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粮食市场价格监测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黑粮办发[2016]72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粮食局
【发布日期】2016.09.29
【实施日期】2016.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黑粮办发〔2016〕72号)
各市(地)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粮食局,绥芬河、抚远市粮食局:
为做好全省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提高粮食市场价格监测数据质量,切实增强粮食市场形势研判和监测预警能力,更好地满足全省粮食宏观调控和保供稳价需要,进一步优化粮食市场价格信息监测点数量和布局。省局决定对现有省级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直报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省级粮食价格监测直报点
按照“统筹兼顾、严格条件、择优推荐”原则,根据各类粮食品种在全省种植面积、产量分布和上年度监测点报送情况,在全省确定203户具有代表性的粮食经营企业、加
工企业、有固定场所常年收购的贸易商、粮食种植大户和有代表性的批发、零售企业作为省级粮油监测直报点(附件1)。
二、监测内容及要求
(一)监测内容。监测点涵盖:经营企业主要监测水稻、玉米、大豆等原粮收购品种、等级、数量、质量、水分及价格等;在此基础上,加工企业还要监测原粮进厂价格和成品粮油的出厂价格等;批发市场主要监测成品粮油批发价格;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