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
为了解“十二五”终期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特别是了解《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57号)提出的法定传染病报告率指标完成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一)了解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二)了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
(三)评价全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履职、制度落实等情况;
(四)了解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制订下一阶段规划提供参考。
二、调查对象和程序
(一)调查对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维护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二)调查程序。
1.省级自查。
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抽样方法(分层抽样调查样本分配见附表1),由省级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现场调查与评估。
各省份组织开展自查的总样本量、抽样地市数、县区数、乡镇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数,以及每家医疗机构的样本量均不得少于规定的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充地区数和机构数。
2.国家抽查。
在各省级自查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各省(区、市)的自查数据及材料进行审核,并抽取东、中、西部地区的部分省份开展现场抽查。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
根据调查内容不同,综合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定量为主,定性为辅。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
主要采用定量调查方法,获取法定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报告卡填写完整率、报告卡填写准确率、报告卡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指标。
具体内容和方法如下:
1.查阅原始诊疗登记。
(1)查阅2015年1-6月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的登记记录,抄录初步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病历信息,填写附表2。
被查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时,则通过电子病历管理系统查阅电子病历信息。
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抄录门诊日志数量占抽查病例数的70%,出入院登记占3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查阅全部门诊日志。
抽查的病例应当包括本年度不同月份的病例,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查阅同一个病种原则上不能超过抽查病例数的50%。
同时应当注意抽查不同传播途径的法定传染病。
(2)查阅2015年1-6月检验和影像部门的病原培养和分离、显微镜检测、病原核酸检测、病原特异性免疫学检测结果以及影像学检查登记,抄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病例信息(此项内容为一般性了解,不纳入终期评估指标),填写附表3。
地市级及
以上医疗机构抄录检验和影像部门阳性结果10例,县级医疗机构抄录5例。
2.复印传染病报告卡。
复印根据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抽查到的初步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所有报告卡。
3.原始诊疗记录登记情况。
现场随机查阅2015年1-6月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检验部门和影像部门的登记本,检查登记本项目设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清晰。
4.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
(1)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计算公式为: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进行网络报告的法定传染病病例数/实查登记病例数×100。
(2)报告及时率。
计算公式为: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病例数/网络报告病例数×100。
(3)纸质(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
计算公式为:纸质(电子)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填写完整的纸质(电子)报告卡数/实查纸质(电子)报告卡数×100
(4)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
医疗机构已建立电子病历系统且具备自动生成传染病报告卡时,可不对报告卡填写的准确性进行评价。
计算公式为: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填写准确的纸质报告卡数/填写完整的纸质报告卡数×100 (5)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
计算公式: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纸质报告卡与系统中报告卡一致的报卡数/纸质报告卡中进行网络报告卡数×100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现状调查。
1.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机构。
了解2014年度用于传染病
信息报告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及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检查等情况。
填写附表4。
2.地方各级疾控中心。
调查日常监测情况,包括传染病报告卡核实、查重及审核的频次等;了解开展辖区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评估和技术指导情况;了解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相关技术培训情况;了解从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和设备使用情况;核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
填写附表5。
3.医疗机构。
(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含电子病历)的使用情况。
与诊疗传染病相关的感染科、急诊科、内科、儿科、皮肤科、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及发热门诊等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薄(或电子病历)项目设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
(2)检验部门、影像部门传染病登记及反馈情况(含电子病历)。
查阅检验部门和影像部门的登记项目设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异常结果的反馈机制。
(3)调查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工作,包括报告质量自查、评估及相关技术培训等。
(4)了解传染病报告管理专职人员和专用设备配备情况。
(5)核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
(6)了解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传染病报告的管理和应用。
填写附表6。
(三)辖区网络直报单位核实调查(此项内容为一般性了解,
不纳入终期评估指标)。
开展辖区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单位情况的核实和调查,重点对2014年未访问过直报系统的机构进行核实,并根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发布的机构数量对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梳理,详细了解未覆盖的原因。
填写附表7。
四、数据收集、汇总和上报
(一)各省在现场自查工作结束后,由省级疾控中心负责对原始数据(附表2-6)、复印的纸质报告卡进行审核,统一填报至全国网络直报系统信息报告质量和管理调查系统中,纸质原始资料在省级疾控中心保留一年备案。
同时将本省份抽样地区、机构列表和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单位情况核查问卷(附表7)电子版发送至中国疾控中心信息中心。
(二)中国疾控中心信息中心汇总各省数据,集中统计分析,对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
五、时间安排
(一)2015年8月上旬,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中国疾控中心制订调查工作手册,并对各省份自查工作开展培训;
(二)2015年8月中旬-9月底,省级卫生计生委组织完成本省份调查工作,于9月3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中国疾控中心信息中心,10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包括自查总体情况、自查结果、取得的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委疾控局;
(三)2015年10月,中国疾控中心信息中心汇总各省份数据,集中统计分析,于10月30日前完成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分析。
(四)2015年11-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对部分省份开展抽查,中国疾控中心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汇总。
(五)2015年12月,完成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和管理现状调查报告。
六、组织领导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负责组织全国的调查工作,并适时对部分省份进行抽查。
省级卫生计生委负责本省份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撰写调查报告。
中国疾控中心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和抽样方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完成现场调查,汇总分析各省份上报数据,撰写调查报告。
各省级疾控中心在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完成信息采集、分析、数据上报等工作。
附表:1.全国分地区分层抽样调查样本分配表
2.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登记表(门诊、
住院登记、医生处方)
3.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登记表(检验
和影像部门登记)
4.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查表
5. 各级疾控中心调查表
6.医疗机构调查表
7.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单位情况核查问卷
附表1
全国分地区分层抽样调查样本分配表
全国
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2
总样本
量3(例)样本量
(例)
抽样机
构数
(个)
样本量/
机构
(例)
样本量
(例)
抽样地市
数(个)
抽样机构
数(个)
样本量/
机构(例)
样本量
(例)
抽样县
区数1
(个)
抽样机
构数
(个)
样本量/
机构(例)
样本量
(例)
抽样乡镇
数/县
(个)
抽样机
构数
(个)
样本量/
机构(例)
北京市320 8 40 0 0 0 0 198 3 6 33 30 2 6 5 548 天津市352 8 44 0 0 0 0 162 3 6 27 36 2 6 6 550 河北省39 1 39 160 4 8 20 240 8 16 15 120 3 24 5 559 山西省80 2 40 200 4 8 25 208 8 16 13 64 2 16 4 552 内蒙古58 2 29 192 4 8 24 256 8 16 16 48 1 8 6 554 辽宁省86 2 43 256 4 8 32 176 8 16 11 40 1 8 5 558 吉林省70 2 35 208 4 8 26 256 8 16 16 16 1 4 4 550 黑龙江省42 1 42 232 4 8 29 256 8 16 15 24 1 4 6 554 上海市336 8 42 0 0 0 0 204 6 12 17 18 0-1 3 6 558 江苏省30 1 30 200 4 8 25 240 8 16 15 80 2 16 5 550 浙江省43 1 43 128 4 8 16 320 8 16 20 60 2 12 5 551 安徽省78 2 39 160 4 8 20 224 8 16 13 96 2 16 6 558 福建省48 1 48 232 4 8 29 224 4 8 28 48 2 8 6 552 江西省60 2 30 160 4 8 20 240 4 8 30 96 4 16 6 556 山东省56 2 28 216 4 8 27 216 4 8 27 65 3-4 13 5 553 河南省48 1 48 200 4 8 25 216 4 8 27 90 3-4 15 6 554 湖北省32 1 32 176 4 8 22 248 4 8 31 96 4 16 6 552 湖南省66 2 33 176 4 8 22 256 4 8 32 60 3 12 5 558 广东省50 2 25 200 4 8 25 208 4 8 26 96 4 16 6 554 广西58 2 29 168 4 8 21 264 4 8 33 60 3 12 5 550 海南省105 3 35 64 2 4 16 298 4 8 37 85 4-5 17 5 552 重庆市135 3 45 35 1 1 35 290 5 10 29 90 3-4 18 5 550 四川省45 1 45 184 4 8 23 256 4 8 32 64 4 16 4 549 贵州省60 2 30 128 4 8 16 320 5 10 32 50 2 10 5 558 云南省20 1 20 168 4 8 21 300 5 10 30 70 2-3 14 5 558 西藏168 4 42 128 4 8 16 240 4 8 30 16 1 4 4 552
7
全国
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2
总样本
量3(例)样本量
(例)
抽样机
构数
(个)
样本量/
机构
(例)
样本量
(例)
抽样地市
数(个)
抽样机构
数(个)
样本量/
机构(例)
样本量
(例)
抽样县
区数1
(个)
抽样机
构数
(个)
样本量/
机构(例)
样本量
(例)
抽样乡镇
数/县
(个)
抽样机
构数
(个)
样本量/
机构(例)
陕西省70 2 35 176 4 8 22 256 4 8 32 48 2 8 6 550 甘肃省40 1 40 128 4 8 16 272 4 8 34 120 6 24 5 560 青海省294 7 42 34 1 2 17 192 3 6 32 36 4 12 3 556 宁夏205 5 41 128 4 8 16 136 2 4 34 85 8~9 17 5 554 新疆93 3 31 144 4 8 18 264 4 8 33 55 2~3 11 5 556 建设兵团117 3 39 216 4 8 27 224 4 8 28 0 0 0 0 557 注:1. 抽样县(区)数为全省应调查合计数;2. 乡镇级抽样机构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3.总样本量不包括检测和影像部门调查病例数。
4.省、地市、县区和乡镇抽样机构数指全省(区、市)抽样的机构总数。
8
附表2
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登记表(门诊、住院登记、医生处方)
注:1、请在相应位置填写编号,(1)病例来源:①门诊②住院③医生处方;(2)科室类型包括①内科②儿科③感染科④急诊⑤腹泻病⑥肝炎门诊⑦其他,请具体注明;(9):发病日期缺失时填写病人就诊日期;(12)网络直报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唯一编号;(13)备注:可填写未进行网络报告原因等。
2、门诊日志完全缺失查阅相关科室医生的诊断处方量等同门诊日志登记要求的病例数量。
只有感染科日志时,查阅感染科传染病病例数和医生处方数各占一半。
医生处方填写1、2、3、4、5、8、9、10、11、12、13项。
被查单位调查时间年月日调查组成员
9
附表3
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登记表(检验和影像部门登记)
注:请在相应位置填写编号,(1)检验部门:①检验部门②影像部门;(6) 检验/检查类别: ①病原培养和分离②显微镜检测③病原核酸检测④病原特异性免疫学检测⑤影像学检查⑥其它,请具体注明;(7)检验/检测结果:①志贺菌②肺结核③伤寒沙门菌或副伤寒沙门菌④布鲁氏菌革兰阴性双球菌⑤大肠杆菌⑥沙门菌⑦轮状病毒⑧诺如病毒⑨HIV⑩丙肝HCV RNA阳性(11)梅毒螺旋体(12)抗酸杆菌镜检阳性(13)其它,请具体注明;(8)是否对检验/检测阳性结果反馈:①有②无;(10)是否网络报告:①是②否;(11)网络直报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唯一编号。
被查单位调查时间年月日调查组成员
10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查表单位名称:省地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级别:①省级②地市级③县区级
被查单位领导签字:调查时间年月日
调查组成员签字:
各级疾控中心调查表
单位名称:省地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级别:①省级②地市级③县区级
被查单位领导签字:调查时间年月日调查组主要成员签字:;
附表6
医疗机构调查表单位名称:省地市县/区
机构分级为:①三级②二级③一级;
被查单位领导签字:调查时间年月日调查组主要成员签字:
附表7
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单位情况核查问卷
填表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