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小水电上网电价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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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小水电上网电价定价机制的

建议

湖南省第次人民代表大会第号

提议人:

附议人:

省人民政府:

我省多数地区属于山区,降雨量充沛,拥有较为丰富的水能资源。全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570万kW,技术可开发量1323万千瓦。截至2010年底,全省水电装机容量万千瓦,尚可开发利用的水能资源有万千瓦。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小水电站座,装机容量万千瓦,就业人员人。但由于我省小水电上网电价定价机制存在较严重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小水电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小水电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不高,清洁环保的水能资源在白白浪费,这不符合当前国家鼓励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

一目前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存在的问题

1、小水电上网电价长期偏低,严重挫伤农村办小水电的积极性。长期以来,我省为了保证电力企业的利润和其他发电企业的利润,特别压低了小水电上网的电价,虽然2010年省物价局将老小水电站上网电价调整到了0.225元/千瓦时,但此价格与老小水电企业的成本价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经调查,因长期上网电价偏低,老电站普遍亏损,部分电站员工工资支付都存在困难,所以无力投入资金更新改造设备。老电站技术装备十分落后,机组运行效率低、故障率高、资源浪费大,造成劳动生产率低、人员较多,生产成本较高,我省老小水电企业平均成本价在0.55 元/千瓦时左右,小水电企业普遍经营亏损。新建的小水电站虽然上网电价高一点,但由于开发成本增长较快,各种不可预计的因素多,加上“越大越高”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使投资者非理性地盲目增大机组容量,造成投资规模过大,设备利用率低,财务成本高,投资收益率很低,部分新小水电也存在经营亏损的现象。由于目前小水电上网电价偏低,制约了整个行业的良性循环,投资者开发小水电的积极性不高,许多可开发利用的水能资源在白白浪费,要通过消耗不可再生的、排放温室气体的化石燃料来补充能源,对生态和社会都是极其不利。

2、上网电价实行“一厂一价”的价格核定机制,造成上网电价差异过大,价格紊乱,难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甚至成了特权和腐败寻租的对象。⑴新老水电站上网电价价差过大,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从目前我省规定的新老水电站上网电价来看,1990年底以前投产的水电站上网电价0.225元/千瓦时,1997年以后投产的水电站上网电价0.28元--0.346元/千瓦时,每千瓦时价差达0.055--0.121元。对供电部门来讲老水电站发的电与新水电

站发的电是没有本质区别,现行按投产年限分类确定小水电上网电价的规定存在明显不合理。以1990年以前投产的小水电站是国家财政拨款建设为由(实际上其中大部分是商业贷款项目),仅按简单再生产的原则核定上网电价的做法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符;⑵内外资小水电站实行不同价格,不利于创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⑶不同投资主体核定的上网电价不同,成为最不公平的现象。比较典型的现象是只要是电力企业有关联的业主,小水电站的上网电价就会明显高出其他小水电的上网电价,如与电力企业有关联的湘能公司、三湘公司及各市电力局的三产公司投资的小水电站,一般比其他业主(外资除外)投资的小水电上网电价要高0.05元/千瓦时,其他也有部分善于运作的小水电项目核定了较高电价的现象。这种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如不得到彻底改变,将来所有的未开发小水电资源只能由与电力企业有关联的企业来开发,所有无法维持经营的小水电只能由与电力企业有关联的企业来收购,最后回到比计划经济还落后的时代,不是再出个“电老虎”,而是在培养一个“电恐龙”了。

3、小水电上网电价与供电企业供电成本直接联系不合理。小水电上网电价的制定要考虑供电企业供电成本,这样就不能对供电企业经营成本实行有效控制和约束,供电企业也缺乏降低成本的外在压力和提高效率的内在动力。且供电企业的成本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比如火电、大水电及其他

购电价格等,都对供电企业的供电成本有影响,将火电、大水电的成本控制得严格,降低上网电价,也一样能够降低供电企业的供电成本。

4、电价监管有待进一步完善。现行电价由国家发改委及各省级物价部门管理,但它们对与价格形成有关的许多因素无法掌握,形成了与被管制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电价的有效监管必须建立在合理确定成本界限并实施成本有效监控的基础上,而物价部门对电力企业的成本却缺乏有效监管。当前,供电企业的供电成本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了电价监管失去应有效用,形成了强烈的价格倒逼机制。例如2007年我省销售电量合计880亿千瓦时,比2006年增长104.77%,但供电固定成本也出现了较大提高,2007年我省供电固定成本65.47亿元,比2006年增长18.73%,超过销售电量增幅14个百分点。2006年至2007年增加的固定成本8.27亿元中,工资增长占了25.05%,其他费用增长占了59.01%。近几年来我省电量增长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基本上被供电固定成本增加所消化。我省供电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仅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而且超过我省售电量增长。供电固定成本的过快增长,挤压了小水电上网电价调整空间。

二对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建议

针对以上小水电上网电价核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小水

电上网电价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稳步推进电力体制及电力市场改革的基础上,建立与产业政策相衔接的火电、水电、核电、风电等比价合理的电力价格体系和相应的电价形成机制。同时,建立有效的供电成本约束机制,健全规范、透明和高效的电价监管制度。具体建议如下:

1、进一步规范小水电上网价格核定行为,废除“一厂一价”的机制,完善小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统一的上网电价。强化标杆电价的作用,将现行的建设项目投产后的事后定价机制改为事前定价,不搞单个项目电价核定;把现行“一厂一价、一机一价”的做法改为“一网一价、同网同质同价”,废除外资、特权企业的特殊待遇,建立真正公平公正的小水电市场竞争机制;小水电上网电价的制定要以电网满足边际电力需求所耗费的社会必要成本为基础,以合理的火电、水电、核电、风电比价为依据,确定统一的小水电上网电价标准;统一上网电价标准的构成,应包括合理成本、还本付息、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等因素。

2、制定小水电上网最低保护价,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广东省2003年出台小水电上网电价最低保护价,有力地促进了小水电事业的迅猛发展,小水电装机从最低保护价实施前的234.23万千瓦增长到564.72万千瓦,年均新增装机30万千瓦,是最低保护价实施前的3倍,小水电的发展为广东省的经济增长和节能减排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我省目前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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