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泽碧桂园土(石)方施工工程合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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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施工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江门市新会区大泽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大泽圩开发区综合楼镇府办公楼403
法定代表人:杨文杰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投资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乙方承包甲方土(石)方工程施工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会大泽碧桂园填土(石)方施工工程(下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新会区大泽镇五和村塘口围
3、工程总额及工程量:工程总额约1元,
回填土工程量约为9立方米,综合单价为13元/立方米。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实测方数结算。
4、工程内容:
4.1本工程属机械开挖土方,内容包括土方挖掘、施工现场内转运、地下障碍物基础、土方外运。按设计图标段地块内切方区和全部土石方挖运至卸土区。
4.2挖土区和卸土区内运输路线的开通顺畅,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临时道路洒水,运输车出场的冲洗等。负责承担挖土、运土施工现场工完场清及车辆进出施工大门、马路清洗费用:包括机械进出场费、机械挖土方、转翻土方、汽车短驳、手续申办费、土方外运、渣土堆场费、推土机推平、压实等内容。
4.3切土区清表、测量、平整到设计标高。
4.4场内修建进场通道和挖方区卸土区的土方运输道路,包括日常维护及下雨后修整,已建好的道路上运输的泥土清理,冲洗,安全组织等(车辆出场时应冲洗或清理车轮的泥土,保证车斗不掉土,如出现以上情况城管执法罚款由乙方自负)并控制扬尘污染,临时道路要洒水等。以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5办理渣土准运证以及当地建筑垃圾处理许可证等土石方施工、运输的相关手续。
办理渣土清运手续;负责处理、协调周边市政、交警、环卫、渣土、环保等各方关系并妥善解决相关事宜。若出现以上情况的罚款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4.6高压线留土堆及电缆和通讯线路的保护等。
4.7挖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进出场均不另计费用。
4.8承包范围内的填方区,挖方区、放坡处的边坡修整均不另计费用。
5、工程承包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五和村塘口围
上述工程承包范围为按该项目现行规定而暂定,双方明白并接受本项目可能会因天
气原因、甲方或政府原因修改规划而引致本工程的工程量或/及工期变更(包括工期增加、延误及减少等情况),因此,双方同意按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期相应顺延,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及主张其他权利。
6、工程承包方式: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及相关资料,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以包施工、包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及相关服务的方式承包本工程。综合单价已含乙方完成本工程所需支出的所有经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社保、福利、机械进退场费、搬迁费、燃油料费、机械维修费、配件费用、税费等),不因施工期间的任何因素、条件变化而调整。
第二条工期
回填土工程开工日期:2011年_12_月_21_日,竣工日期:2011年_!2_月_26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天,因不可抗力原因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程价款
1、回填土方每立方米综合单价为13元,上述每立方米综合单位采取装车、运输、推平、辗压、包税等大包干。
2、若甲方在本工程工地内外需临时雇用乙方的机械台班作业的,按附件三《临时雇用
机械台班单价表》中收费标准由甲方支付雇用乙方的机械费用。
第四条支付方式
1、结算支付方式:在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通过后,以双方指派的代表确认的土石方
方数为依据,结算全部工程款,并在结算后7_天内支付结算工程款的100%
2、工程款支付方法:甲方在工程款支付完毕后1—天内乙方需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
发票给甲方。
第五条工程进度要求
为保证工程进度,乙方必须自开工之日起三日内安排 1 名以上施工人员及与
乙方填报《施工机械配备表》的机械设备进场施工以保证工程进度。按甲方所安排的进度计划及施工员开具的任务单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组织充足的人员和机械设备,按时完工。
第六条施工组织及验收
1、甲乙双方每天各自派一人以上驻场代表驻工地指挥施工。任一方更换代表的,应提前一天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迟延通知的全部责任。
甲方代表: ________
乙方代表: ________
甲乙双方在本工程中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指令、签证等相关往来书面文件均以双方
代表或合同签订人的签名为准,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驻场代表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整
改,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标准,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基础挖土施工图或现场挖土灰线、自然地面和基坑标高、放坡要求进行施工,留基坑边排水沟、集水井,3M宽作为施工面以便甲方施工人操作。基坑表面应平整,挖掘地土方按甲方要求堆放、外运。严禁土方超挖及边坡超放,凡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和施工规范超挖、超放超深部分土方不计工程量,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回填所需人工费。由于挖土时损坏甲方场内机械设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挖土不当造成塌方,亦由乙方自己承担。土方挖掘后均须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字,作为乙方完工及工程款结算依据。
4、本工程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一《开挖、回填、爆破土(石)方的要求》等进行施工和验收。第七条安全施工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