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三批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市、区)复核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三批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市、
区)复核结果的通报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14]28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2.28
【实施日期】2014.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三批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市、区)复核结果的通报
(浙政办发〔2014〕2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1月省政府命名了桐庐县等10个县(市、区)为第三批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市、区)。三年来,上述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决策部署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