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警务室规划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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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警务室规划建设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城市社区建设,推进城市网格化建设,强力推动公安机关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等“四项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区社会面治安整体管控水平,根据全市城市社区建设要求,制定城市社区警务室规划建设方案如下。

一、总体建设思路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合理布局城市警务室,加大建设投入,确保警务室建设与城市社区建设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布局、同步建设;进一步强化警务室警力、协勤力量配备,将有限的警力充实到基层社区,建立健全公安机关社区警务“警民联防、警居联管、警种联动”三联机制,将公安机关各项基础业务工作向基层、向社区延伸,确保公安机关的触角伸入到最基层,使社会治安打防管控一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到最基层,实现我市城市社区“发案少、秩序好、社区稳定的目标”,进一步促进社区和谐,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体系

为切实加强全市城区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城市社区工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市城工办、市综治办、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城区三办一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区警务室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的研究决策、指挥调度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街道(区)确定一名联系人组成,具体负责城区社区警务室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街道(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体系,进一步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负责,落实措施,确保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警务室建设标准

(一)警务室布局要求。城市警务室建设要综合考虑社区规模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状况、警力数量等因素,科学划分警务区,规范警务室建设,原则上每个社区都要建设一个警务室,社区规模较少的(少于1000户),可以由临近2个社区共同建设一个警务室。警务室要求建在治安状况复杂、刑事案件高发、矛盾纠纷较多的地点,并尽可能与居委会相邻。对于城市新建社区,要在对社区进行规划的同时,确定警务室的位置和办公用房,对于老旧的社区,由三办一区党委政府会同住建部门负责选择合适的警务室办公场所。

(二)警务室建设要求。警务室办公用房应满足社区民警的工作需要。对于新建的城市社区,3000户以下的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3000户以上的社区,警务

室建筑面积要达到80-100平方米;对城市老旧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警务室要求配备有基本办公设施、有基本警务装备及个人防护器材、有适宜交通工具、有警务通讯工具、有信息化办公设备、有便民服务设施。警务室要有统一外观形象、统一标识、统一制度规定,设立警务公示栏、公布民警照片、姓名及联系方式,设置治安预警专栏等设施。警务室内部要有辖区示意图、民警工作职责等。同时每个社区警务室要建立自己的宣传阵地。

(三)警力配备要求。按照城市社区每5000人配备一名社区民警的总体要求,在规模较小、治安较为平稳的社区警务室,配备一名社区民警,在规模较大,治安复杂的警务区实行2名社区民警,并根据社区民警数量,按照1:2或1:3的比例配备专职协勤人员,即每个社区至少要配备2-3名专职协勤人员,配合社区民警开展社区管理工作。推动社区民警在居委会、村委会担任副主任,直接参与社区党务、政务、事务决策和管理,将警务工作纳入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促进治理力量、措施、手段在基层整合。

四、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城工办要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综合指导,并将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工作考核。

(二)市财政局要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将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警务室建设的经费保障,并将警务室建成后的运行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市住建局要会同三办一区党委、政府根据各社区居委会的用房情况,做好警务室办公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同时对于新建城市社区,要在规划审批环节严格把关,对未按规定规划社区警务室的新建社区,原则上不予审批。

(四)市公安局要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的指导监督,负责警务室警务装备的配备,社区民警的配备,组织好社区警务室日常工作。

(五)市人社局要会同三办一区党委、政府做好社区警务室专职协勤人员的招聘和配备工作。

(六)城区三办一区要会同住建部门切实做好警务室的选址和基础建设工作,负责专职协勤人员的配备,确保警务室能够及时完成基础建设,尽快开展相关警务工作。

五、建设进度要求

按照建成一个城市社区,同步建成社区警务室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区和公安机关的实际, 2015年底前,城区三办一区所属辖区至少建设2个标准警务室,2016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的60%,2017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根据2015年度建设进度,将年度建设任务细化如下:

(一)警务室选址(现在起到6月底)

各街道、区结合辖区社区的实际,提报年度警务室建设的社区,并组织对警务室的办公用房进行先期规划,确定好警务室位置和办公场所。

(二)警务室基础建设(7月初至9月底)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定建设的社区警务室进行实地勘察,进一步予以确定,公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设要求,组织对警务室的基础硬件进行施工建设,完成基础建设和办公设施的配备。

(三)警务室人员配备(至10月底)

社区警务室硬件建设完成以后,公安部门完善警务室的警用装备配备,科学调整警力担任社区民警,三办一区负责按照标准配备专职协勤力量,警务室正式运行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合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在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按照部门分工,分兵把口、分步实施,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各级综治部门为依托,会商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做好社区警务工作整体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定期调度协调工作,促进治理力量、措施和手段在基层整合。社区民警要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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