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的论角度分析商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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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原则(loyalty principle)
• 这是由诺德提出的。她发现目的论有两大缺陷:首先,由 于文化模式的差异,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人对好的译文有不 同的看法;另外,如果目的原则所要求的译文的交际目的 与原文作者的意图刚好相反,那么我们就会遵守目的原则 而违背忠实性原则。因此,诺德就提出了忠诚原则来解决 文化差异及翻译行为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诺德认为,译 者对译文接受者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必须向他们解释自己 所做的一切以及这样做的原因。这是忠诚原则的一方面。 该原则的另一方面则是要求译者对原文作者忠诚。译者应 尊重原作者,协调译文目的语与作者意图。(Nord:2001) 因此,忠诚原则主要关注翻译过程中译者与原作者、客户、 译文接受者等参与者之间的关系。诺德提出译者应该遵循 “功能加忠诚”的指导原则,从而完善了该理论。
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
• 连贯性(coherence rule)指译文必须符合语 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标准, 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 受者理解并在译人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 际语境中有意义。忠实性原则(fidelity rule) 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 (inter—textual coherence)。这相当于其他 翻译理论所谓的忠实于原文,但与原文忠 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 对原文的理解。

第二阶段
• 第二阶段:汉斯· 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 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该理论认为翻译是 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 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 居于首位。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翻译 还须遵循“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前者指 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 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这三条原则提出后, 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 的充分性。弗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应该由译 者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也就是说,译 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 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 调整或修改。
第二阶段
• 费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 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 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 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对于中西翻译史上的归 化、异化之争,乃至近二三十年译界广泛讨论的 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目的论”都做出了很好 的解释。翻译中到底是采取归化还是异化,都取 决于翻译的目的。由于功能翻译理论就是以“目 的原则”为最高准则,而任何翻译活动都是有目 的的行为,片名翻译的最终目标和主要功能是帮 助人们了解影片的主要内容,并激发观众的观看 欲望。因此我们需要对功能翻译理论尤其是“目 的论”流派做简单了解。
第三阶段
• 第三阶段:贾斯塔· 霍茨—曼塔里借鉴交际和 行为理论,提出翻译行为理论,进一步发展 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该理论将翻译视作受目 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 的相互作用。该理论和目的论有颇多共同 之处,弗米尔后来也将二者融合。
第四阶段
• 第四阶段:克里斯汀娜· 诺德全面总结和完善 功能派理论。克里斯汀娜· 诺德首次用英语 系统阐述了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所需考虑的 内外因素,以及如何在原文功能的基础上 制定切合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克里斯汀 娜· 诺德对功能派各学说进行了梳理,并且 提出译者应该遵循“功能加忠诚”的指导 原则,从而完善了该理论。
运用原则
• 目的原则(skopos rule) • 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
• 忠诚原则(loyalty principle)
• 三大原则构成了翻译目的论的基本原则,但是连 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必须服从于目的原则,这 是目的论的首要原则。
目的原则(skopos rule)
• 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活动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目的原 则”,即翻译应能在译入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 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 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但翻译活动可以有 多个目的,这些目的进一步划分为三类:(1)译者的基本目 的(如谋生);(2)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3)使用某 种特殊的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 中的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式)。但 是,通常情况下,“目的”指的是译文的交际目的,即 “译文在译人语社会文化语境中对译入语读者产生的交际 功能”。(Venuti:2001)因此,译者应在给定的翻译语境 中明确其特定目的,并根据这一目的来决定采用何种翻译 方法 — 直译、意译或介于两者之间。
பைடு நூலகம்生与发展
20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兴起 于德国。其发展经过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 第一阶段:凯瑟琳娜· 莱斯首次把功能范 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 类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 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 模式,从而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 雏形。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是综 合性交际翻译,即在概念性内容,语 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 但在实践中应该优先考虑的是译本的 功能特征
Working out an Outline
孟颖 汤琛 徐梦婷
从目的论角度分析商标翻译
• 1 简介 • 2 产生与发展 • 3 运用原则 ▪ 目的原则(skopos rule) ▪ 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 ▪ 忠诚原则(loyalty principle) • 4评价标准
简介
• 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 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 • 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Skopos一词来源于希腊语 目的“Skopos”。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 (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 等词。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 “意图”是从发送者的角度定义的,而“功能”指文本功能,它是由 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识和环境条件共同决定的。 • 在弗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 —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 以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的 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弗米尔认为原文只 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 位明显低于其在对等论中的地位。
评价标准
• 至于翻译的标准,目的论用充分性(adequacy)而 非等值(equivalence)作为评价译文的标准。在目 的论理论框架下,充分性指译文要符合翻译目的 的要求,“在翻译过程中以目标为基础选择实现 翻译目的的符号”。这是一个与翻译行为相关的 动态概念。等值指译语文本与源语文本出于不同 的文化语境但实现了相似的交际功能。等值只是 充分性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描述翻译结果的一个 静态概念。从上述分析中我们了解到,连贯性原 则和忠实性原则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在翻译过程 中我们应以目的原则和忠诚原则为指导,用合适 作为评价译文的标准
评价标准
• 与传统“等值观”不同,德国功能目的论 注重的不是译文与原文是否对等,而是强 调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以译文的预期功能为 出发点,根据各种语境因素,选择最佳处 理方法。也就是说,译者的翻译策略必须 由译文的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即所谓的 “目的法则”。在注重译文功能的同时, 该理论同时强调译文在译语环境中的可读 性,即“连贯法则”,以及译文与原文之 间的语际连贯,即“忠实原则”,但后两 者都必须服从于目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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