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一、二号线票务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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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一、二号线票务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
(招标编号:GMTC101B001GHG001JO)
评标办法
(第二次)
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0年1月
广州市轨道交通一、二号线票务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评标办法
第一章前言
1.1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选择机电设备供货商,为保证招标“公
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地铁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实行评标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2 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次招标。

1.3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广州地铁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

第二章评标依据
2.1 评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通知、投标文件
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机构
3.1评标机构由招标人的招标领导小组和评标委员会二级组成。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广州地铁总公司的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组成。

招标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
(1)批准评标办法;
(2)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终审定中标人。

3.3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设商务专家组和技术专家组,各组
负责完成各自的评审工作。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管理条例、并结合广州地铁工程的特点选定。

本次评委人数为:商务专家组5人(其中业主代表1名),技术专家组7人(其中业主代表2名)。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
(1)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2)向招标领导小组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评标办法
4.1 评标过程
4.1.1 评标过程将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
(4)二次开标
(5)价格评审
(6)价格性能比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审定中标人
4.1.2 如果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包含报价信息,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1.3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有疑问或有问题时,可要求投标人给予澄清。

但这种澄清不应使
其他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澄清答复应以书面形式。

4.2 接标和开标
4.2.1 招标代理机构、业主将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收标和开标。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
签到。

4.2.2 第一次开标: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招标代理机构/业主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做有关纪录,记录的结果由投标人签字确认,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代表亦在记录上签字。

4.2.3 第二次开标:技术商务评审结束后,开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投标
人须知的有关内容,负责唱出每个投标人投标总价和其它招标代理机构/业主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4.2.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2家时为招标失败。

可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
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4.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4.3.1 评标委员会的商务和技术专家组根据附件一“商务符合性评审表”和附件二“技术符合性评
审表”进行评审,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视为通过。

商务符合性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并且贯穿评标的全过程。

第一阶段在第一次开标后进行,审核附件一“商务符合性评审表
(1)”的内容,第二阶段在第二次开标后,价格评审前进行,审核附件一“商务符合性评审表
(2)”的内容。

评委以记名方式表决,通过的票数均超过专家组评委半数的投标人视为通过符
合性审查,否则将被淘汰。

4.3.2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作废标处理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对一部分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其他有效
投标不足2个时为招标失败。

可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4.4 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
4.4.1 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组和技术专家组,分别以“商务评审细则”(权重20%)、“技术评审细
则”(权重80%)为准则,分别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4.4.2 评分依据“先定档、后评分”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每位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附件三“商务评审细则”及附件四“技术评审细则”规定的[好、
中、差]等级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投标人进行定档评议。

(2)每位评标专家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定档分好、中、差三档,好为3分、中为2分、差为
1分;经汇总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分,最终按下表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档次。

(3)各评标专家根据评标的最终档次和评标打分准则进行各自的打分,评分不符合最终档次的
无效,应按该项的最终档次重新打分。

4.4.3 对评委的评分结果,以商务评审细则和技术评审细则表中“评审内容”栏中的各项内容为得
分统计的基准,对每一项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分数进行算术平均得出每一项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最后汇总分别得出商务和技术得分,乘以权重后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综合评分。

4.4.4 综合评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的投标人将被视作入围,进入价格评审和价格性能比较;若
入围的投标人少于两家,本次招标无效。

4.5 价格评审
4.5.1 评标委员会仅对入围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价格评审。

4.5.2 评标委员会将审核投标人的各项报价和总体报价是否清楚、完整,若发现投标人报价有不清
楚、不完整的地方,允许投标人澄清,对报价有重大不清晰情况而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人,取消其可能备选的资格,并由排在其后一位的投标人顶替。

4.5.3 (1)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对投标价格如有折扣,应明确折扣的具体项目。

如未明确折扣具体
项目,招标人将按折扣的幅度,同等比例调整各分项设备材料的单价。

(2)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对投标价格如有修改,应明确修改的具体项目。

如未明确修改具体
项目,招标人将按修改的幅度,同等比例调整各分项设备材料的单价。

4.5.4 价格评审的原则如下:
(1)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分项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订分项总价,各分项总价之和
作为修订后的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加进该投标人的投标
总价;如已报项目的数量不足,则按投标人自身所报项目单价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
投标人评标价的基础。

投标人如经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其漏项的价格应自行消化,不得
增加报价。

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4)分别按上述(1)—(3)条规则各分项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价格,则评标价以修正
后价格为准,中标价以投标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投标价,则评标价和中标价均以
修正后价格为准。

分项的评标总价之和作为评标总价,分项的中标价之和作为中标总价。

(5)如投标人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5 投标人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报价。

4.5.6 价格评审结果
根据以上计算出各入围投标人的实际评标总价,并以此价为基础计算价格性能比。

4.6 价格性能比
4.6.1 在上述4.3、4.4、4.5步骤完成后,按以下公式计算每个入围投标人的价格性能比:
C=P/W
其中: C:投标人的价格性能比比值;
P:按上述第4.5条计算出的投标人评标总价;
W:按上述第4.4条计算出的投标人的技术和商务综合得分。

4.7 推荐中标候选人
4.7.1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本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行价格性能比排序,比值最低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
中标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如果进入价格性能比的投标人等于或大于三名,则再低者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价格性能比值相同时,评标价低者排序较前。

4.8 审定中标人
4.8.1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送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组织会议,审查评标委员会
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第五章评标人员守则
5.1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
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

5.2 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2)必须公正、不得徇私;
(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第六章附件附件一:商务符合性评审表
附件二:技术符合性评审表
附件三:商务评审细则
附件四: 技术评审细则
附件一:商务符合性评审表
广州市轨道交通一、二号线票务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商务符合性评审表(1)
说明:
1、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通过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在结论栏中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商务符合性审查由商务组评委以记名方式过半数的表决结果决定。

广州市轨道交通一、二号线票务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商务符合性评审表(2)
说明:
1、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通过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在结论栏中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商务符合性审查由商务组评委以记名方式过半数的表决结果决定。

附件二:技术符合性评审表
广州市轨道交通一、二号线票务系统改造工程项目技术符合性评审表
说明:
1、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通过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在结论栏中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由技术组评委以记名方式过半数的表决结果决定。

广州市轨道交通一、二号线票务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附件三:商务评审细则(权重 20%)广州市轨道交通一、二号线票务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商务评审细则
说明:1、对实质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分,应当以投标人之间的相对优惠条件的“价值”与项目概算比较后按相应比例加分;
2、财务经营状况以2008年的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10
附件四:技术评审细则(权重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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