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务稽查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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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了决定权的。如:由稽查局作出决定 采取强制措施、调账检查等。
2、执法对象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呈现多样化, 加之税法与有关规定不一致,在稽查工作 中常遇到检查对象难以确定的问题。给稽 查干部带来检查对象可能确定错误的风险。
如: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挂靠企业和被挂 靠当事人应如何确定检查对象。
《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 票……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同上处理规 定)。
2、忠告
该收的未收-渎职,不该收的收了-侵权 该罚的未罚-渎职,不该罚的罚了-侵权 该移送的未移送-渎职,不该移送的移送了-
侵权。
案例
某地有人假发票公开在街上出售。为摸清 违法犯罪人员团伙的底细,稽查部门派一 名税务工作人员以购买发票为由与出售假 发票人员联系,并购买假发票若干份作为 证据使用。
思考
精神可嘉 1、派稽查干部“卧底”是否合法? 2、万一不慎被对方发现,稽查干部受到人
身伤害的结果不堪设想!
3、造成风险的主要原因
1、学习不够; 2、习惯的思维方式; 3、习惯做法、模式的影响; 4、侥幸心里; 5、责任心不强; 6、主观故意。
二、税务稽查风险的特点
1、客观性 2、潜在性 3、损失的严重性 4、多因素性 5、可控性
如:举报案件办理不及时或查处不力、应 兑现的奖金迟迟未兑现或未足额兑现、应 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责任的案件未移送, 导致风险。
8、淡化责任风险
少数稽查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办案马虎, 对疑难复杂案件草草了事,导致稽查执法 行为无效和失职、渎职风险。
如:忽视程序细节,文书错误、数据错误; 该签字的未签字、该注明时间的未注明时 间等。
6、执法技能风险
当前一些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为达到少 缴不择手段,偷税则呈现智能化、网络化、 多样化、隐蔽化,且较难发现、查清。这 要求稽查人员有较高的素质。
与此同时,也容易造成素质不高或责任心 不强的稽查人员出现判断失误或者失察, 而导致风险。
7、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作为风险
税务稽查部门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或行政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作为义务,表现出消极 不作为行为。
3、执法程序风险
程序合法市行政行为合法的重要要素。
税务稽查执法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规定进行, 不得违法法定程序,否则做出的税务处理、 处罚决定将面临无效而被撤销的可能。
如:时间不精确、未出示检查证、应批准 而未经批准事项、告知事项不完整、清单 不清、文书送达不规范等等。
4、调查取证风险
调查取证是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的必经 程序,在取证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易导 致稽查风险。
1、风险的客观性
税务稽查工作中需要利用知识和经验进行 主观判断,就会出现判断正确或错误及判 断被接受或被拒绝的问题,这就会给稽查 干部带来风险。
2、风险的潜在性
风险是一种可能性,一般不显现,潜在地 存在于稽查工作中。只有在追究责任、提 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复议、要求赔偿以 及对稽查工作进行检查等情况时才会显现、 转化为现实的损失或危害。
浅议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及防范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富世亨
对风险的理解
是否可以定义为:可能发生的损失、危害、 危险。
一、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概念
指税务稽查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整个稽查业 务中面临的损失、危害、危险。
包括税务稽查人员判断失误、稽查对象和 环境因素造成的税务稽查人员受到损失或 不利的可能性、稽查人员稽查后发表了不 恰当的稽查意见及稽查部门做出了不恰当 的决定导致损失、危害、危险的可能性。
四、税务稽查风险的防范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政治和业务素 质,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和稽查工作的 需要。
(1)学习好政治理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 稽查工作(2)学习好税收政策,才能掌握 好税收政策(3)学习好法律知识,保护征 纳双方合法权益(4)学好计算机知识和经 济相关知识提高稽查技能。
2、加强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 识
了解稽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经营规模、业务的复 杂性、持续经营时间和能力、以前年度税务检查 的情况、经济形势的变化对其影响的程度、已经 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的情况等。
了解稽查对象关联企业及其交易情况。 了解稽查对象会计政策的选择及变更情况。
9、强化人身风险意识
当前,偷税和犯偷税的斗争复杂、曲折, 有时还激烈。
如: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上市公司未公开的财务 数据及可能影响股市的信息;军工企业及其他企 业的客户资料、供应商情况、工艺流程、技术指 标等信息资料的泄露极易导致泄密,有可能导致 泄漏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等罪。
11、行政干预风险
地方领导片面强调当地利益,忽视国家税收政策 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以行政手段阻挠、干扰税务 稽查部门依法行政,导致行政干预风险。
稽查审理环节是案件的合法性、最终的定 性、证据的可靠性、政策适用的准确性、 数据计算真实性、前期文书使用正确性的 关键一环。
坚持审理部门初审、审理会议集体审、重 大案件报上级审理。
严把审理关,防止风险。
8、制定严密科学的稽查计划
稽查对象一旦确定,就必须根据稽查对象的特点, 制定出详细的检查计划,计划的好坏直接影响着 稽查工作质量和稽查效率。
个人理解
税务稽查人员要对作出的稽查结论、处理 决定、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正确性、公正 性和其它执法行为负责。
如果税务稽查人员提出了错误的意见、采 取了错误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和纳税人的 合法利益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防范和规避稽查风险是稽查干部必 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依据
国务院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中提出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并 对这一制度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即:有 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 权须赔偿。
如:该处罚未处罚;该移送未移送;该检查未检 查;该征收未征收;已查案件久拖不决;执行不 到位等现象。使稽查部门陷入“不作为”、“玩 忽职守”的尴尬境地,造成风险。
12、腐蚀腐败风险
稽查工作处在第一线,往往处在经济利益 和社会矛盾的焦点上,成为不法纳税人腐 蚀拉拢的对象。少数稽查人员经不起腐蚀, 违反廉政规定“吃、拿、卡、要、占、报、 高消费”等,易造成检查不彻底,拿政策 作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导致腐蚀腐败风 险。
如:偷拍偷录、威胁或利诱暴力取证、当 事人不认可的复制件、主观孤证、取证不 全或不完整、进入混合场所取证等。都因 证据不足或不采信,而导致执法风险
5、法制缺陷风险
目前税收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实体法法律 级次较低,现行税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困 难等造成了执法依据不完备,导致税务稽 查的风险。
如:实体法中不少要素不确定,难以把握、 实体法滞后,上级部门以规范性文件加以 解释或补充,法律效率低下,依此做出执 法行为导致稽查风险。
密。 为国家机密、涉及军事等保密。
11、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坚持为政清廉,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 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干部廉政意识,充分
认识为政不廉给国家、给集体、给个人带 来的危害,自觉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2、疑案从无
办理稽查案件,坚持用证据说话,实事求 是(疑案从无)。
不能凭经验、主观判断定案。防止判断失 误造成损失或危害。
3、风险损失的严重性
税务稽查风险一旦发生,将导致国家税收 的流失、稽查对象合法权益受损而要求赔 偿、税务机关社会形象受损、当事人要承 担相应责任的损失或危害。
4、风险的多因素性
稽查风险普遍存在于整个稽查过程中选案、 实施、审理、执行的每一个环节。稽查过 程中任何的疏忽大意,都可能导致最终的 稽查风险,其中既有稽查对象方面的因素, 也有来自稽查人员方面的因素。
9、执法不严风险
对法律法规有明确、具体、详细的适用范 围、条件、标准、形式的羁束性行政行为 不严格执行或适用不严谨;滥用自由裁量 权,导致执法不严风险。
如:文书内容出现错误;应用法律法规未 具体到条、款、项或适用法律依据不准确; 定性不准确;处罚畸轻畸重等。
10、泄露秘密风险
稽查人员应按规定保守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 人隐私。有意或无意泄露给他人,导致泄漏秘密 风险。
6、加强税务稽的监督
内部:严格按照“四分离”的分工各司其职,既 分工、又相互监督。
上级稽查部门对下级稽查部门加强管理,通过案 件复查,交叉检查、大要案督办等方式进行监督。
外部:认真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按照税务法规部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
改。 整改注重建立长效长效机制。
7、切实实行三级审理
个人观点,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谢 谢 各 位!
休息
从正反两个人方面入手,教育干部依法行 政,依法做好稽查工作,绷紧法律这根弦, 时刻注意防范稽查风险。
细节决定成败,不放过任何导致风险的可 能。
3、健全和规范稽查工作流程
全面健全和规范稽查工作流程是防范、规 避稽查风险的重要措施。
依照《征管法》及细则、《稽查工作规程》 (目前总局稽查局正在组织修订)和相关 法律制定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的稽查流程、 详细的稽查方法及有关要求,使稽查人员 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稽查人员要在工作中特别是在突发事件中 提高防范意识。
注意:语言文明、态度平和、尊重纳税人 的人格,耐心做好税法宣传和辅导。
防止矛盾激化、避免人身冲突,稳定过激 情绪。
10、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为举报人保密,不泄露其个人信息。 为企业商业、技术、流程保密。 为企业财务资料和可能影响股市的信息保
5、风险的可控性
税务稽查风险的存在是客观的,但也是可 控的。
税务稽查人员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 稽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常见的税务稽查风险
1、执法主体风险 主要表现为执法主体错误。 如: (1)稽查部门检查,上级部门审理并作出
处理处罚决定,形成两个执法主体。 (2)应由上级税务机关决定的,稽查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都对落实执法 责任制作出了相应规定和具体要求。
依据(续)
征管法第八十一条“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 人财务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 的依法给与行政处分”。
依据(续)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 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 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合理安排好稽查人员
稽查工作质量的高低取决于稽查干部政治 素质和业务技能的高低。
稽查人员的独立性,不受非法干预。 稽查人员的胜任能力和具有较高的工作关
注度。 组建高效、有战斗力、有凝聚力的检查小
组。
5、收集充分可靠的稽查证据。
稽查证据是稽查工作的核心,不仅稽查工 作质量取决于调查取证的质量,而且稽查 风险的大小也主要取决于稽查证据的充分 性和可靠性。所以,税务稽查证据不仅是 税务稽查取信于人的关键,也是稽查部门 进行风险控制的关键。
2、执法对象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呈现多样化, 加之税法与有关规定不一致,在稽查工作 中常遇到检查对象难以确定的问题。给稽 查干部带来检查对象可能确定错误的风险。
如: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挂靠企业和被挂 靠当事人应如何确定检查对象。
《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 票……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同上处理规 定)。
2、忠告
该收的未收-渎职,不该收的收了-侵权 该罚的未罚-渎职,不该罚的罚了-侵权 该移送的未移送-渎职,不该移送的移送了-
侵权。
案例
某地有人假发票公开在街上出售。为摸清 违法犯罪人员团伙的底细,稽查部门派一 名税务工作人员以购买发票为由与出售假 发票人员联系,并购买假发票若干份作为 证据使用。
思考
精神可嘉 1、派稽查干部“卧底”是否合法? 2、万一不慎被对方发现,稽查干部受到人
身伤害的结果不堪设想!
3、造成风险的主要原因
1、学习不够; 2、习惯的思维方式; 3、习惯做法、模式的影响; 4、侥幸心里; 5、责任心不强; 6、主观故意。
二、税务稽查风险的特点
1、客观性 2、潜在性 3、损失的严重性 4、多因素性 5、可控性
如:举报案件办理不及时或查处不力、应 兑现的奖金迟迟未兑现或未足额兑现、应 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责任的案件未移送, 导致风险。
8、淡化责任风险
少数稽查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办案马虎, 对疑难复杂案件草草了事,导致稽查执法 行为无效和失职、渎职风险。
如:忽视程序细节,文书错误、数据错误; 该签字的未签字、该注明时间的未注明时 间等。
6、执法技能风险
当前一些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为达到少 缴不择手段,偷税则呈现智能化、网络化、 多样化、隐蔽化,且较难发现、查清。这 要求稽查人员有较高的素质。
与此同时,也容易造成素质不高或责任心 不强的稽查人员出现判断失误或者失察, 而导致风险。
7、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作为风险
税务稽查部门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或行政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作为义务,表现出消极 不作为行为。
3、执法程序风险
程序合法市行政行为合法的重要要素。
税务稽查执法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规定进行, 不得违法法定程序,否则做出的税务处理、 处罚决定将面临无效而被撤销的可能。
如:时间不精确、未出示检查证、应批准 而未经批准事项、告知事项不完整、清单 不清、文书送达不规范等等。
4、调查取证风险
调查取证是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的必经 程序,在取证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易导 致稽查风险。
1、风险的客观性
税务稽查工作中需要利用知识和经验进行 主观判断,就会出现判断正确或错误及判 断被接受或被拒绝的问题,这就会给稽查 干部带来风险。
2、风险的潜在性
风险是一种可能性,一般不显现,潜在地 存在于稽查工作中。只有在追究责任、提 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复议、要求赔偿以 及对稽查工作进行检查等情况时才会显现、 转化为现实的损失或危害。
浅议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及防范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富世亨
对风险的理解
是否可以定义为:可能发生的损失、危害、 危险。
一、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概念
指税务稽查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整个稽查业 务中面临的损失、危害、危险。
包括税务稽查人员判断失误、稽查对象和 环境因素造成的税务稽查人员受到损失或 不利的可能性、稽查人员稽查后发表了不 恰当的稽查意见及稽查部门做出了不恰当 的决定导致损失、危害、危险的可能性。
四、税务稽查风险的防范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政治和业务素 质,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和稽查工作的 需要。
(1)学习好政治理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 稽查工作(2)学习好税收政策,才能掌握 好税收政策(3)学习好法律知识,保护征 纳双方合法权益(4)学好计算机知识和经 济相关知识提高稽查技能。
2、加强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 识
了解稽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经营规模、业务的复 杂性、持续经营时间和能力、以前年度税务检查 的情况、经济形势的变化对其影响的程度、已经 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的情况等。
了解稽查对象关联企业及其交易情况。 了解稽查对象会计政策的选择及变更情况。
9、强化人身风险意识
当前,偷税和犯偷税的斗争复杂、曲折, 有时还激烈。
如: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上市公司未公开的财务 数据及可能影响股市的信息;军工企业及其他企 业的客户资料、供应商情况、工艺流程、技术指 标等信息资料的泄露极易导致泄密,有可能导致 泄漏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等罪。
11、行政干预风险
地方领导片面强调当地利益,忽视国家税收政策 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以行政手段阻挠、干扰税务 稽查部门依法行政,导致行政干预风险。
稽查审理环节是案件的合法性、最终的定 性、证据的可靠性、政策适用的准确性、 数据计算真实性、前期文书使用正确性的 关键一环。
坚持审理部门初审、审理会议集体审、重 大案件报上级审理。
严把审理关,防止风险。
8、制定严密科学的稽查计划
稽查对象一旦确定,就必须根据稽查对象的特点, 制定出详细的检查计划,计划的好坏直接影响着 稽查工作质量和稽查效率。
个人理解
税务稽查人员要对作出的稽查结论、处理 决定、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正确性、公正 性和其它执法行为负责。
如果税务稽查人员提出了错误的意见、采 取了错误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和纳税人的 合法利益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防范和规避稽查风险是稽查干部必 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依据
国务院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中提出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并 对这一制度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即:有 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 权须赔偿。
如:该处罚未处罚;该移送未移送;该检查未检 查;该征收未征收;已查案件久拖不决;执行不 到位等现象。使稽查部门陷入“不作为”、“玩 忽职守”的尴尬境地,造成风险。
12、腐蚀腐败风险
稽查工作处在第一线,往往处在经济利益 和社会矛盾的焦点上,成为不法纳税人腐 蚀拉拢的对象。少数稽查人员经不起腐蚀, 违反廉政规定“吃、拿、卡、要、占、报、 高消费”等,易造成检查不彻底,拿政策 作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导致腐蚀腐败风 险。
如:偷拍偷录、威胁或利诱暴力取证、当 事人不认可的复制件、主观孤证、取证不 全或不完整、进入混合场所取证等。都因 证据不足或不采信,而导致执法风险
5、法制缺陷风险
目前税收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实体法法律 级次较低,现行税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困 难等造成了执法依据不完备,导致税务稽 查的风险。
如:实体法中不少要素不确定,难以把握、 实体法滞后,上级部门以规范性文件加以 解释或补充,法律效率低下,依此做出执 法行为导致稽查风险。
密。 为国家机密、涉及军事等保密。
11、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坚持为政清廉,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 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干部廉政意识,充分
认识为政不廉给国家、给集体、给个人带 来的危害,自觉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2、疑案从无
办理稽查案件,坚持用证据说话,实事求 是(疑案从无)。
不能凭经验、主观判断定案。防止判断失 误造成损失或危害。
3、风险损失的严重性
税务稽查风险一旦发生,将导致国家税收 的流失、稽查对象合法权益受损而要求赔 偿、税务机关社会形象受损、当事人要承 担相应责任的损失或危害。
4、风险的多因素性
稽查风险普遍存在于整个稽查过程中选案、 实施、审理、执行的每一个环节。稽查过 程中任何的疏忽大意,都可能导致最终的 稽查风险,其中既有稽查对象方面的因素, 也有来自稽查人员方面的因素。
9、执法不严风险
对法律法规有明确、具体、详细的适用范 围、条件、标准、形式的羁束性行政行为 不严格执行或适用不严谨;滥用自由裁量 权,导致执法不严风险。
如:文书内容出现错误;应用法律法规未 具体到条、款、项或适用法律依据不准确; 定性不准确;处罚畸轻畸重等。
10、泄露秘密风险
稽查人员应按规定保守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 人隐私。有意或无意泄露给他人,导致泄漏秘密 风险。
6、加强税务稽的监督
内部:严格按照“四分离”的分工各司其职,既 分工、又相互监督。
上级稽查部门对下级稽查部门加强管理,通过案 件复查,交叉检查、大要案督办等方式进行监督。
外部:认真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按照税务法规部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
改。 整改注重建立长效长效机制。
7、切实实行三级审理
个人观点,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谢 谢 各 位!
休息
从正反两个人方面入手,教育干部依法行 政,依法做好稽查工作,绷紧法律这根弦, 时刻注意防范稽查风险。
细节决定成败,不放过任何导致风险的可 能。
3、健全和规范稽查工作流程
全面健全和规范稽查工作流程是防范、规 避稽查风险的重要措施。
依照《征管法》及细则、《稽查工作规程》 (目前总局稽查局正在组织修订)和相关 法律制定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的稽查流程、 详细的稽查方法及有关要求,使稽查人员 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稽查人员要在工作中特别是在突发事件中 提高防范意识。
注意:语言文明、态度平和、尊重纳税人 的人格,耐心做好税法宣传和辅导。
防止矛盾激化、避免人身冲突,稳定过激 情绪。
10、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为举报人保密,不泄露其个人信息。 为企业商业、技术、流程保密。 为企业财务资料和可能影响股市的信息保
5、风险的可控性
税务稽查风险的存在是客观的,但也是可 控的。
税务稽查人员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 稽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常见的税务稽查风险
1、执法主体风险 主要表现为执法主体错误。 如: (1)稽查部门检查,上级部门审理并作出
处理处罚决定,形成两个执法主体。 (2)应由上级税务机关决定的,稽查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都对落实执法 责任制作出了相应规定和具体要求。
依据(续)
征管法第八十一条“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 人财务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 的依法给与行政处分”。
依据(续)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 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 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合理安排好稽查人员
稽查工作质量的高低取决于稽查干部政治 素质和业务技能的高低。
稽查人员的独立性,不受非法干预。 稽查人员的胜任能力和具有较高的工作关
注度。 组建高效、有战斗力、有凝聚力的检查小
组。
5、收集充分可靠的稽查证据。
稽查证据是稽查工作的核心,不仅稽查工 作质量取决于调查取证的质量,而且稽查 风险的大小也主要取决于稽查证据的充分 性和可靠性。所以,税务稽查证据不仅是 税务稽查取信于人的关键,也是稽查部门 进行风险控制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