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11优秀学生会评比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评比办法(试行)
为激励和引导各学院学生会健康发展,加强对学院学生会工作的引导和监督,领导和团结学院学生会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提高我校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资格
凡隶属于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的各学院学生会,能够认真遵守学生会章程,自觉履行学生会各项义务,除自动放弃和一票否决外,均有参评资格。
二、评比表彰方案
(一)每年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8个优秀学院学生会。评选时间为每年12月份,具体时间由校学生会确定。
(二)评审委员会构成:校学生会秘书长、校学生会主席团、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及学生代表。
(三)评比内容:
1、日常工作情况:即对各学院学生会在一年中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综合评定。
2、校学生会评价:包括各部门例会出勤率及对校学生会组织的全校性活动的配合、参与情况等。
3、宣传报道:主要考察在校内媒体对学生会工作的宣传报道情况。
4、附加分:包括各学院同学在校学生会的任职情况,校外媒体报道情况等。
(四)分数构成及评选规则
满分100分,附加分15分。具体内容包括:
1、日常工作情况:(满分45分)
(1)、日常工作评选分为上报书面材料考评和现场展示两部分。其中书面材料考评为20分,现场展示为25分(两部分均按百分制打分,书面材料得分*0.2+现场展示得分*0.25=日常工作得分)。
(2)、现场展示环节由各参评学院学生会主席准备7分钟以内的(不得超时)工作陈述(配以幻灯片或视频介绍)。
(3)、具体评选细则见附件1。
2、校学生会评价(满分40分)
(1)例会出勤率。根据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参加主席联席会实际情况确定,满分5分;缺勤一次扣1分,代会一次扣0.5分。
(2)及时向校学生会上交各项工作资料。各学院学生会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上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上交,在换届一周内将部长以上任职人员名单上交校学生会办公室备案,不交或缓交一次扣2分;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每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会活动记录表》上交校学生会办公室,该项满分20分,根据各学院上交活动材料情况酌情打分。
(3)积极承办校学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除特殊加分规定的外)每次加2分,如果活动承办涉及多个学院学生会,则每一个承办单位分别加2分,该项满分10分。
(4)积极为学生会主办的各种活动提供协助,包括为晚会提供节目并被正式选用等,每项节目视情况加0.5分——2分;该项满分5分。(5)在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调研活动中,根据各学院学生会完成情况确定,满分5分,未按规定完成校会调研次数20%(含20%)以内调研任务的扣2分;未按规定完成校会调研次数50%(不含50%)以内调研任务的扣5分;
(6)对校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全校性活动,如篮球赛,排球赛等,无故不参加的学院,每项活动扣5分。
(7)本学院学生会工作受到校学生会及学校其他部门公开批评的扣5分/次;本院学院学生会成员受到校学生会取消干部资格认定资格的扣2分/人。
(8)本学院学生会对校学生会或其他学院学生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如比赛期间不遵守比赛规则,滋扰闹事,影响整体形象和工作进程等)的扣5分/次。
(9)本学院学生会未按时上交优秀学生会申报材料,迟到扣1分/天,依次累加,超过两天取消参评资格;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3、宣传报道(满分15分)
校内各媒体(包括校园网站、广播、电视等)对学生会工作的报道情况,按如下标准加分:[学院发稿量(不同网站重复内容按一则处理)/最高学院发稿量]×15分;所发稿件必须与学生会工作相关,与学生会工作无关的不加分。
4、附加分(不超过15分)
(1) 在校学生会任职的部长级以上干部,其所在学院学生会按照如下标准加分:副部长每人加0.8分、部长每人加1.5分,副主席每人加2分,主席加3分,但该项加分总额不超过5分;
(2) 校外媒体对学生会工作宣传报道情况加分(满分5分)。根据各院(部)上交的宣传报道复印件核对(电视台、广播电台需提供有关视频、音频资料证明)。具体分数计算如下:国家级媒体1.5分/篇,省级媒体1分/篇,市县级媒体0.5分/篇。
(3)本学院(部)学生会成员在省级(包括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省级奖励(需与学生会工作相关)以上的2分/人次,但该项总分不超过5分。
三、一票否决制办法
学院学生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优秀学生会评选资格:(一)在校学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中,有舞弊行为或者对活动造成重大恶劣影响(具体情况由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当事学生会可申诉)的;
(二)在一年内召开的学生会主席联席会中,若学院学生会主席3次以上(含3次)无故缺席或5次(含5次)以上请假、代替开会的;(三)在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调研活动中,未按规定完成校会调研次数50%(含50%)的。
(四)在评选过程中有欺骗、串联、作弊行为或其它严重的违纪行为,经查实或有确凿证据的;
(五)存在其他形式的严重违纪行为,经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本办法由校学生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
附件1:日常工作评比细则
附加2:优秀学生会评比评分表
附件3:校内(外)宣传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日常工作评比细则
一、上报材料互评时间:12月29日下午2:00 ;现场评比时间:12月29日下午3:00 。
地点:大学生艺术中心224。
二、评审委员会构成:校学生会秘书长、校学生会主席团、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及学生代表。
三、评比方式
1、上报材料互评方式: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本年度的日常工作材料,校学生会统一安排评审团成员审阅上报材料后打分。
2、现场评比形式:校学生会统一安排各院学生会主席答辩会;各院学生会主席准备7分钟以内的ppt演示文稿或视频进行相关工作陈述。
三、评比规则:
1、展示顺序会前抽签决定;
2、展示结束后,评审团参照各学院学生会展示情况进行评分;
3、各学院学生会主席不得给自己院部评分;
4、评分采取实名制打分,无署名的评分表无效;
5、每张评分表最后得分不得低于起评分(70分),否则该表作
废;
6、评分表仅校学生会秘书长和校学生会主席可见。
6、在评选过程中若参评学生会有欺骗作弊行为或其它严重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