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收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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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收银管理制度
收银工作是无人售票车票款流程的最后一道程序,其任务是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票款的回笼得到完整的反映。为确保无人售票车投币箱票款安全、及时地报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交收银工作的责任部门为收银中心和财务科。具体分工为:收银中心全面负责每日收银和票款回笼的全过程组织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财务科负责现金的进库保管及银行解交。
2、收银中心设主任一名、接袋员、开箱员、点钞员、复核员、登录员若干,接袋员、点钞员、复核员由公司选派责任性强、素质好的人员担任。
3、全体收银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收袋员进行银袋交接时,必须有驾驶员和回场登记员同时在场,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非当班收银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收银现场,不得将私人钱物、包等带入点钞室。严禁烟火,安全盖板、钱袋妥善存放、安全保管,负责人最后离开收银室时接通安全报警系统;点钞室、投币箱及保险箱钥匙要由专人保管,投币箱开箱钥匙每日必须锁进保险箱;当天票款必须在下午全额解交财务会计及时入库,银行收银人员及收银车必须经财务科会计确认后方可打开银库保险门进行现金解交,现金入库由财务科会计负责,解款单的填制必须由财务科会计和中心主任共同签字。
4、收银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收银人员有事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调班;上班时间一律不得会客,不得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保持室内卫生,不得提前下班。
5、点钞过程中发现残币、假币等情况,应放入指定地点,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登记,点钞员不得擅自处理。
6、残、假币由收银中心会同财务集中(不得少于3人)处理,每月清理一至两次,发挥残币最佳功能。
7、收银中心不得兑换硬币,如需兑换,由财务科按规定操作,不得在当日点鈔过程中兑换。
8、发生以下情况时的处理方式:
(1)当突然停电时,收银人员应在原位置不动,由中心负责人打开应急照明设备,方可工作。
(2)当收袋员开启投币箱或点钞员开启收银锁时发生故障,应及时汇报主任,由主任按事先制定的预案处理。
(3)当遇抢劫时,应及时拔打110,所有收银人员应通力合作,做好保卫工作,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收银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9、在外车辆的钱袋回收和投币箱故障维修开启工作由主任当日安排收银人员进行。
10、值班记录及考勤记录由主任负责填写。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