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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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0 引言 1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3

5. 职责 3

5.1 工程事业部 3

5.2 项目管理部 3

5.3工程事业部所属安全质量部 4

6. 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4

6.2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 8

7. 附录 9

附录A 10

附录B 12

附录C 13

附录D 14

附录E 14

附录F 15

0 引言

自2000年国务院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来,国家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和国家住建部先后颁发或修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2005年)、《质量管理体系 项目质量管理指南》(2005年)、《火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2012年)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3年)等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规、标准。

为贯彻、执行上述法规、标准,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作了相应的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其它非工程总承包的单项施工管理和项目管理服务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应适用于本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5]第14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力公司2002年颁布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58-2005

《质量管理体系 项目质量管理指南》 GB/T 19016-2005)

《火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DL/T1144-201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程》DL5210.1~8 _2009~2012系列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 -2007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3.2 质量管理体系

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

3.3 项目质量控制

是质量管理的组成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监控具体项目结果,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来消除或防止导致绩效不令人满意的原因。

3.4 检验批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由若干个检验批构成分项工程。

3.5 见证取样检测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6 主控项目

工程中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3.7 隐蔽工程

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下一道工序施工后会被其所掩盖,一般情况下无法再现的项目,对其验收是属工序中间环节验收;例如: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

3.8 文件见证R点(Record Point)

是指通过现场施工记录进行见证的控制点。

3.9 现场见证W点(Witness Point)

是指在规定的施工关键过程(工序)实施前,监理方在约定的时间

到达现场进行见证的控制点。

3.10 停工待检H点(Hold Point)

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有特殊要求而设置的控制点,监理方在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超越该点的施工项目。停工待检点的重要性高于见证点的质量控制点,它通常是针对“特殊过程”或“特殊工艺”而言。

3.11 旁站见证S点(Standby Point)

是指监理方在现场对施工的重要部位和工序设置的旁站见证的全

过程连续监控点。

3.12 特殊过程

是指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

3.13 关键过程

通常指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特性的施工工艺或施工过程。

2.14 竣工试验

系指在合同中规定或双方商定的,或按指示作为一项变更的,在工程或某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被雇主接收前,根据调试方案、操作维护手册所进行的启动前试验、启动试验和试运行。

3.15 竣工后试验

系指在合同中规定的,在工程或某分项(视情况而定)被雇主接收后所进行的试验。

3.16 质量事故

凡因设计、制造、安装、检修质量不良而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功能降低者。

4. 总则

4.1 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和施工分包合同中其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是项目执行的依据。施工

分包合同必须与总承包项目合同保持一致。保证项目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功能和特性,满足合同及相关方的要求。

4.2 工程总承包项目,应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执行

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

4.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强化“四监原则”。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的约

定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建设单位的监管”和“监理单位的监查”并配合开展工作,在合同条件下组织、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监控”。

4.4 项目部组建后,应在建设单位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下开展工作。应建

立包括施工单位、

设备供应单位、调试单位在内的质量管理体系,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在开工前

正式发布。

5. 职责

5.1 工程事业部

5.1.1 在公司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含单项施工或项目管理服务)后,负

责组建项目部。

5.1.2 负责确定项目部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明确项目部管理的范围

和责任。项目资源的配置应根据合同要求、建设规模和难易程度等合理配置。

5.1.3 负责与项目相关的设计、釆购工作的协调。负责施工和调试单位的

招标工作。

5.2 项目管理部

5.2.1 项目经理:在工程事业部的直接领导,代表企业负责执行项目合

同,负责项目实施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项目的质量负责。

5.2.2 总工程师/施工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在分管的范围负责进行进

行综合管理和控制,并指导和管理项目专业工程师的工作。

5.2.3 设计经理:在设计事业部的直接领导下,配合项目经理开展工

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工作按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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