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案例分析1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AC单位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B单位履行施 工配合义务,这一点并不合法,因为合同双方非经同意无权 设定第三方权利义务;
3、如B单位按照AC单位的施工合同约定收取了总包管 理费,应认定其已经认可并同意AC单位为其设定的权利义 务,从而以事实履行构成三方之间的特殊合同关系;
评析
4、值得注意的是,AC单位的施工合同设定B单位义务 为:履行对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配合义务,而是 “施工配合义务”与总包管理义务是两个不完全一致的概念, 前者只负责配合施工工作,后者不仅要配合施工还要负责总 承包管理,更要承担总承包责任;
5、AC单位设定A单位支付和B单位收取的是“总包管 理费”,与AC设定并经B单位同意认可的对应义务“施工配 合义务”相对应,两者的表述出现差异,应认定“总包管理 费”是费用,而“施工配合义务”是B单位的合同权利义务 和责任。
总结
因此,总结如下: B单位是否负有总承包责任? 如非因B单位履行“施工配合义务”过错,B单位不承 担总承包管理责任,因该责任于B单位同意认可的AC单位有 关其义务的条款没有设定。
玻璃幕墙工程由江苏某一玻璃幕墙专业施工单位(C公司)施工。 施工过程中,在总包工程已完工的情况下,由于C公司自身原因,导致 玻璃幕墙工程不仅迟迟不能完工,且已完工程也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 A公司在多次催促B公司履行总包管理义务和C公司履行专业施工合同所 约定的要求未果的情况下,以B公司为第一被告、C公司为第二被告向法 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有三项: 1)请求判令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共同连带向原告承担由于工期延误 所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
工程合同管理 案例分析
xxxx队 组员:
案例:
2005年6月10日,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与浙 江某建筑工程公司(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由B 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由A公司投资开发的某宾馆工程项目,承包范 围是地下二层和地上24层的土建、采暖、给排水等工程项目,其中,玻 璃幕墙专业工程由A公司直接发包,工期自2005年6月26日至2006年12 月30日,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同时约定,由B公司履行对玻璃幕墙 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配合义务,由A公司按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竣工 结算价款的3%向B公司支付总包管理费。
2)请求判令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共同连带承担质量的返修义务;
3)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用。
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焦点
本案的发包人以施工总承包单位B公司收取“总包管理 费”却没有履行总包管理职责,而要求与玻璃幕墙专业施工 单位C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而总包单位B公司则以玻璃 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的合同当事人并非是B公司与C公司所签 为由而拒绝承担连带责任,从而产生纠纷。
评析
这是一个因业主直接发包工程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 的案例。本案的事实是清楚的,但是争议焦点就在于B单位 是否负有总承包管理责任。 先从已经明确的事实来分析: 1、业主直接发包玻璃幕墙工程并与C公司签订施工合
同;
2、B公司收取了总包管理费;
3、C公司未能履行合同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
评析
所以,我们可以对B单位是否负有总承包责任进行以下 分析: 1、BC公司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且总包管理费由A单位 支付,从这一点事实可以认定C单位不对B单位负有合同责 任,而是直接对A单位负责;
延伸分析: 1、C单位应该承担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预期 利润,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是不具备法律依据的;
2、应该由C单位承担质量返修义务。
总结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由于C单位作为业主直 接发包的施工人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所以B单位就此可以 向A单位提起施工索赔,索赔内容包括: 1、要求其顺延施工工期; 2、要求其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3、要求其责令C单位返工,以符合工程施工和设计标
准; 4、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但是,如果B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收据上写明的 也是总包管理费,再加上A单位很容易找到B单位工作中的 所谓“总包管理活动”,那就另当别论了。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