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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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措施方案

1.1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生产经理、技术总工、安全总监

成员:消防应急小组成员(保卫、项目责任工程师、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等)1.2 消防防火管理要求

1)编制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监理完善的临时消防系统,坚持消防安全交底制度。

2)建立消防保卫机构,组建义务消防队,合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储备充足的火灾应急抢险物资,开展消防演习,确保项目处理火灾的应急能

力。

3)合理规划设计项目消防通道、生活办公区、危险品存储区、木工加工房、油漆加工房等设施区域,确保其防火间距、防火等级、安全照明及疏散

灯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4)现场消防道路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消防车道。

5)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爆、可燃材料,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要经项目部批准。

6)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氧气、乙炔严

禁混合吊装,应分别设置手推车,单独进行吊装使用。

设计效果图实际实施效果7)油漆作业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

8)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9)现场设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楼层内设有消防栓、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并做明显标识。

10)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用他用。

11)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房分类管理。

建设工程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12)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13)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14)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标语牌。15)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工人入厂前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16)建立安全工作资料管理,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准确的文字和数字档案依据可查。

17)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道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18)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长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19)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防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0)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21)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22)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23)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米。

2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2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26)施工现场严禁人员在非指定地点吸烟或流动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2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28)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29)施工现场的有害材料不准在现场随意焚烧,要集中起来及时处理。30)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移动吸烟室临时吸烟点危化品储藏室

1.3 工程开工前准备

1)单位工程在开工前十五天,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

2)应上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消防保卫方案和预案、以及相关的图纸、组织机构情况;

1.4 现场的临时建筑

1)因工地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要按现场平面图规划建设;

2)临时的机械棚,卷扬机棚、钢筋加工棚、木工棚、变压器、电闸箱棚等,一律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

1.5 用火用电措施

1)施工现场、生活区,用明火必须上报保卫部。生火时不准用汽油、煤油等液体引火。在火炉附近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取暖火炉必须上报保卫部

审批;

2)照明线必须按规定正式架设,不准乱拉、乱接,由正式电工安装,库房照明灯不准超过100W,住人照明应用低压36V;

3)电气焊作业,必须“三证”(操作证、上岗证、动火证)齐全,方可作业。

动火证需经相关人员或部门审批后,并在指定地点和有效时间内使用。

落实“六大禁令”要求:

(1)动火作业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无有效防火花溅落措施,禁止动火;

(3)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4)周边设备设施未做消防隔离措施,禁止动火;

(5)作业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6)未配置消防灭火器材,禁止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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