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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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贵州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赵克志省长、王富玉副书记、禄智明副省长的重要批示,12月6日,经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全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公布如下,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一、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讲求实效”的原则,以行业部门规划为基础,体现扶贫开发特色,分层次编制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规划。一是与国家新10年扶贫开发纲要和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衔接,针对贵州贫困实际,制定贵州省“十二五”扶贫规划。二是按照“一手抓基础设施建设、一手抓产业发展”的要求,编制武陵、乌蒙、苗岭三大集中连片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和整村推进扶贫规划。三是根据温总理编制贵州“三位一体”综合规划的要求,编制蔬菜、油茶、干果、草地生态畜牧业、中药材、精品水果、竹业、薯类、乡村旅游等专项扶贫规划,并适时做好新兴特色优势产业规划。四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化带动、工业强省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贵州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创业和易地搬迁扶贫两个规划。

(二)基本原则。《规划》坚持开发扶贫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两轮驱动”;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讲求实效”;坚持重点地区和瞄准贫困人口同步推进;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大扶贫”格局;与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行业部门、地县有关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和县为单位、绩效考核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规划》核心指标是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总体任务是今后十年推动“全省贫困地区综合经济实力上一个大台阶、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质量上一个大台阶、生态环境保护和扶贫产业发展上一个大台阶”。明确提出“十二五”扶贫开发以“产业发展、群众增收、减贫人口”为核心的具体量化指标。

(四)工作方针。《规划》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讲求实效”的原则,理清工作思路,分层次编制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规划。一是省负总责。省级规划要以集中连片和特殊类型贫困区域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突出抓好苗岭山区、乌蒙山区、武陵山区三大片区尤其是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突出贫困地区产业和贫困人口的能力建设,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板块推进,做到生态建设、水利建设和石漠化治理“三位一体”同步推进。建立健全分级考核制度,明确责任,督促全省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二

是地区衔接。各市(州、地)规划须做到上下衔接,既要贯彻落实好省级规划的要求,又要加强对县级规划的指导,以县为基本单元,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为主攻重点,建立分级负责、分级考核的工作机制,制订县为基本单元的全省扶贫开发总体规划,瞄准产业化扶贫这个核心,按照省产业化扶贫建设规划布局,指导各县抓好产业化扶贫和省级规划中要求的其他工作。三是县抓落实。县级规划是我省扶贫规划体系中具体抓落实的一环,进一步强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功能和扶贫办的牵头作用,以整乡推进为基础,三类贫困乡镇及贫困村作为重点,制订县级扶贫开发总体规划。采取整乡推进为基本方式,在整村推进基础上整合资源,整乡数乡区域化连片推进。在全省产业布局的框架下,把产业化作为整乡推进的核心内容,集中资金支持贫困乡镇的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促进产业化发展区域与整乡推进区域的有效衔接。四是乡镇实施。乡镇一级的规划要以行政村为抓手,三类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为重点,制订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以整村推进为基本方式,实施“惠民扶贫细胞工程”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作为核心,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扶贫开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明确扶持发展特色经济作为瞄准贫困农户的重要举措,帮助贫困乡村、贫困农户按照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找准比较优势,合理开发当地资源,发展村级特色产业,一户一策,一人一计,建立农民增收

的稳定来源,确保扶贫一人不漏。五是部门配合。各级规划要把集团帮扶和定点扶贫作为构建“大扶贫”格局的主要载体。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功能和各级扶贫办的牵头作用,充分发挥集团帮扶的组织、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综合治理”的要求,形成“省领导联系,省直部门牵头负责,县、乡组织实施”“不脱贫、不脱钩”的集团帮扶模式。六是社会参与。各级规划要充分调动对口帮扶城市以及社会各界扶贫的积极性,加大国家机关、东部地区、国内优强企业、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定点帮扶贵州的工作对接力度,引导各种扶贫力量重点投向苗岭山区、乌蒙山区和武陵山区等集中连片和特殊类型贫困地区。

二、基本框架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西部开发会议及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围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修改稿)提出“到2015年,按国家扶贫标准,贫困人口数量比2010年减少一半。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总体目标,结合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按照“省负总责、地区衔接、县抓落实、乡(镇)实施、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工作思路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讲求实效”的原则,对我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拟作如下安排。

通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在进一步摸清贫困人口规模、

构成、需求和分布特点的基础上,我省扶贫开发规划拟划分为5个层面。一是全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与国家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和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省直相关部门行业规划相衔接,针对贵州贫困实际,制定贵州“十二五”扶贫规划。在全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总体框架下,统筹编制好各级各专项扶贫开发子规划。同时,鉴于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阶段性特征,省不编制《贵州省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改为争取由省委省政府下发《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扶贫脱贫攻坚力度,加快扶贫脱贫攻坚步伐的决定》(标题暂定)。二是集中连片和特殊类型贫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按照“一手抓基础设施建设、一手抓产业发展”的要求,认真编制好苗岭、乌蒙、武陵(含大娄山区)等集中连片特殊类型贫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并与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扶贫开发的6大片区、滇黔桂石漠化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规划相衔接,争取国家更多支持。三是重点县扶贫开发规划。对83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以抓好《贵州省威宁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总体规划(2010—2015年)》为突破口,重点组织编制其余4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规划。其余3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由各市(州、地)负责组织编制,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四是编制贫困乡(村)规划。在总结威宁县3个镇三个村(东风镇及元木村、炉山镇及新庄村、么站镇及新飞村)参与式扶贫规划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全省重点贫困乡(村)规划。省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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