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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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行业的业务管理系统也在不断升级和完善。

在检察机关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下面就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进行简要介绍。

业务管理系统可以帮助检察机关实现案件管理的网络化和集约化。

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可以建立起完整的案件管理流程,包括案件登记、流转、办理、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

各个环节之间可以实现信息的共享与传递,避免了传统手工操作和传递信息的不便。

业务管理系统还可以提高对案件的监督管理效果,实现对案件办理进度和效果的实时监控。

业务管理系统可以帮助检察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传统的业务管理方式往往需要大量的纸质文件和手工操作,效率低下且容易出错。

而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可以实现信息的自动化处理和数据的快速查询。

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案卷、存档资料等信息,提高案件的处理速度和质量。

业务管理系统还可以实现对案件相关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的分析统计,为检察机关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业务管理系统可以帮助检察机关提升信息化水平和执法能力。

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可以实现电子卷宗的建立和管理。

电子卷宗相对于传统纸质卷宗具有保存方便、共享便捷等特点,可以提高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业务管理系统还可以实现对案件经验和知识的总结和沉淀,形成数据库,为执法人员提供实时、准确的法规和判例信息。

这对于检察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和专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还可以实现多部门的联动和信息共享。

检察机关的工作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进行信息交流和共享。

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可以实现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和联动合作。

相关信息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传递和查询,减少了纸质材料的传递和整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度。

业务管理系统还可以实现对案件和线索信息的共享和汇总,为打击犯罪行为提供更有效的依据和手段。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抓手规范司法行为

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抓手规范司法行为

以一致业务应用系统为抓手规范司法行为【纲要】一致业务应用系统是应目前检察业务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为深入案件管理工作的需要,而进行检察工作发展改革研究的重要成就之一,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方式的一次革命,也是推动目前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管理科学化、执法例范化建设等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笔者试就目前一致业务应用软件运转的实质状况进行剖析,并针对怎样经过使用一致业务应用系统来规范检察业务运转、规范检察权履行提出浅显的建议和建议。

【要点词】信息化应用系统司法行为规范化前言2013年10月,高检院决定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一致业务应用系统。

该系统经过成立受案、立案、办案、审批、查问、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系统,进行办案活动的动向管理(流程看管)、追踪监察、质量评估和网上预警,达到了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系一致体化的目的。

自一致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运转以来,有效扭转了本来执法办案过程存在的行为不规范、监察不到位等现象,各级检察机关逐渐一致推行以案件管理办公室为“把手”,办案部门为中心,技术部门为依靠,集各项运转、监察、评估等流程于一体的一致业务系统,必定程度上提高了各级检察机关办案规范化水平易管理科学化水平,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拥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一致业务应用系统生成的背景检察机关一致业务应用系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照“一致规划、一致标准、一致设计、一致实行”的整体要求组织开发,合用于全国检察业务工作,融业务办理、管理、统计功能于一体,实现各级人民检察院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及时、全面、及时、动向地互换数据,保证数据客观、真切,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察、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一致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数字技术把改正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进行固化,对检察机关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引导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一致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推行节点控制,使得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转,程序公然透明,便于增强监察限制,实现及时有效的规范司法行为。

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侦查监督行为

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侦查监督行为

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侦查监督行为王笑青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下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功能特点可概括为“一个统一、三个有利于”,即实现规范化和灵活性的统一,有利于方便司法办案,有利于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有利于辅助领导决策。

笔者认为,侦查监督部门应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质效。

然而,侦查监督部门在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审查逮捕工作中,一些办案人员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用得不够熟练。

比如,案件已经办结,办案人员将案卷及相关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程序合法,但在操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过程中,由于未点击送案节点而出现办案超期被警示等问题。

对此,需要加强对该系统操作方面的运用和培训。

二是统一业务系统本身有待完善。

比如,最高检出台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将批准、变更、撤销逮捕措施的情况书面通知本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由于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没有相应的文书可供操作,导致上述规定难以执行。

对此,可以通过添加附件进行弥补。

为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侦查监督部门在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要特别注意做好以下办案流程节点的工作及需要制作的相关文书。

一是审查批捕节点需制作的文书。

其一,审查逮捕意见书(含审批表)。

案件承办人在这一节点要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包括提请逮捕、报请逮捕、移送逮捕、重新报请逮捕四类文书)。

基层检察院最常用的是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制作的审查逮捕意见书。

其二,提讯证、提解证。

审查逮捕的办案期限只有7天时间,比较短。

由于以往工作中几乎每案必讯,检察人员通常直接使用公安机关的提讯证。

而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后,会自动生成有犯罪嫌疑人姓名的提讯证、提解证,纠正了以往的办案瑕疵。

提讯犯罪嫌疑人后,提讯证、提解证需扫描后入电子卷。

其三,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回执)。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会生成一式三页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第二页、第三页是犯罪嫌疑人留存的,第一页是犯罪嫌疑人签字后的回执,需要扫描后入电子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4.11.07•【文号】高检发办字[2014]78号•【施行日期】2014.11.07•【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14]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11月7日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2014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控告、申诉权利,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完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审查受理工作,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应当坚持诉访分离、统一受理、分类导入、保障诉权、及时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推进网上信访、视频接访,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络、视频等诉求表达渠道,推进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统一接收控告、申诉。

本院检察长、其他部门或者人员接收的控告、申诉,应当在七日以内移送控告检察部门,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对接收的控告、申诉应当认真审查,准确甄别控告、申诉的性质和类别,严格按照管辖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审查分流。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行各业都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检察机关也不例外。

在检察机关的工作中,业务管理系统是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它涵盖了检察机关的办案流程、文书管理、文件归档、协作办公等方面,是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核心。

业务管理系统是一种集成多种应用为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它可以通过数字化化、自动化的方式,提升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这一平台上,可以共享各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组织结构,增强信息安全,同时还可以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在检察机关应用业务管理系统,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的:提高工作效率:业务管理系统可以通过智能化的方式,减少手动操作,提高办公效率,实现工作自动化。

例如,电子文书管理功能可以实现文书的在线起草、审批、签署、归档等操作,大大缩短了文书的处理时间。

优化组织结构:业务管理系统可以通过整合各类资源、数据信息和分析功能,实现组织结构和人员分配的优化。

例如,通过综合分析案情数据,可以为检察官判断案件的性质和难度,选择最适合的办案团队,提高工作效率。

增强信息安全:业务管理系统的信息安全机制可以有效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信息泄漏、数据篡改等问题。

例如,采用多重加密、权限控制等手段,可以保护重要数据的安全性,提供可靠的数据保护措施。

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业务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在线查询、信息发布、公众参与等功能,提供更便捷、快捷的服务。

例如,通过在线查询功能,可以查询办案进展、案件结果等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服务。

总之,业务管理系统是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组织结构、增强信息安全、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业务管理系统将继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检察院全国使用统一的检察业务系统的风险管理研究

检察院全国使用统一的检察业务系统的风险管理研究

检察院全国使用统一的检察业务系统的风险管理研究【摘要】检察院内网是检察专线搭建的独立的四级检察院互联的内部网络,必须与其它网络物理隔离。

检察内网相对互联网相对安全,但网络本身存在脆弱性与外来的不稳定因素存在风险,所以需要对全国使用统一的检察业务系统作一个风险管理研究,这里介绍了对应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与概念,重点探讨风险管理的工作内容,浅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践的内容与相关的国家政策。

【关键词】风险管理;建立背景;风险评估;风险处置;批准监督;监控审查;沟通咨询;系统生命周期当今我们是如何看待网络与信息化?对个人,人需要信息化还是信息化“绑架”人?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依赖信息化还是信息化成就组织?对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带动了信息技术还是信息技术促进了经济发展?对社会稳定,信息化的发展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对国家安全,信息化是国家安全的利器还是祸害?没有标准答案,但值得思考。

检察业务系统风险管理的内容有哪些呢?我们作了以下的探讨:1.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与概念1.1 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如图1-1所示)1.2 风险管理工作内容1.2.1 风险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建立背景、风险评估、风险处置、批准监督、监控审查、沟通咨询(如图1-2所示)。

1.2.2 系统生命周期中的风险管理:掌握系统规划阶段的风险管理工作;掌握系统设计阶段的风险管理工作;掌握系统实施阶段的风险管理工作;掌握系统运行维护阶段的风险管理工作;掌握系统废弃阶段的风险管理工作(如图1-3所示)。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需要贯穿信息系统生命周期,持续进行的工作。

我们的检察业务系统是顺应信息化发展及业务需求的实际情况,经过检察系统多部门合作开发的符合全国检察业务需求的背景下建立的。

那么我们应该要掌握一套完善的管理方式去做好这件事。

那就是要学会风险管理运用好风险管理的实质内容。

1.3 相关概念1.3.1 通用风险管理定义是指如何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以来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以来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以来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王生荣刘鹏博1201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我区各级检察机关正式上线运行。

结合我院运行该系统的实际情况,笔者谈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基层检察院存在的问题、原因以及解决对策。

一、基层院在运行系统当中存在的问题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任务是,实现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以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全部、实时、动态、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我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新案件已经全部实现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系统运行整体平稳有序,办案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质量和效率有一定提升。

但与实现系统的目标任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1、系统使用权限配臵不统一。

同一种法律文书因使用部门不同、分管检察长不同,最低审批权限配臵有的部门为科长、局长,有的部门的为分管检察长。

属于一些部门的职能没有配臵上。

个别程序文书配臵不齐备,流程不畅。

1西吉县检察院反贪局干警2、个别案件信息录入不同步、不完整,系统内系统外不同步并轨运行,法律文书系统内系统外穿插使用,系统外用印。

文书编号存在混乱现象,同一编号下出现两个案号或文书,统计与系统分离等,导致系统案件数据指标与实际案件数据指标不符。

3、办案干警对系统应用掌握不够熟练,案件信息误录、错录等错误操作时有发生。

如不按规定审批,不正确执行后台操作修改,甚至违规删除案件、线索等。

对系统权限的设臵、变更、转移和恢复没有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有的是院领导给技术部门打招呼,有的是政工部门口头通知技术部门,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系统的正常应用,影响了案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给案件管理工作带来许多困难,比如删除案件、线索查询功能没有配臵给案管部门管理员、主任,擅自删除案件、线索案管部门就出现监管盲区。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检察机关中,信息化建设已经日益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而业务管理系统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一部分,在检察机关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业务管理系统是指一个能够对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进行综合管理的系统。

通过对案件信息、人员信息、资料信息等进行录入、整理、查询、统计等工作,实现对各个环节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业务管理系统能够提高信息共享和协作能力。

通过对案件信息的录入和整理,可以使得各个部门之间能够及时共享信息,不再出现信息孤岛的情况。

在案件流转过程中,各个部门还可以通过系统进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业务管理系统能够提高工作效率。

传统的案件管理方式往往存在工作量大、时间长、容易出错等问题。

而业务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案件信息的快速录入、整理和查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系统还可以对案件进行自动分派,减轻了工作人员的负担。

业务管理系统能够提高工作质量。

通过对案件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和查询,可以减少信息丢失和错误的情况,提高了工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系统还可以对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帮助领导进行决策和管理,提高了工作质量。

业务管理系统还可以提供各种辅助功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比如提供案件流程管理、文书生成、法律法规查询等功能,方便工作人员进行工作。

系统还可以提供案件预警、督办等功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业务管理系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系统技术条件不完善。

由于检察机关规模庞大、业务复杂,要求系统能够处理大量数据、高并发访问,对系统的稳定性和性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其次是系统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信息化建设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还涉及到机构、人员、流程等多个方面的变革。

最后是系统安全问题。

由于案件信息的敏感性,系统必须具备严密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访问。

针对以上问题,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保证业务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如下:
1. 填录要求: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需要按照规定的填录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填录时需要使用正确的格式和规范,避免出现错别字、漏项等情况。

2. 身份信息:系统需要录入个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

需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进行后续的业务处理和审核。

3. 业务类型: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需要选择相应的业务模块进行操作。

不同部门和岗位的权限不同,需要按照相应的权限进行操作。

4. 业务数据:需要录入相关的业务数据,包括业务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

需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进行后续的业务审核和处理。

5. 填录说明:在填录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特殊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例如,某些数据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录入,某些数据需要进行特殊处理,某些数据需要进行审核和确认等。

需要仔细阅读填录说明,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6. 审核机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需要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填录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

7. 更新维护:系统需要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系统更新或维护期间,需要暂停填录操作,并通知相关人员。

总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需要按照规定的填录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填录过程中,需要注意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高检发案管字[2013]5号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高检发案管字[2013]5号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发案管字[2013]5号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高效、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任务是,实现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以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使用管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遵循统一配置。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配置的流程、文书模板、案卡等,使用管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得修改、删除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已经配置的相关内容,不得使用其他信息系统代替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二)全员、全面、全程应用。

履行业务办理、审核、审批、监督管理职责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其他检察人员,应当全面、全程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相关工作。

任何人不得违反要求,脱离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有关业务事项。

(三)规范、高效。

各级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依照规定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及时完成各自相关操作,确保各环节顺畅衔接、高效运行。

(四)安全保密。

各级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全国检察机关新新操作系统操作步骤

全国检察机关新新操作系统操作步骤

公诉部门办案操作流程明细角色分配:1、案管部门管理员-------济南市院纪德强2、公诉部门内勤-------济南市院公诉一处邓莹3、公诉部门承办人-------济南市院公诉一处李多民4、公诉部门负责人-------济南市院公诉一处处长郭一星5、分管公诉部门的副检察长------济南市院蒋忠平6、济南市院副检察长范芸(变更承办人时需要其审批)注意:用姓名登陆相应的角色,密码均为:一、案管部门管理员建案和初步分案(注意:此时操作下列步骤的是济南市院案管办管理员纪德强)1、点击“案件受理”-----“公诉业务”-----“新案件登记”----出现了“受理案件向导”操作界面-----此时填写“受理案件向导”的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和“完成”------此时会出现“案卡信息”。

2、填写案卡信息(此案卡信息包括两个部分分别是“审查起诉受理情况”和“犯罪嫌疑人情况”)。

注意一点:标记星号的部分是必填项目。

3、填写“犯罪嫌疑人情况”案卡时步骤为:先点击“+”,然后开始填写基本信息。

(注意“犯罪嫌疑人情况”案卡包括三个子案卡分别是:“基本信息”、“涉案情况”、“强制措施情况”,千万不要遗漏)4、三个子案卡填写完毕以后,再点击“+”,则意味着添加同案犯罪嫌疑人。

填写方法与上面一样。

5、上述案卡信息填写完毕以后点击桌面左上角的“案件分配”-----出现提示栏“此案件拟分流给公诉一处办理”------点击“确定-----出现“案件分配”提示框,(此时可以选择“自动分配”或者“手动分配”)-----点击“自动分配”-----出现了新的提示框,该页面左上方的显示“拟将该案分配给【公诉一处】的【某某某,例如糕洪猛】办理,请确定”---此时如果案管的人员选“择确”定则【某某某】将成为承办人(注意:此时【某某某】不是最终的承办人,进入公诉阶段后公诉部门的内勤仍然可以调换新的承办人)---接下来提示“分案成功”,此时的案件已经分配给公诉一处的内勤。

全面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

全面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

全面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
佚名
【期刊名称】《方圆法治》
【年(卷),期】2014(000)009
【摘要】今年以来,河南省西峡县检察院以提高全体检察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为目标,抢抓机遇,全面动员.全体参与,积极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在全院掀起信息化应用热潮。

【总页数】1页(P77-7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6.3
【相关文献】
1.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程序机理与功能完善 [J], 卞宜良;许娟娟
2.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初探 [J], 王文艳;
3.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初探 [J], 王文艳
4.浅析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保密问题 [J], ;
5.青海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调研报告 [J], 杨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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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作为司法体系中的一员,检察机关也在不断地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是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方面。

业务管理系统是基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开发的一种管理工具,用于管理和维护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

它通过集成信息资源、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业务管理手段。

在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中,其最主要的作用是优化和提升办案流程。

传统的办案流程通常需要大量的人工操作和纸质文件传递,效率低下且易出现错误。

而业务管理系统可以将办案流程数字化,实现信息的网络传递和自动化处理,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

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有助于提升案件的管理效能。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可以实现对案件信息的准确录入、分类、整理和追踪,确保案件的及时办理和有效监督。

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系统可以提供多种查询和统计功能,方便检察人员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还可提升法院之间的协调与互动。

通过网络化的业务管理系统,不同地区的检察机关可以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流,加强合作和协同办案,提高对跨地区犯罪的打击效果。

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对提升服务质量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系统可以提供自动化的审批和通知功能,减少了人工办理过程中的信息错误和延误,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业务管理系统可以提供一些特殊服务功能,如电子诉讼、在线办案指南等,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在实际应用中,业务管理系统需要与其他信息系统进行集成,如文书系统、审判辅助系统等,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业务管理系统需要具备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系统的稳定运行。

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对于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优化办案流程、提升案件管理效能、加强法院之间的协调与互动、提高服务质量等。

在未来的发展中,业务管理系统将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检察机关的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三项措施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

三项措施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

三项措施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
潘东;吴万相
【期刊名称】《方圆》
【年(卷),期】2017(000)009
【摘要】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实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不断强化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工作,采取三项措施,做到三个确保,推动流程监控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确保系统权限配置准确。

【总页数】1页(P76)
【作者】潘东;吴万相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三项工作规范BYOD使用
2.略论立法技术规范的统一——从法律规范间顿号的使用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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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坚持“三个统一”,实行“三项制度”,做到“三个严格”——宜兴市规范教育收费做法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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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动检察工作

工作心得: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动检察工作

工作心得: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动检察工作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全面部署,开创了全新的信息化执法办案模式,对检察机关工作理念与方式的现代化转型具有历史性推进意义。

正如曹建明检察长指出,在全国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检察机关执法方式的一次革命,必然对检察人员执法理念、执法能力带来挑战。

技术手段建构工作模式,工作模式塑造工作理念与方式。

检察机关构筑了以系统为核心,信息技术为支撑,案件集中管理等制度为保障,“全员、全面、全程、规范”应用为特征的新型执法办案模式,本文称之为“系统模式”。

该模式彻底改变了原手工条件下封闭执法、粗放办案的旧模式,与之相依附的工作理念与方式必将随之消解;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符合法治建设要求、适应群众司法期待的新型工作理念与方式将随之建立。

系统应用为检察机关工作理念与方式转变提供了根本动力和转型契机,概言之,这是一场检察改革背景下,办案模式转型带来的思想与行为“革命”。

一、系统与检察机关工作方式“革命”“系统模式”改变了过去检察工作方式中依赖人工、随意性强、管理粗放、封闭执法的局面,实现了执法办案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和阳光执法。

(一)信息化代替手工化传统办案手段以手工方式为主,虽也运用计算机但局限于个人办公,未形成网络,案件信息仍以纸面形式存在,案件办理与审批主要靠人工。

“系统模式”对办案流程进行了网络虚拟,实现了信息化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一是执法办案信息化。

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模拟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将检察业务分解为角色、权限、数据、流程等要素,将办案程序转化为案件办理和文书审批两种系统流程,将主要执法步骤和环节设置为案件办理节点,把办案产生的数据归纳形成案卡,模拟检察人员办案设置“提案共享”、“文书一键生成”等功能,减少重复劳动。

系统犹如一张联结各业务部门与全体办案人员的网,给每个干警配置不同角色、赋予相应权限,并通过程序环环相扣、相互联结,提升了办公即时性与自动化水平,改变了以往“人找人、人等人”的局面,有效节约了时间与人力成本,提升了工作效率。

执法办案方式的深刻革命

执法办案方式的深刻革命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实践问题探索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实践问题探索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实践问题探索作者:李思张鑫磊来源:《中国检察官》2014年第12期2014年4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天津市检察机关正式上线运行,并与最高检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从而实现了全员、全面、全程应用,对本市的案件办理、案件管理工作改革带来深刻的影响。

同时,随着实践中对系统功能的深入挖掘,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和改善,本文在提出相关问题的同时提出了完善建议,期待能够更加规范高效的用好这一系统。

一、开发部署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重要性(一)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战略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作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部署。

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是贯彻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的有力措施,是检察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显著特征,是现代检力增长的主要源泉。

开发和部署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就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构建一个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全国检察机关信息高度共享、有效整合,提高信息收集、传递、整合和处理的速度,抢占检察工作制高点,把握检察工作主动权,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的核心战斗力作用,以信息化带动检察工作的现代化、规范化。

(二)高效发挥我国检察体制优势的必然要求依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

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一方面,可以有效克服过去时空和层级的限制,为领导提供实时鲜活、客观全面的决策信息,领导的决策指挥也可以直接快速地下达,缩短从决策到执行的传达时间,从而准确、快捷地实现对检察工作全局的领导;另一方面,可以破解各业务部门之间、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条块分割、信息壁垒、信息孤岛等问题,实现业务信息全方位、多角度的关联整合和共享,促进工作上的相互配合、有机互动。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初探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初探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初探作者:王文艳来源:《科技与创新》2015年第13期摘要: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实现了信息资源在检察机关内部的快速共享,提高了基层检察机关的办案、办公效率。

结合实际应用中收集的运行维护记录,对如何继续改进该应用系统提出了几点意见。

关键词: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用户权限;业务流程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ki.kjycx.2015.13.035随着基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信息化装备重复投资、条块分割、信息资源无法共享、办案程序复杂及效率有限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开发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并已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使用。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全面使用,不仅实现了信息资源在检察机关内部的快速共享,而且极大地提高了基层检察机关的办案和办公效率。

1 开发并推广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意义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是基于检察系统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实际需求,功能齐全、类别权限界定清晰,能够促进严格执法,防止违反诉讼程序办案,案件超期也会有预警提示。

案件信息资源能够跨部门、跨地域共享,减少了重复劳动。

待办案件通过网络途径在各办案环节和审批层级之间流转,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并开发的这一应用系统,实质性地推进了全国检察机关应用软件“大统一”,解决了制约检察机关信息化水平提高的一些突出问题,对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应用软件统一工作迈向新台阶。

2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主要特征2.1 权限控制细致,用户权限角色繁多每个人员都归属于角色,角色归属于部门,每个角色设有优先级别方便审批;人员角色功能分配可分配到角色,也可分配到具体人员;法律文书设有区域控制和最低审批权限;根据案件类型决定案件由谁受理;案件分配可遵循轮案规则,也可手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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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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