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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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中医医院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的说明

我院是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指定医疗机构,根据《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承担抢救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的义务,在此介绍一下基金申请、垫付、报销的工作流程:

一、救助基金的申请

县交警对受害人情况进行审核,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可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符合条件的发《日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告知单》。

二、抢救费用医院垫付

医务科收到《日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告知单》后,进入我院垫付抢救费用程序,患者领取《莒县中医医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患者住院押金担保申请表》,需抢救科室填写伤情及诊断,并根据患者病情预估抢救费用(注意是抢救的费用!可多次担保如:一次2万,但最高封顶10万元),经科室主任、医务科、院领导签字后交住院处。

三、抢救费用的报销

患者到医务科领取《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表》,抢救超72小时的还需填写《道路交

通事故伤员抢救超过72小时情况说明》,由抢救科室填写后交回医务科,经院领导、县卫计局审批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莒县交警,审核合格将垫付抢救费用支票交回医院。

四、救治工作的监督

抢救科室工作人员应无条件对救助对象进行急救,对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依法查处虚报信息套取基金、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对患者、对抢救科室都是有益无害的好事,在救治患者生命的同时也给医院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

附:莒县中医医院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流程

2018年10月15日

莒县中医医院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流程

阶段二: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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