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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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一、组织关系转移形式
1.就业单位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组织关系直接转至该单位。
2.就业单位是外资、合资、民营企业,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暂时还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欲将组织关系挂靠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通常要确认其人事档案已经转至该中心,否则较难办理)。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选调生、公务员、考取研究生等毕业生党员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求进行转移,没有被录用的参照第3条办理。
二、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就业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咨询如何将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
2.毕业生党员到党总支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见附件1),并确认。
3.各院系党总支派人到组织部办理完《介绍信》后,毕业生党员到所在院系党总支签收本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认真核对后,若发现疑问或错误要及时与院系党总支联系,如需修改,应及时到组织部进行修改或更换。
4.在有效期内尽快按《介绍信》抬头所填写的党组织进行逐级接转,直至《介绍信》抬头是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要主动联系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请接收单位务必在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者传真至我校党员原所在院系
党总支,以顺利完成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6.《介绍信》转移结束后,党员特别是预备党员要接受组织教育考察,按期自觉交纳党费。
三、《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部分填写内容的说明
1.党员类型:分正式、预备两类。
2.介绍信抬头内容。
(1)单位在陕西省各市或县(区),市的抬头就是该市市委组织部,县的抬头就是该县县委组织部,区的抬头是该区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如果单位在陕西省以外的其它省,抬头就是该单位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单位在县(区)的抬头也是该县(区)所隶属的市的市委组织部。(宝鸡市除外,因为办理《介绍信》直接用的是宝鸡市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所以单位是宝鸡市教育局的,抬头就是宝鸡市教育局党委,是宝鸡市人事局的,抬头就是宝鸡市人事局党委,隶属宝鸡市县(区)的,抬头就是县委组织部或区委组织部,是具体的单位,比如宝鸡钢管厂,抬头就是宝鸡钢管厂党委组织部或者党委)。
(2)中央驻地方的单位,党组织关系不隶属地方管,抬头一般是本单位党委。
(3)毕业生党员派回生源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或人事局,抬头填写内容同(1)。
(4)、西部计划、选调生、公务员、考取研究生等毕业生党员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填写抬头内容。
(5)党员《介绍信》抬头填写内容一般分为以上几种情况,如有不符合的,请毕业生党员与用人单位联系,以单位通知为准。
3.接收单位。
(1)有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单位,就是指这个单位。
(2)毕业生签了就业单位,但是单位没有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根据本人的意愿,接收单位可以填写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填写成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
(3)就业后派回生源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或人事局,师范专业的单位是教育局,非师范专业的单位是人事局。
(4)考取研究生的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填写单位,一般就是被录取的学校。
四、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1.党组织关系由党员本人办理,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转递。
2.《介绍信》抬头和组织关系接收单位要准确,不清楚要和工作单位取得联系,认真核实,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出现填写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去向单位因没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而无法接收。
3.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办理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理转移手续并长期把《介绍信》放在手里,成为“口袋党员”而不落实组织关系者,学校不再为其重新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此造成党员自动脱党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若工作单位发生变动,不可将原《介绍信》逐级退回,也不能到学校重新开《介绍信》。必须请原《介绍信》中的单位开具新的《介绍信》,按转移程序转往新单位。
5.毕业生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如果用人单位以在试用期不接收组织关系或者其他理由不接收组织关系,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任何党
组织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按照规定转来组织关系的党员”,毕业生党员可以委婉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延期接收组织关系的要求。
6.毕业生党员如不慎丢失学校开具的《介绍信》,应尽快向自己所在院系的党总支说明情况,党总支在查明情况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后出具相关证明,组织部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
7.在接转过程中,一旦出现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变更《介绍信》的情况时,务必要在有效期内向相应的党组织提出申请。对思想不重视、态度不认真、不按上述规定和要求主动及时转移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学校不再进行补转或改转,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请毕业生党员高度重视,各党总支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党性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