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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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XX/HR-01-201X
1目的
为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及录用工作程序,及时补充公司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内外部招聘与录用工作。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职责
3.1.1 规范招聘制度与流程,负责公司所有岗位及特殊岗位的招聘实施;
3.1.2 编制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及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
3.1.3 评估各招聘渠道,维护招聘网站,决定获取候选人的形式和渠道;
3.1.4 建设公司人才库,设定应聘人员测评方法并组织实施;
3.2 人力资源经理、常务副总及总经理职责
3.2.1 核准各职能部门编制外的招聘(如有)需求申请。
4.2.2 核准主管级及以上岗位的聘任。
4.3 各职能部门职责
4.3.1 编制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出正式人力资源需求申请。
4.3.2 协助人力资源部落实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的调查分析及人才库的建设。
4.3.3 参与候选人专业水平测评、面试并提出聘用及薪资建议。
4 操作流程
4.1 招聘原则
确立第一基础。
4.1.2 人员招聘必须坚持计划性原则,必须制订人员招聘计划来指导员工的招聘工作。
4.1.3 人员招聘必须坚持贯彻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的原则,充分配合企业各机构、
部门的工作需要,为企业提供可靠、及时的人力保障。
4.1.4 招聘员工的程序要坚持科学化原则,制订一套科学而实用的操作程序,使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为企业挑选出高质量的合格人选。
XXXXXXXXX有限公司2017-00-00 批准2017-00-00 实施
4.2 招聘计划提
报
4.2.1 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4.2.1.1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目标,组织机构设置要求及人员编制情况等
因素对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进行预测,并于每年的2 月1 日前和7 月1 日前组织各职
能部门编制《半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常务副总/总经理核准。
4.2.2 月度用人计划
4.2.2.1 人力需求单位依据《半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结合各部门人力现状、未来人力需求、员工内部流动、员工流失等因素,提前一个月填写月度用工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月度用工计划进行审核报批。
4.3 招聘需求提报
4.3.1 各用人单位因人员离职、增加工作内容或负荷,需要增补人力或储备人员时,需提前一个月按要求填写《部门用工申请表》,说明充分原由,同时提报相关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及岗位职责,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审核后,方可招聘。
4.3.2 人力资源部接收到审批后的《部门用工申请表》后实施招聘,《部门用工申请表》未经人力资源总监签批完毕,严禁办理录用手续。
4.4 招聘渠道选择
4.4.1 内部招聘渠道
为了给内部员工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公司各职能部门招聘采取优先内部招聘的政策,在尊重用人部门、应聘者及其应聘者所在部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内部招聘,为双方提供双向选择机会。
4.4.1.1 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自荐法、部门负责人推荐法、公告竞聘法等。
4.4.1.2 公司人员内部竞聘流程同招聘流程。
4.4.2 外部招聘渠道
4.4.2.1 员工推荐:公司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本着平等竞争、优先录用的原则,严格按招聘流程进行考核与录用。
4.4.2.2 媒体招聘:通过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网站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评估签约。
4.4.2.3 招聘会招聘: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参加各自地方举办的现场招聘会招聘。
4.4.2.4 校园招聘:每年提前将招聘信息及时发往各有关学校就业办公室,并有选择地参加专业对口的院校人才交流会,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划,拟定校园招聘方案,各职能部门报人员需求计划;
4.4.2.5 委托猎头进行招聘:针对公司中高端人才及稀缺人才采用外部猎头进行招聘,猎头接洽评估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中高端人才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
4.5 招聘信息发布与维护
4.5.1 招聘简章及广告的设计原则:吸引应聘者,与公司整体形象一致,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模板;
4.5.2 信息发布时间:需求批准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布;
4.5.3 招聘信息维护:为了提升招聘的效果及点击率,需要对招聘的平台信息、广告,不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招聘平台需要每天查看刷新,对外宣传的招聘简章,根据实际
情况不定期进行更换,对于过期职位要及时进行更新和替换。
4.6 应聘资料审查
4.6.1 公司聘用人员须德才兼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符合岗位说明书的任职资质。
4.6.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对收集到的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部门通过电话进行简单沟通,确认应聘者的意向和要求是否符合岗位标准,对符合标准的简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初试,适合其他岗位的资料推荐给相关岗位的单位或纳入人才库备选。
4.7 面试
4.7.1 应聘者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供毕业证、学历证、身份证、职称等级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特种作业岗位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如会计证、驾驶证等原件;
4.7.2 由面试负责人根据事先设计的内容对应聘者进行测试,根据测试对象的不同可采取笔试、面试或组合面试,并作好初试记录;
4.7.3 面试负责人结合用人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在《员工面试记录评估表》初试栏中填写评语和意见;
4.7.4 员工面试达到71 分以上者直接给予试用,分数在61 分至71 分者列入考虑;
60 分以下面试不合格者,给予“不予考虑”意见,应聘者被淘汰;
4.7.5 人力资源部可以视工作岗位及需要,要求应聘者协助提供证明信息及资料,对于人力资源相关人员、财务相关人员、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返聘人员要实施背景调查。
4.8 审批权限
4.8.1 同意试用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审批;
4.8.2 建议应聘者考虑其他岗位者,由人力资源部门与推荐岗位所在部门协调,另行安排测评及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