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改办:建立政法干警招录常态化工作机制-公务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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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改办:建立政法干警招录常态化工作

机制-公务员

试点工作相比前两年,今年招录规模如何?如何实现常态化?在政策措施上有哪些变化?对招录对象和条件作出哪些新调整?还将有哪些招考安排?

2010年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三年,也是这项改革走向常态化的关键之年。试点工作相比前两年,今年招录规模如何?如何实现常态化?在政策措施上有哪些变化?对招录对象和条件作出哪些新调整?还将有哪些招考安排?

为全面了解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专访了中央司改办负责人。

招录规模稳定在两万人左右

记者:今年的招考规模如何?公检法司各部门准备招录的人数分别是多少?考试如何安排?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随着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走向常态化,招录规模也基本稳定在每年2万人左右。今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19211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16138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3073

人。其中,法院系统1013人,检察系统1078人,公安系统13901人,司法行政系统3219人。具体的招考对象、岗位要求,以各试点省(区、市)公开发布的招考公告为准。

今年招考时间安排是:6月底至7月初,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7月31日、8月1日,笔试;

8月25日前,公布笔试成绩;9月15日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10月10日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10月中旬,入学。

初步实现招录工作常态化

记者:今年的政法干警招录计划是如何产生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如何得以体现?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落实招录工作的编制保障,实现基层政法机关的实际用人需求和招录培养计划的有效衔接,是改革实现

常态化的关键。在编制保障方面,去年底,中央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使用新增政法专项编制严把政法机关进人关的通知》,明确提出“中央编委下达的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和各地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在按照有关规定解决现有超编人员所需编制的基础上,要优先保障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所需编制”。今年3月16日,中央政法委还会同中央1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研究提出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通知》,建立起适应基层实际进人需求的常态化计划上报流程。今后每年3月底前,各地都要根据基层实际用人需求核定相应的编制、岗位、经费,研究提出招录计划,中央各有关部门再据此制定下发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年度招录培养计划。

条件生门招录对象基本稳定

记者:今年对招录对象和条件作出哪些常态化的调整?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经过三年试点,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招录对象基本稳定下来,主要是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和25周岁以下的退役士兵。为有利于部队稳定,减轻部队压力,从2010年起,面向退役士兵的计划指标不再从拟退役士兵中招考。同时,按照中央关于加大录用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的要求,今年将专门设置一定比例的职位录取“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招录的,由各试点省(区、市)确定具体条件。

对中、西部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合理设置职位资格条件,切实解决这些地方基层政法岗位“招不到”和“留不住”的问题。

招考模式基本固定

记者: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环节很多,有涉及公务员招考的部门,有涉及相关政法院校,还有涉及中央各政法部门。如何稳定招考模式,确保各职能部门沟通的顺畅?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在招考组织上,三年来一直坚持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基本稳定在每年7、8月份。今后将继续采取由中央下达实施方案,各省(区、市)分别负责组织考务和录取工作的模式进行。

在坚持前两年改革试点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成功做法的同时,今后将进一步明确分工,加强中央层面对改革的政策指导和协调工作力度。中央政法委在牵头制定招录培养计划的同时,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把

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进行固化,各层次、各部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招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协助做好有关数据的上报工作。教育部负责教育考试出题和阅卷工作,并协调有关招生学校根据各试点省(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上报的拟录取人员名单,按照培养计划组织学生入校和教育培养。

中央政法各机关负责指导各省级政法机关提出年度招录培养计划,指导相关政法院校落实培养方案,督促落实定向政策等。

其他参与招录培养工作的中央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做好相关工作领域的政策指导、情况掌握和督办协调。

坚决落实定向政策

记者:今年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三年,也是改革试点招录的第一批学生毕业走向定向工作岗位的第一年。如何确保合格的毕业生到原定向岗位报到?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充分落实定向政策,确保试点班毕业生履约走上定向工作岗位并发挥积极作用,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今年7月,2008年招录的大部分试点班学生即将毕业走向工作岗位,因此今年试点工作的重点,不但要把今年计划招录的实施方案落实到位,也要把2008年招录的毕业生及时输送到定向岗位上。

今年以来,中央政法委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强调,各试点省级党委政法委、省级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一定要会同试点院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好定向政策,确保培养合格的毕业生到原定向岗位报到。

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纪律监督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改革试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对于在校培养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于违约不到定向岗位报到的,依协议严肃处理。对于违反定向政策,擅自将试点班毕业学生异地安置和使用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坚决予以纠正。因工作重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在严肃查处责任人的同时,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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