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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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青年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学科研人才的培养和学科梯队建设工作,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切实改善青年学者工作条件,努力提高青年学者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培养造就一批青年拔尖人才,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实施青年学者支持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及依据
1.青年学者支持计划的范围包括各教学院(系、部)、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在党政管理部门工作,同时归属教学科研岗的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2.青年学者支持计划每个聘期组织申报和评选一次,有效期时间与岗位考核和聘任同步。选拔依据为前3年的教学科研业绩。
3.在一个资助周期内如评为教授职称,从评上教授职称的次年起不再享受青年学者支持计划的资助。
二、入选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具有良好学风和职业道德,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
3.副教授以下(含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4.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选拔条件
以南京财经大学名义(新引进人员在来校之前的成果可不作此要求)和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在前3年完成如下科研任务之一:
(一)在一类奖励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二类奖励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主持国家级立项课题1项;或获省科技进步、省哲社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二)完成以下科研任务中的2项
1.在学校二类奖励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正式评审立项(含教育厅立项资助)的纵向课题1项;或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入账经费文理科30万元,工科60
万元以上。
3.获国家级奖励三等奖以上1项(本人排名前三位),或获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本人排名第一)。
4.获国家授权专利1项。
5.作为第一作者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1部,且专著获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6.应用类成果获江苏省社科联组织的“应用精品成果”二等奖以上。
7.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及从事大学语文、数学、外语、艺术、计算机、物理等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可用二类奖励刊物文章1篇、或三类奖励刊物文章3篇替代。
四、组织程序
1.个人申报
根据学校发布的通知,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填写《南京财经大学青年学者支持计划申请表》,经部门审核后集中报送学校人事处。
2.组织评审
学校人事处会同教务、科研、研究生处等部门进行申报人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五、资助办法
获得学校青年学者支持计划项目津贴的人员,在一轮考核期内,学校每年在岗位津贴之外资助2万元。
六、其他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2、所填科研项目、论文、著作、获奖和经费必须是支持计划周期内以本校名义、第一(除获奖)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