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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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2016级起执行)
一、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美术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实用技能,具有一定研究与创新能力的美术教学师资,能服务美术教育领域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以及文化艺术实践应用、创意产业等有关方面的教学、创作、研究的创意人才和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美术教育方面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美术实践技能,通过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及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教师素养,获得从事美术教学的基本能力、一定的美术教育研究能力和社会文化建设的实践能力。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美术作品分析能力,基本的美术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创作设计技能,掌握基本的中外美术历史知识和艺术概论知识,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美术教学的基本问题。
2.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心理素质和从事美术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美术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并初步形成美术教学实践能力,能够组织美术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
3.了解美术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和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一定工艺美术知识和创意能力及管理能力。
5.具有规范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和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以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能力。
二、学制与毕业学分要求
1.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
2.毕业学分要求:学生应修满规定的155学分,德、智、体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方能毕业。
三、授予学位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四、课程设置
1.主干学科:美术学、设计学、心理学、教育学。
2.核心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闽南视觉艺术研究与实践、漆艺、材料与工艺、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绘本创作、毕业设计等。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以艺术实践、论文写作、教育实习、美术创作等构成本专业的主要实践能力训练,根据实际情况与实习基地、艺术实践基地、社会活动专题、课程汇报展、毕业设计汇报展,以及市级以上美术展览等有效结合。
4.主要专业实验:中国画、油画、漆艺、材料与工艺、实验艺术、版画艺术、绘本创作等。
5.说明:专业课程分阶段授课,每周10课时。
五、实践课程教学安排说明
1.军事训练安排在第1学年进行。
2.教育实践模块分配:教师技能训练第1至第6学期共安排8周,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分别在第6学期安排2周,第7学期安排8周,总数达18周。
3.专业艺术实践、考察第2、3、5、8学期各安排2周,在相关专业教师指导下进行课外实践并考核。
4.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创作二选一在第7学期安排9周。
5.“两课”实践在相关理论课程的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课外实践并考核。
6.课程设计(实践),学年论文、创新活动,结合相关课程学习,导师制定开放性实验性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及考核。
7.生产劳动,学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公益劳动,总计不少于3周,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实施及考核。
8.社会实践主要安排在假期进行,每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
9.创新创业及专业素质能力实践:安排在第3-7学期,学生应从下列项目中选择3个项目自主开展实践活动,完成规定的3学分要求。以提交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书、调研报告、实践过程记录及总结报告、论文、作品、课件等成果,作为取得学分的考评依据。
(1)创业计划大赛(1学分)
(2)创业孵化实践(1学分)
(3)中小学美术课程调研(1学分)
(4)当代艺术活动调研(1学分)
(4)博物馆调研(1学分)
(5)闽南文化与艺术创意(1学分)
(6)地方艺术市场调研(1学分)
注:各学年具体周数以校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