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张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州区张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通州区张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3)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及发展目标 (6)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管制 (9)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14)

第六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0)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22)

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与保护 (26)

第九章重点建设项目及重大工程安排 (27)

第十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29)

第十一章近期规划 (30)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1)

第十三章附则 (33)

通州区张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40)

一、基本情况 (40)

二、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41)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43)

四、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45)

通州区张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强化土地规划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要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更新时点年为2009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三条本规划编制遵循“依法编制、上下结合、因地制宜、相互协调、公众参与、注重实施”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划适用于张家湾镇行政辖区10543.15公顷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行为。

第五条规划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43号令)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

9、《北京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要求(试行)》

10、《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1、《通州新城规划(2005-2020年)》

12、《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3、《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4、《通州区张家湾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5、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

第六条本规划的主要用地指标受通州区级指标控制,并纳入张家湾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本规划与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其中,规划期内尚未明确选址的线性交通水利等用地指标在区级统筹安排。

第七条张家湾镇人民政府组织和协调本规划的实施,镇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全镇各有关部门应当紧密配合,通力协作。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第八条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张家湾镇辖区面积10543.15公顷,以农用地为主,占辖区面积的60.22%,其中耕地面积3607.50公顷,占辖区面积的34.22%;园地545.89公顷,占辖区面积的5.18%;林地774.04公顷,占辖区面积的7.34%;其他农用地面积1421.49公顷,占辖区面积的13.48%。建设用地占辖区面积的37.5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909.30公顷,占辖区面积的27.59%;交通水利用地490.83公顷,占辖区面积的4.66%;其他建设用地556.09公顷,占辖区面积的5.27%。未利用地面积238.01顷,占辖区面积的2.14%,土

地利用率达到97.86%。

第九条土地利用空间分布

张家湾镇耕地面积的57.91%集中在枣林庄村、中街村、前街村、苍头村、三间房、垡头村、陆辛庄村、北大化、高营村、坨堤村、西永和屯村、东永和屯村、北仪阁村及小耕垡村;园地主要分布在张辛庄村、大高力庄村、上店村、牌楼营村及姚辛庄村;林地主要分布在西定福庄村、枣林庄村、垡头村、陆辛庄村、北大化及坨堤村,占辖区林地总面积的36.05%。城镇用地主要分布在梁各庄村、张湾镇村、西定福庄村及通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大于50公顷的有张辛庄村、皇木厂村、张湾村、大高力庄村、上店村、里二泗村、枣林庄村、姚辛庄村、中街村、南火垡村、垡头村、陆辛庄村及北大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张辛庄村、上马头村、皇木厂村、西定福庄村、南火垡村及通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用地主要为六环路、京沈高速、京津二通道等主要道路;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张辛庄村、梁各庄村、张湾镇村、烧酒巷村、何各庄村、枣林庄村、苍头村及南火垡村;其他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西定福庄村及三间房。未利用地主要分布在张辛庄村、梁各庄村、张湾镇村、何各庄村,占辖区该类土地面积的38.96%。

第十条土地利用特点和存在问题

1、建设用地比例高,土地利用南北差异明显

2009年,张家湾镇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37.52%,在全区各乡镇中仅次于台湖和马驹桥镇。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比例最高,达到49.49%。

近年来,张家湾镇建设主要集中于镇北部,这使得张家湾镇北部与南部在经济上差距加大的同时,土地利用结构也呈现明显的差异性。镇南部以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主,而北部耕地分布较少,主要以城镇及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主,仅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就占地近5平方公里。

2、开发区发展空间有限,各类用地混杂

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内未供应土地仅105.82公顷,园区规划中为工业用地的仅79.13公顷,占开发区总面积的16.26%,按照当前供地水平,仅尚可供应三年左右。而且,未供应土地中绝大部分为农村建设用地,仅有1/4为农用地,土地一级开发成本高、难度大。

由于开发区成立较早,区内存在一些低端产业、低效企业等,还有一部分已供土地由于各方面原因多年仍未建成,造成优质的产业形态、城市形态与低端产业形态、粗放村庄用地僵持的局面。

3、村庄规模较大,分布较为分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