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请示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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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逐级请示报告: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股员向本股股长请示报告,股长向业务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原则上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第二条越级请示报告:在分管领导外出或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请示,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三条股(室)在本级范围内不能解决而需要有关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事先征得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后,应向局办公室申请会议提案的请示报告。

第四条凡以本局名义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必须经局长批准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个人和股
一律不得擅自作出涉及本局的一切请示或报告,经授权的除外。

第五条凡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请示报告。

各股、室、所、队的请示报告统一归局办公室受理,经局长批示并在统一思想和口径的基础上,由办公室负责答复和办理。

第六条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上级领导对下级的请示,必须及时明确的予以答复。

第七条请示、报告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

考勤制度
l、全局考勤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监督管理。

2、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外出一小时以上三小时以下的,必须向本股(室)领导请假。

3、上班实行签到,由局办公室负责
监督签到工作,按规定时间未提前10分钟签到者按迟到处理,上班时间已过30分钟到办公室的人员按缺勤处理,半天不上班但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4、干部、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须凭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谐病、事假在1天以内者,由股负责人审批;超过l天以上3天以内者由分管局长审批;一周内出局长审批;一周以上者局长办公会审批;因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事后应提交有关证明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所有病、事假,应及时将请假条文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5、考勤登记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公布。

6、考勤列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按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事假超过十天以上的年终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使用及燃修管理,节约资金,保证所有车辆发挥最大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车辆使用原则。

局内所有车辆都是工作用车,一般情况下,股室和分管领导共用一辆车。

当领导有工作且工作非常重要时,优先保证领导用车,当股室工作非常重要且急需办理时,优先保证股室用车;当领导和股室的工作在同一时间都必须马上办理急需用车时,要保证领导用车,股室用车办公室另行安排。

除领导外,其他人员到外地出差一律不派车。

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

因公出市或到乡镇一律使用派车单,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出具派车单。

没有按照规定签批派车单的,除特殊情况,不予派车。

派车单每月汇总一次,由机关服务中心统计后报局领导。

报销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票据要凭派车单,对没有派车单或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与
派车单不相符的,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使用管理的要求。

(1)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经局长同意,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将车辆外借。

(2)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在公休日、节假日不准用车辆。

确需用车时,报请局长同意后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4)每周五下班后,司机必须将车辆安全停放在车库内。

(5)每月的后三天为车辆相关情况统计日,司机要及时将有关数据报告办公室统一汇总。

4、加强司乘人员管理。

司机要服从管理,增强敬业精神、安全意识和执行车辆管理的自觉性,严禁酒后驾车、私自出车,每天必须登记出车日志。

乘车人员不得以各种借口催促驾驶员超速行使,公务用车一律不准带家属子女及亲
友、不准带与业务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如若发生事故,由责任人负责,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车辆的燃修管理
1、车辆燃修实行单车核算,每月统计一次,统计内容包括车型、车号、行驶里程数、燃油总数、百公里燃油数和修理费用等。

2、车辆维修实行备案制度。

驾驶员要根据出现的故障检查出需维修的部件,确定维修方案,并大致做出维修预算,报请局长同意后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维修厂。

如若自己做主,产生的费用单位一律不承担。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转变作风,廉洁从政。

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造就一支执法严格、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第二章责任主体和内容
第四条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1、及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支部会
篇二: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以保证
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目录一、工作中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

二、贯彻上级党委指示、决议、规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超出本级权限范围的警衔和职级的调整、官兵奖惩、士官晋级、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

四、对所属部队的重大行动、完成重大任务、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和所在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党委及时请示汇报。

五、上级党委交办的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办理结果的报告。

六、其他有必要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七、对下级党组织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批复。

以书面形式为主。

一、请示报告应当按照逐级原则办理。

二、请示报告要坚持单向性原则,
不得同时向党政双头或多头请示报告。

三、请示报告要坚持时效性原则。

党委研究讨论的问题需请示报告的应当在党委形成决议后1天内请示报告;部队参加重大行动、完成重大任务应当及时请示报告,时间任务紧急的,可以边行动边请示报告,任务、行动完成后全面报告;所属部队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和所在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时限处理。

篇二: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逐级请示报告: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股员向本股股长请示报告,股长向业务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原则上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第二条越级请示报告:在分管领导外出或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请示,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三条股(室)在本级范围内不
能解决而需要有关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事先征得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后,应向局办公室申请会议提案的请示报告。

第四条凡以本局名义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必须经局长批准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个人和股一律不得擅自作出涉及本局的一切请示或报告,经授权的除外。

第五条凡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请示报告。

各股、室、所、队的请示报告统一归局办公室受理,经局长批示并在统一思想和口径的基础上,由办公室负责答复和办理。

第六条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上级领导对下级的请示,必须及时明确的予以答复。

第七条请示、报告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

考勤制度
l、全局考勤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监督管理。

2、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外出一小时以上三小时以下的,必须向本股(室)领导请假。

3、上班实行签到,由局办公室负责监督签到工作,按规定时间未提前10分钟签到者按迟到处理,上班时间已过30分钟到办公室的人员按缺勤处理,半天不上班但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4、干部、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须凭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谐病、事假在1天以内者,由股负责人审批;超过l天以上3天以内者由分管局长审批;一周内出局长审批;一周以上者局长办公会审批;因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事后应提交有关证明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所有病、事假,应及时将请假条文办公室备案,否则视
为旷工。

5、考勤登记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公布。

6、考勤列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按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事假超过十天以上的年终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使用及燃修管理,节约资金,保证所有车辆发挥最大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车辆使用原则。

局内所有车辆都是工作用车,一般情况下,股室和分管领导共用一辆车。

当领导有工作且工作非常重要时,优先保证领导用车,当股室工作非常重要且急需办理时,优先保证股室用车;当领导和股室的工作在同一时间都必须马上办理急需用车时,要保证领导用车,股室用车办公室另行安排。

除领导外,其他人员到外地出差一律不派车。

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

因公出市或到乡镇一律使用派车单,由办公
室请示局领导后出具派车单。

没有按照规定签批派车单的,除特殊情况,不予派车。

派车单每月汇总一次,由机关服务中心统计后报局领导。

报销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票据要凭派车单,对没有派车单或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与派车单不相符的,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使用管理的要求。

(1)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经局长同意,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将车辆外借。

(2)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在公休日、节假日不准用车辆。

确需用车时,报请局长同意后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4)每周五下班后,司机必须将车辆安全停放在车库内。

(5)每月的后三天为车辆相关情况统计日,司机要及时将有关数据报告办公室统一汇总。

4、加强司乘人员管理。

司机要服从
管理,增强敬业精神、安全意识和执行车辆管理的自觉性,严禁酒后驾车、私自出车,每天必须登记出车日志。

乘车人员不得以各种借口催促驾驶员超速行使,公务用车一律不准带家属子女及亲友、不准带与业务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如若发生事故,由责任人负责,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车辆的燃修管理
1、车辆燃修实行单车核算,每月统计一次,统计内容包括车型、车号、行驶里程数、燃油总数、百公里燃油数和修理费用等。

2、车辆维修实行备案制度。

驾驶员要根据出现的故障检查出需维修的部件,确定维修方案,并大致做出维修预算,报请局长同意后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维修厂。

如若自己做主,产生的费用单位一律不承担。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系
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转变作风,廉洁从政。

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造就一支执法严格、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第二章责任主体和内容
第四条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1、及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支部会篇三: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乡党委党建工作,提高党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
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对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乡党委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第三条请示报告的方法是:
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

也可以个别向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口头汇报。

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
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及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第四条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党组织书记、委员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三是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党支部向党委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

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第七条各支部向乡党委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应与党员请示汇报的内容
大体相同。

第八条支部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须请示乡党委,定期向乡党委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九条支部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乡党委请示汇报一次,可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

篇三:关于落实一把手五项制度汇报
关于一把手监督“五项制度”工作
落实情况汇报
市纪委:
按照市纪委[2010]9号文件《“加强一把手监督五项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并对2010年深化“五项制度”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10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坚持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以五项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局反腐倡廉不断推进。

1.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作风建设成效显著。

结合岗位廉政建设活动,对全局干部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干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述职述廉、政务公开、行风政风评议主题教育活动等,进一步深化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廉
洁意识、执政能力、服务水平。

制定首问负责制、党务公开制、奖惩考核评价制、失职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健全完善了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有效地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2.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工作步入快车道。

我们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年活动为契机,把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开展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提供了组织保证。

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局所有干部认真学习了《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承诺书》,中层干部与局签订《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责任书》,违反规定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处理。

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规范职权运行制定汇编》、《市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预警目录》、《市财政局科室规范职权运行制度流程汇编》,为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定约束。

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

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坚决执行了的干部“五个一”和“一岗
双责”。

在年初干部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中,让全体干部重温中央“五个不许”、省委”七条禁令”和市委”九个禁止“等党员领导廉洁从政的有关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三不准”制度,即不准扰民、不准打骂群众、不准赌博,要求班子成
员率先垂范,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规范党员干部廉政行为。

以半年民主生活会、季度请示报告会、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结合各党支部及单位对班子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的归类梳理,剖析析根源,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起到了促进工作的目的。

同时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廉政及反腐倡廉教育片,从潜移默化中提高廉洁防腐能力,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

通过看、听、写、感悟等办法,是全体党员干部心灵受到了震撼和教育,基本做到了身体力行,警钟长鸣。

4.严格执行“一把手”监督五项制度。

我局“一把手”不直接管人事、财务、采
购和工程项目;建立了《市财政局党组决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由党组决定局里“三重一大”事项;制定并实施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5.加强领导,健全监督网络。

按照制度的要求,成立了五项制度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法》,结合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监督体系,有效的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出现。

二、12年工作打算与措施:
2012年我局将以中省市纪委会议精神为动力,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紧密围绕“加强干部管理、提升机关效能、服务重大项目、保障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继续扎实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和省厅“廉洁从政教育年”活动,结合人事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一把手监督“五项制度”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
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

局党组继续把纪检监察工作当作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去落实去完成,党组主要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拿在手中,加大力度,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亲自挂帅,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制定严明的考核奖惩办法,做到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地上档次、上水平。

二是建设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

局纪纪检组要树立起有为才有位,不计个人得失的敬业奉献精神,既抓中心,又抓业务,做到业务同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并将接访领导扩大到全体班子成员,建立规范的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指南,做到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以过硬的工作队伍、扎实的工作作风,保证工作任务的全面圆满完成。

三是夯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

“一把手”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落实到全体干部肩上,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特别是在推行五项制度建设过程中,对照时限要求,
积极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201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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