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推进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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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推进大会上的讲话
XXX
(XXXX年XX月XX日)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推进大会,主要是回顾总结前段的拆违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特别是要通过通报一些问题和情况、查处一些人和事,再升温、再动员、再部署,务必坚决、有力地推进拆违工作,务必从根本上消除市城区的违法建设,为城市大提质提供保障。刚才,XXX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客观总结了前段的工作,对下阶段的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讲得很具体、很明确,表明了市委、市政府的决心、态度和意见。会议通报处分了一些拆违中失职失责的个人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递交了查违工作责任状,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大家言必行、行必果,并以此次通报和查处为戒,认真落实责任,以扎实的作风抓好拆违工作。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违法建设是“毒瘤”,城市大提质先拿违法建设“开刀”
今年是我市“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头一年,新一轮的城市大提质和城乡建设将要全面展开。如果不能有效制止违法建设,不仅很多新的建设项目无法实施,很多可经营的城市资产将会流失或沉淀,很多民生工程将难以落实,更重要的是,如果不坚决控违
拆违,非法占地将蔓延,城乡规划被践踏,违法建设将会严重阻碍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市委,市政府态度十分明确,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动员全市上下,加强执法监管,坚决控违拆违,杜绝新违建,拆除老违建。所有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迎难而上,站在控违拆违第一线,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近年来,市城区控违拆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不少经验,通过“大拆”促进了城市“大变”,巩固了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成果。各级各有关部门作出了艰苦努力,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基层组织做了大量的工作,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值得充分肯定。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控违拆违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某些区域违法建设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甚至出现反弹态势。主要体现在:一是范围广。随着城市扩容的加快,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私搭乱建,导致发生较大范围的违法建设,“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尤为严重。目前已清查出来、动手拆除的违法建设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二是势头猛。部分地方违法建设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个别区域已经由乱搭乱建矮小的房子、棚子转变到违法建高楼,由村(居)民自己使用转变到非法对外销售,由单家独户违法建设转变到不法开发商、建筑商以及个别基层干部参与其中,由双休日、节假日及夜晚遮遮掩掩修建,转变到肆无忌惮公开违法建设。三是反弹快。虽然我们组织了多次的拆违行动,但违法建设未能得到根本遏制,并且反弹快。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除了违法建设者强烈而盲目的牟利动机外,还因为个别职能部门管理缺位、少数基层干部工作缺位、错位,少数执法人员责任心严重缺失,甚至以权谋私。
违法建设是城市的“毒瘤”,危害性大,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一是践踏了法律法规。违法建设的形成,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如果任由违法建设泛滥,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受到蔑视,城市的法治环境受到破坏。如果不整治,相当于树立了一种允许违法的导向,遗祸无穷。二是挑战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广大市民群众对拆除违法建筑的呼声越来越高,投诉越来越多。如果违法建筑不拆除,将严重影响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权威和公信力。少数党员干部对违法建设不敢抓、不敢管,或者包庇纵容、以权谋私,甚至自己带头搞违法建设,严重败坏了风气,败坏了党委、政府的形象。三是增加了城市建设的成本。违法建筑少部分是村(居)民自用,相当一部分是为了套取超额拆迁补偿费用,或出售、出租牟取非法利益。违法建设的存在,会大大增加城市建设的征收成本,而且会增加工程拆迁量,贻误工期,使城市建设的综合成本上升。同时,违法建设的大量出现,体现了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低下,展现了低劣的城市环境和形象,增加了城市的负面影响,加大了城市发展的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四是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违法建设不少是受征收补偿等经济利益的驱使、突击建的“隔夜楼”等建筑,没有规划,不讲质量,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施工中也常有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总之,我们如果对违法建设听之任之,就是对藐视法纪、不讲公德行为的纵容,就是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群众的伤害,就是臵城市形象、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于不顾,就是一种严重失职、失责。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力
推进控违拆违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查违先查人,始终保持控违拆违的高压态势
违法建设产生的核心问题是“人”的问题。搞违法建设的,大部分是“三种人”:有点权的人、有点钱的人、有“人”(指有背景)的人。解决违法建设问题,根本上要解决“人”的问题。必须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五个“不得”:不得拆不除已有的违法建设,不得出现新的违法建设,领导干部、机关干部、村组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包庇、不得说情。不管涉及到谁,必须严查,绝不姑息,始终保持控违拆违的高压态势。
一是让违法建设者不仅不能得利,还要付出沉重代价。违法建设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本原因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必须向群众亮明态度:只要是违法建设,坚决无条件拆除,损失由违法者自行承担,更不存在什么经济补偿;今后所有城郊村、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开发建设征收中,对于宅基地上自建的住宅五层以上部分将一律不予补偿,为了多得补偿,不管不顾一心加盖房屋的做法将是徒劳的;除此之外,对于那些恶意制造事端、上访群访给政府施压的煽动者、组织者,以及不听制止甚至暴力抗法、企图闹事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于妨碍执行公务、导致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等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公检法要及时介入,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特别是对那些顶风违法建设的,即便自行拆除,也要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是不仅要严肃查处违法建设的当事人,还要严肃处理参与者、包庇者和说情者。在依法打击违法当事人的同时,更要整肃干
部队伍。对于参与违法建设的机关干部、村组干部,甚至为违法建设提供权力保护或权力寻租的,不管是谁,无论是哪一级干部,都要一追到底、一查到底,并从严从重处理。对于为违法建设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的,要第一时间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要立即调查,深究原因,一经核实,要严肃给予党纪、组织处理,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发现不了违法建设的要负失察责任,发现了而制止不力的要负失职责任。刚才,XXX同志宣读了《关于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依纪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建设案件所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这也是给大家传递一个信号,拆除违法建设是决心已定、势在必行,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和与己无关的思想,不要等待观望。希望大家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不要因为作风不实、执行不力而受到问责,不要因为自己的失职失责导致违法建设蔓延。包括有些村干部,为了在换届选举中不丢选票,保住“帽子”,不愿得罪人,对发生在眼皮底下的违法建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理直气壮地去管、去抓。对这样的村干部,达到应追究责任情形的,即使在换届选举中被选为村支“两委”成员,也要严肃处理,该免职的免职,该罢免的罢免,该处分的处分。要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与年度考核挂钩,对基层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切实做到标本兼治
查处违法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注重调动好、保护好和发挥好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一场控违拆违的“人民战争”,确保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