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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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试行)
为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优化教学过程监测管理,激励广大教师敬业进取,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师是保障教学质量的根基。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就是要充分调动中等职业学校每一位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每一位教师认真对待每一阶段、每一单元、每第一节课的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引导每一位教师将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方式方法融入日常教学工作中,不断改革创新,实现人才培养的高质高效;激励每一位教师树立对本职工作的强烈责任心,认真、扎实、不懈地开展教学工作,形成强大持久的合力,推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二、方法原则
采用教学检查、问卷调查等教学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深入到教学环节中去掌握实情、检查评价、分析总结和指导激励。坚持不搞表面形式,防止走过场;抓住教师上课和指导管理实习、学生满意度等反映教学质量的重点要素,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注重教学工作细节,层层督促的工作原则。
三、实施步骤
(一)教学质量评价的准备
1、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档案。教学档案应主要包括:国家、省、市的各种教学文件;学校内部教学管理档案,包括学校教学管理文件、教学管理载体或数字化管理平台、每个专业的中专学历班及短期培训班教学计划、全体教师的课程安排、中专学历班及短期培训班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与课程进度(细化到每周的教学内容)、教案、优质教学资源、教师教改情况和业务进修档案等,可参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档案簿》(见附件1)。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网络信息环
境建设,建立数字化教学档案,为教育行政部门检查评价学校教学情况,校长、教学主任、专业组长掌控每位教师的教学情况,教师间的学习交流打下良好基础。
2、规范精选中等职业教育教研和竞赛活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定期举办中等职业教育教研和竞赛活动,促进优秀教学经验的学习推广。省教育厅每年将根据教育部部署的教研或竞赛活动类型,安排我省的教研或竞赛活动,市教育局及学校应按照省教育厅部署,安排相应的教研或竞赛活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精选1~2项异于教育部安排的教研或竞赛活动类型的活动,提前公布计划,有序组织开展;要认真斟酌、精选教研或竞赛活动,优化删减,避免过多的教研或竞赛活动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学校自主抓好基础性教学工作、教师踏下心来做好本职工作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运行
省教育厅定期组织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抽查评价,具体工作由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各市、校可按照本方案自行安排本市、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各市教育局要面向所辖所有中等职业学校,3至4年完成一轮检查评价。省、市均要组建教学质量考评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考评小组应由中等职业教育一线的骨干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既内行又便于市际间、校际间的学习交流。考评小组检查考评时不应打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认真严谨地完成每一项具体工作。
1、听课检查。考评小组要根据学校课程表及实际需要,有目的的当场随机抽取至少5位教师进行听课检查,其中包括文化基础或专业理论课教师至少2名,实训课教师至少2名,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指导教师至少1名。考评小组要认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文化与专业理论课听课记录》(以下简称《记录》,见附件2)或《中等职业学校实训课听课记录》(以下简称《记录》,见附件3)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指导情况记录》(以下简称《记录》,见附件4),
并在填写《记录》时核对教师执行教学计划与课程进度匹配情况;对课堂或实训课要当场发放并收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学生评价表》(以下简称《学生评价表》,见附件5)。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指导情况记录》可通过学生项岗实习管理指导教师答辩判分,或直接到学生实践实习现场检查,或由管理指导教师用信息化手段传输反映现场管理指导情况及资料,或抽查教师管理指导已完成顶岗实习的最近一批学生的档案资料(包括不少于20分钟的视频资料)。考评小组通过《记录》和《学生评价表》为每位被抽查教师打分,被抽查所有教师的平均分为该校教师教学总得分,占该校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40%。为避免一次性检查评价结果影响对教师全面全程工作评价的公正性,原则上对每位教师上课得分不予通报,只通报学校听课总得分和最高得分教师,旨在督促学校教学管理者把管理教师的工作做在平时。
2、进行问卷调查。考评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在学校当场抽取若干各类各年级班级,利用课间或自习课时间对所抽取班级的学生发放《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学生调查表》(见附件6),并组织学生当场填写并回收。调查表设了三项内容:一是调查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总体情况的满意度;二是调查学校实训教学情况的充分程度,本项调查依据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实践性强的特点设立;三是调查学生对学校环境的满意程度,即对图书馆、计算机机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学习环境及生活环境的调查,本项调查可反映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及后勤教辅人员能否为教学工作做好配套服务情况。该项问卷调查的总平均分占对该校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35%。
3、综合考量。考评小组通过听汇报、查看教学档案、座谈及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学校专业设置及教学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及创新性进行整体评判,并给出分数,占对该校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25%。考评小组对学校进行整体评判时可参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整体情况评判表》(见附件7),也可不拘泥于上表,以充分承认中等职业学校之间的差异,充分肯定各校的办学特色。
(三)教学质量评价的激励
1、通报评价结果。各市教育局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应认真分析总结本市、校教学质量评价情况,以文字形式向省教育厅报告。省教育厅将对每次抽查的全部学校按总得分进行排名,上网通报全省,并向各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通报,以督促学校千方百计改进教学工作。对得分低、教学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做出限期整改或暂停招生处理;得分低且排名较落后的学校,不得申报省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不得申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得分排名全省前20名的学校,省教育厅授予“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比先进单位”称号;得分排名全省前3名的市,省教育厅授予市教育局年度“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2、作为教师评比依据。评选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应主要依据记录教师平时上课、教学改革创新、参加教研活动等情况的教学档案。凡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组织的教研或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荣获“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时表现优异的教师均可在职称评定、晋级、评优等方面获得加分。
3、资金支持。教育厅将对各市教育局或中等职业学校为配合教育部、省教育厅举办的教研或竞赛活动所开展的培训、竞赛等活动,或对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举办的教研或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给予以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档案簿》
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文化与专业理论课听课记录》
附件3:《中等职业学校实训课听课记录》
附件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指导记录》
附件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学生评价表》
附件6:《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学生调查表》
附件7:《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整体情况评判表》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档案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