性和技术性强,硕士研究生必须对数学、控制理论和飞行器设计等有较广泛的知识,对自己的研究领域有较全面的掌握。

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时,必须已经较深入了解某个学科方向/研究方向的历史发展过程与学科前沿问题,具有一定的国际化视野和扎实的飞行器设计领域的前沿知识,具备完成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知识和能力结构由学位理论课程和综合实践环节两部分构成,如下表所示。

知识和能力结构主要体现对研究生业务理论素质、科学及人文素质、实践能力素质、创新意识素质等的培养要求,要取得相关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按培养方案获得表中所规定的各部分学分及总学分。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分为学位必修课、必修环节和学位选修课。

1.学位必修课(环节)
学位必修课指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所必须修学的课程和环节,包括:
(1)公共必修课:思想政治理论、第一外国语。

(2)学科必修课:基础理论课、一级学科理论课和专业课。

(3)跨学科课:在导师指导下跨一级学科选课。

必修环节包括:专业实践、学术报告、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2.学位选修课
导师可根据硕士研究生知识背景情况及课题研究需要指定选修公共课、本专业课或跨专业课及本学科选修课。

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硕士研究生必须选修英语作为二外。

对缺少本学科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跨学科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将2-3门本学科的本科核心课程作为选修课程,所修课程记录成绩,不计入总学分要求。

3.课程设置(见附表1)
课程设置见附表1(全日制学术硕士学位必修课程/环节设置及学分要求)。

4.学分要求
要求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依据培养方案,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获得知识和能力结构中所规定的各部分学分及总学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根据导师的安排在1年内完成课程学习。

附表1:学位必修课程/环节设置及学分要求
七、主要培养环节及基本要求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根据本学科的培养方案,在考虑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与学位论文要求的基础上,由导师或指导小组与研究生本人共同制定硕士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分为课程学习计划和学位论文研究计划。

课程学习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后2周内制定,研究生据此计划在网上办理选课手续。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在开题报告中详细描述。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确定后不应随意变更。

2.专业实践
以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为目的,提高研究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开展多元化实践活动。

研究生根据培养计划、研究兴趣,按照知识和能力结构中的规定,选择完成不少于3学分的专业实验课程或实践项目,由实践指导教师负
责考核,记载成绩。

3.学术报告
营造浓厚的学术及文化氛围是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之一,本环节以跟踪前沿、启发兴趣、拓展知识跨度和学术视野、创新思路为目的,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学术交流和文化陶冶活动。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听本学科及跨学科学术报告总数不少于10次;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总结报告和《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由导师负责考核,通过者获得1学分,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审核后记载成绩。

学术活动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

八、学位论文及相关工作
本环节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所进行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凝练科学问题、发挥创新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特别着眼于“继承—学术批判—创新”型研究,鼓励原始创新。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

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二学年11月底前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由所在学院组织公开进行,评审小组成员3~5人,由所在学院确定。

文献综述要求阅读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有关外文文献至少10篇,总文献阅读量不少于30篇(在开题报告中必须有引用)。

写出综述报告,由导师进行评阅。

开题报告选题原则上应属于飞行器设计学科范围。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学位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和依据,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拟采取的实施方案,关键技术及难点,预期达到的目标;学位论文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

在文献综述基础上,评审小组应对报告人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进行严格评审,写出评审意见。

并按优、良、中、不及格四级评分,其中优的比例不超过15%,中与不及格的比例不少于10%。

凡通过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者,记1学分。

开题报告应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由评审小组做出终止培养或允许重新开题决定。

若重新开题,需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由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报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备案。

重新开题应在3个月之内完成,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8个月。

2.中期检查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硕士研究生在第4学期末(每年6月底前)进行中期检查,由所在学院统一组织,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进行。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课程学习的学分是否满足要求,论文研究的进展情况等。

对于中期检查不满足要求的研究生,应给予书面警告,并在后期或学位论文答辩中重点督查。

3.学位论文标准与答辩
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暂行实施细则》。

4.成果与发表论文要求
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

九、终止培养
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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